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新房在售,买了房还要很久才能交房,所以可能会有烂尾。那么未竟事业是什么意思呢?
未竣工商品房是指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烂尾楼的形成原因很多,有在建楼开发商破产、建设资金不足、工程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行为导致工程停工等。大部分都是因为资金链断裂,项目没做完,开发商拿不到钱,银行不愿意继续放贷,项目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烂尾楼的存在破坏了城市形象,浪费了土地资源,同时也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
如果业主购买的未完工房屋不能交付,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只是开发商资金断了,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开发商能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资金,并完成后续工程,烂尾楼就能起死回生。
2.如果开发商破产了,楼还没盖完,千万不要把房子还给开发商。因为退房后,购房者只能拿到收据或借条。买家和开发商的关系会从买卖变成债权债务关系。在法院的拍卖、破产、还债顺序上,债务关系优先于消费关系。
3.开发商破产后,购房者仍可按程序向房管部门申请房产证。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没有好。
如果存在“烂尾房”的可能,先不要急着去法院起诉,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希望他们能在短时间内筹集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让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如果开发商因资不抵债而宣告破产,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消费者比普通债权人更容易从开发商处获得赔偿。特别是消费者通过预购取得了房屋的产权。
买房退房要谨慎。在房价下跌、楼市低迷的时候,如果开发商一再拖延交房时间,遭遇“烂尾”危机,就不要按照合同约定把房子还给开发商。因为,这个时候,开发商已经没钱了。退房后,购房者拿不到货款,只能拿到收据或借条。买家和开发商的关系会从买卖变成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开发商最终因为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将被法院拍卖。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消费者比普通债权人更容易获得开发商的赔偿。特别是消费者通过预购取得了房屋的产权。总之,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没有好。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根据《民法通则》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间内仍不履行的。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行使撤销权的合理期间为对方催告后三个月。对方未催告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权。逾期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