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和失业期间,可以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保险费。没有依法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的,经办机构不得停发失业保险金。
也就是说,领取失业保险费并不影响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失业保险待遇也不会因为其以个人身份参加了养老保险而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