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规定,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年龄差不可能是几天。以孩子户口本上的登记为准,学校不得招收未满周岁的孩子。
其中,未丧失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入学对象,其入学年龄可根据具体情况放宽至7、8周岁。
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其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此外,根据淄博市教育局文件(淄字[2008]30号),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双方有在县城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2.在县城工作一年以上;
3.父母双方持有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
4.在县城有稳定住所(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房手续一年以上);
5.原学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学校的学籍档案或复印件;
6.儿童预防接种证。
报名时需要携带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中2016年10月1日后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学生登记卡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进入小学一年级时还需要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每份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