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是指考生的籍贯,要明确到地级市一级,如重庆市渝中区、河南省焦作市、湖北省武汉市等。本科学生的籍贯是指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地。学生入学后户籍发生变化的,在研究生阶段核实生源信息时,向院系和就业中心出具相关证明。
毕业后直接读研的毕业生,在本科招生前出生在户籍所在地;原则上,有工作经验并在读研前已在工作地落户的毕业生,在其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出生。毕业后明确不能回原工作地的,以其学生户籍所在地确认为进入本科学校前的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