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公租房申请地点
南区公租房申请现场
南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机构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巴南大道16号。电话:023-61963832。办理时间: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8: 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方向:巴南大道公交站下车,步行257米。
地址:巴南区龙洲湾街道文化活动中心3号楼2楼1-3窗口。联系电话:023-66274941。办理时间:上午9: 00-12: 00,下午13: 30-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通指南:学堂湾地铁站2号出口出,往鱼洞方向走500米。
应用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有能力支付住房困难家庭租金,大中专、职校毕业生,在城市或外地工作的无房人员,均可申请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
提交的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1.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
2.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温馨提示: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数量,身份证2张,户口本1本,居住证2张)。
三。工作和收入证明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三种选择之一,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表中填写公积金和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和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对)。
2.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表中填写公积金和社保缴纳情况,选择其一(公积金和社保的缴纳情况会通过部门信息比对进行核对)。
3.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或在申请表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4.主城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待遇或退休证的状况;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申请表中填写缴纳社保或公积金;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本人无工作填写无工作承诺书,无业人员也可提供失业证,农民可提供农业户口说明情况。
温馨提示: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按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结婚证),离异者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未婚者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承诺书:在报考点提交资料时即可领取。
动词 (verb的缩写)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住房分配证明。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
温馨提示:有的工作单位自己写承诺书,承诺单位未分配住房,但必须由单位盖章。
不及物动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为提交证件、证明或合同复印件,应核对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