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灵活就业的政策,养老金灵活就业

聚客2022-05-30  37

个人养老金制度有独特优势,可覆盖2亿多灵活就业人员

本报记者李文姬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个人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个人养老金的参保范围、制度模式、缴费水平、投资和领取等相关事项。

个人养老金又称养老第三支柱,与基本养老保险(第一支柱)、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第二支柱)一起,构成了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三大支柱”。个人养老金不会取代现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月21日,华中大学学院副教授谢在接受该报专访时表示,从大背景来看,女性总和生育率下降,平均预期寿命增加,人口老龄化,人口即将进入负增长。背景是公民养老保障需求日益增长和多样化,基本养老保险支付压力持续加大。个人养老金制度应运而生。

“发展个人养老金,对于构建和完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提高国家养老保障水平,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促进人民共同富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谢对说道。

覆盖2亿多灵活就业人员。

在参保范围上,《意见》明确,参加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保险制度。

谢认为,在个人养老保险制度中实施普惠制,消除了劳动关系、户籍、行业的限制,降低了参保门槛和转移接续壁垒,覆盖了所有劳动者,鼓励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

“特别是可以覆盖第一、第二支柱难以覆盖的2亿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1亿多新业态从业人员)。这是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独特优势。”

支付更加灵活准确。

《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全额积累。

对此,谢解释说,个人养老金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府鼓励公民在整个生命周期内规划自己的收入和消费,并在前一年将部分收入存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终身积累,退休后支取,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助于强化个人的养老责任感,培养科学的理财和投资习惯。

此外,“个人养老基金账户是封闭的,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这说明个人养老账户的性质非常明确,只能用于个人账户所有人未来的养老支出,不能挪作他用。

谢说,值得注意的是,与基本养老金按月发放不同,个人养老金的收缴和发放更加灵活、准确。按月、分次或一次性领取,有助于参与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最佳的领取方式。

支付上限将逐步提高。

在缴费水平方面,意见指出,参保人员个人年养老金上限为12000元。

这条线是怎么画的?谢认为,这主要是基于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特别是国民收入水平。

目前中国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有6亿人,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有9.4亿人。在这种形势下,如果每年的个人养老金限额过高,不仅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预期不符,还会拉大老年人的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这个上限肯定会逐步提高。”谢对说道。

促进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完善。

《意见》提出,个人养老基金账户内的资金用于购买符合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养老保险、公开发行基金等运作要求、成熟稳健、规范运作、注重长期保值增值、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与者可以自主选择。

对此,谢表示,财政部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将根据职责分工,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个人养老金为了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会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有了重新调节资本市场各种金融产品的风险分配和收益分配,从而促进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完善的内在要求。

至于是否会对现有养老保险产品造成冲击,谢认为不太可能造成冲击,因为现有保险机构的养老产品主要集中在第二支柱上,而第三支柱还处于破冰期,涉及面相对有限。

此外,谢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只是个人养老金发展的基本规则和制度框架,涉及个人养老金税率等具体内容的实施细则还需要相关部门制定。个人养老金享受个税递延税率优惠,每个参保人享受的税率优惠会因参保年限和缴费金额不同而不同。

编辑:姜图片编辑:姜立冬

校对:蒙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20329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