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关于定向阶段性实施缓缴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 这些行业 可暂缓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4月21日
安徽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印发《关于定向分期实施缓缴
关于职工薪酬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些行业
可以暂停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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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主体脱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皖政办〔2022〕6号)要求,为帮助稳定市场主体,促进就业保障、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并结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上线安排,现将我省有针对性地分阶段实施企业职工缓缴养老保险政策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
适用范围:
、零售、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较差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二
实施期:
相关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已缴纳2022年4月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从5月份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可延期一个月,也可在2022年4月份申请退费。延期付款期间,滞纳金将被免除。
三
资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企业参保登记时申报的行业类型或在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确认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不增加企业业务负担。
参保企业现有信息不能满足行业分类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其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
参保企业对行业类型划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后的缓缴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
新办企业符合缓缴政策的,可以从投保当月起申请缓缴。
四
处理流程:
鉴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即将暂停运行,为确保缓缴政策及时有效实施,4月26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享受“即申请即享受”:符合缓缴政策的企业将通过数据共享在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相关企业通过安徽省人社厅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61 . 190 . 31 . 166:10001/ggfwwt/)登录,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申请”模块确认申请后,直接享受缓缴政策。
4月26日至5月2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线下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5月2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恢复业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线申请或线下申请。
五
付款:
缓缴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或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企业应先为其补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其他缓缴政策待国家文件下发后另行制定。
如有疑问,请拨打当地电话12333或咨询当地社会保险机构。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1日
(来源:安徽人社、安徽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