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下一页:北京市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官方最新通知来了!

聚客2022-05-29  23

uc下一页:北京市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官方最新通知来了!

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北京市发改委等六部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下面简单介绍一下!

一、保护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包括部分农村退役士兵)、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孤残儿童、实际无人照料的儿童、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梳理临时价格补贴范围和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

二。开始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一)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单月同比上涨3.5%;

(2)本市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上涨6%。

当猪肉、蔬菜、粮油价格专项调控预案达到相应响应级别时,可以研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三。联动模式

达到启动条件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当当月启动条件全部不满足时,暂停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停止临时价格补贴。临时价格补贴按月计算发放,并在相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全额发放给困难群众。

协调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常态化调整与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衔接。按正常程序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时,应将上一年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上涨情况、临时补贴发放情况和本年度居民生活费用预测价格上涨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因素。

四。补贴标准

临时补贴的具体标准按月计算,计算方法为:物价临时补贴标准=当年本市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收入居民SCPI同比涨幅,四舍五入到整数。

粮油猪肉蔬菜价格专项调控预案达到相应响应级别时,补贴标准由市级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五.财务担保

临时价格补贴所需资金从市价格应急调节资金中列支。支付给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物价临时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执行机制,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临时价格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市发改委密切关注价格变化,准确测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并抓好机制落实的跟踪监督;民政局要组织发放城乡居民、特困人员、享受定期抚恤金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以及孤残儿童、实际无人照料儿童、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的临时补助资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组织发放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物价临时补贴资金;市退伍军人局要组织发放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部分农村退伍军人)物价临时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应积极安排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队应及时提供相关价格指数数据。

(2)优化工作程序。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队及时提供相关指标数据。一旦达到启动机制的条件,市发改委准确测算补贴标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市财政局积极安排补贴资金,市民政局、市退伍军人局、市人力社保局根据职责,启动相应人群的补贴发放工作,并将发放情况和数据及时反馈给市发改委,由发改委汇总补贴发放后的相关工作。市两级相关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高效紧密衔接,优化内部流程,尽可能缩短发放时间,确保临时价格补贴在指标下达当月发放到位。

(3)加强宣传解释。在发放相关补贴时,通过组织媒体报道、在官网或微信官方账号发布消息等方式积极加强宣传。在相关资金划转和记录凭证中,注明发放的补贴为“临时价补”等。,让困难群众清楚了解补助项目和理由。加强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准确理解临时价格补贴的功能定位,避免造成社会误解和舆论误读。

本文印发之日起,《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的通知》(京发改〔2016〕1837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退伍军人事务局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21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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