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申请合川公租房?
申请合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我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租金能力,在申请区域内无房或住房困难(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自应聘之日起在重庆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自申请之日起在我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
(3)在重庆市退休并获得供养待遇的人员,在四川登记满1年以上。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享受住房补贴人员除外)。
注:无房指申请主城区公租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指纳入城市规划区的河阳城街、钓鱼城街、南津街、盐井街、草街街、云门街、大石街、同溪镇7个街道)及申请日之前不得租住国有公房或廉租住房。
二、合川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材料
1 .合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复印件1份),到受理点领取或合川区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下载;
2.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1份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首页、增减页、常住居民登记卡(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婚姻状况信息:已婚者提供结婚证(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单身离婚者提供的离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件1份)、婚姻状况承诺书(原件1份);单身鳏夫提供配偶户籍注销证明(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和婚姻状况承诺书(原件1份);未婚者提供个人未婚承诺书(原件1份);
5.工作收入资料原件(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合资企业工作人员由工作单位出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由就业经营者出具);
6.住房资料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及配偶住房情况须查询),在行政服务大厅B区1楼不动产登记中心43窗口办理;
7.非退休人员提供重庆市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或公积金缴存资料原件(1份),退休人员提供养老待遇领取权益记录(1份)。社保证明和养老待遇记录单可在行政服务大厅B区三楼社保窗口办理,公积金缴存证明可在合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地址:合川区金融中心地下,行政服务大厅A区旁)。
8.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户籍不在主城区(具体为河阳城街道、钓鱼城街道、南津街道、燕京街道、草街街道、云门街道、大石街道)的,提供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居住的暂住登记证明(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配偶为非合川户籍且未在合川实际居住的,可不提供配偶的暂住登记证明。其中,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在主城区6个月以上的暂住登记证明;
(2)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需提供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3)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纳税资料(查验营业执照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完税证明原件1份);
(4)优抚对象提供优抚证明(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5)根据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不及物动词接受申请
电话:023-42738051
三。合川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申请点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材料提交完整的,申请点受理;
3.受理机构将材料转送社保、不动产登记中心、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进行初审;
4.区住房保障中心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复审;
5.区住房保障中心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者进入轮候名单。
6.组织待仓人员摇号,向摇号人员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