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有一个南美客户的订单,付款方式是90天信用证。总共有三个柜子,货物价值约95万美元。在订单执行过程中,由于客户拖延了很长时间才支付第一个集装箱的货款,当第二个集装箱准备交付时,已经接近信用证期。所以公司希望将剩下的两个柜子的货物一起装运。
但是,这个想法被客户拒绝了,因为如果两个集装箱的货物一起到达香港,他们就太忙了。直到现在,公司想让客户订船,但对方一直在推。种种迹象表明,顾客不准备购买商品或付款,这基本上相当于放弃商品。但是,这批货是根据信用证为客户生产的。如果对方弃货,公司的损失会很大。
后来经过多次调查,公司发现客户更有诚意想顺利完成这个订单。但由于南美目前受经济环境影响,产品销售遇到严重阻碍,销量大降。所以客户看到这种情况就不要货了。
外贸企业一旦形成海外逾期应收账款,要及时催收,而不是抱着侥幸心理被动等待。一般来说,如果通过友好协商,对方在一个月内(大额或复杂交易的三个月内)仍未付款或提供可行的还款计划,外贸企业应考虑委托专业人士催收逾期账款。
1.委托债务人所在地的律师通过非诉讼方式追索款项。
一旦通过自行协商无法收回货款,可以及时委托债务人当地律师与其沟通,发律师函要求其支付货款。律师通过与他们沟通,也可以从法律角度了解对方不付款的原因和理由,并据此给出口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促成双方争议的解决,并收回到期款项。
2.在当地提起诉讼追回货款。
一般来说,在国外法院,开庭费用比国内低很多,但是请律师的费用就贵很多。而且西方国家大多禁止律师代理完全风险。高昂的律师费往往是中国企业不敢在当地通过诉讼追讨货款的重要原因。事实上,外贸企业可以根据案件的金额、证据、供应商的过错、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与当地律师协商确定一个灵活的律师费方案。
3.如果涉嫌诈骗,向当地公司举报。
在我们处理的很多国际商务账款催收案件中,进口商一开始就合谋诈骗,有的收货后企图违约等等。一旦发现,及时向当地警察部门或检察官报案。侦查部门启动侦查程序是不收费的,但有些案件侦查部门会收取一定的保证金。
4.其他灵活的方式。
对于一些小额的逾期应收账款催收案件,委托当地律师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追索并不可行,律师费可能会超过案件标的额,这往往是不法进口商敢于肆无忌惮违约的重要原因。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当地的催债公司催收,也可以积极采取一些措施,迫使对方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