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公证在哪里办理(夫妻离婚房产分配流程)
虽然说夫妻离婚财产转移不需要公证,但是为了防止一方突然变心,还是一起公证财产比较好。那么离婚财产公证在哪里办理呢?
房产公证在哪里办理?
房地产公证在公证处办理。当事人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应当经双方同意后,向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此时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离婚前无法办理公证的,以法院判决为准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配流程
1、当事人申请
离婚登记由地区管辖。当事人同意离婚的,应当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由于离婚是一项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当事人离婚的,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携带的证件、证明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只有一方配偶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3.离婚证按约定分。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查询有关情况。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应当当场登记,出具离婚证,按照约定分割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1.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办理财产转移,可以直接去民政部门,一定要及时办理。
2.离婚的时候可以在离婚协议文件上签字,但是要去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申请法院直接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交易时双方必须在场签字。
3.离婚财产的转移需要双方共同申请。一方申请登记的,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权属协议。离婚由法院判决的,需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判决中必须写明财产的归属,权利人可以申请登记。
4.注意离婚财产转移过程中双方的沟通。任何问题都要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