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
众所周知,公积金有很多用途。可用于租房、买房、贷款、翻建或大修自住房屋等。那么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2.退休或退职;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定居国外及港澳台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缴纳房租;
7.非户籍员工离开本市,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职工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自建、翻建或大修的有产权的自住房屋,居民属于这种情况的,应提供承办银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你可以从两个中选择一个。如果有这样的合同,你要提供工程预决算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职工及家属因重疾或重伤事故生活困难,日子压力大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患者的医保卡、当期医疗费用的发票。员工本人未患病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亲属联系证明;
4.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要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应当提供房地产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作为基本证明;购买已拆迁重建的房屋,购买该类房屋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重建协议和房款收据;
5、离休、退休人员,如果户籍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退休证明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6.交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二者任选其一,交房租发票和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