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科技创新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科技创新板上市条件和要求: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已发行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和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5.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时,其市值和财务指标应至少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两年净利润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最近三年累计RD投资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3.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4.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5.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较大。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