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养老金调整
根据国家统一方案,重庆市将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制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调整如下:
1.调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PS:不包括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身故者。
2.调整方法:
配额调整
符合调整范围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2元。
吊钩调整
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本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调整。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7%。计算结果应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两位小数。
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工作时间较早的企业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确保军队离退休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继续完善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机制,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仍按原规定享受养老金。
养老金的到达时间
目前,重庆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正抓紧组织实施兑现工作,确保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6月底前兑现到位。
新政策将参保缴费政府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阶梯补贴。新的补贴标准分别为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80元、90元、100元、110元、120元、130元和140元。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越高,获得的政府补贴越多,多缴多补。
1.长付多得的机制已经建立。
新政策规定,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时,超过1年的,每月发给2元基础养老金。
2.个人账户处理方式有所改进。
根据新政策,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待遇前出国定居或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死亡后,退还个人账户资金余额。这两个数额都包括个人缴款、集体补贴(社会补贴)和政府补贴。此外,新政策将丧葬补助的范围从原来的领取对象扩大到所有参保人员。参保人缴费无后顾之忧。
3.实现了系统内的跨计划调动。
参保人户口迁移的,可按规定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但已按规定领取养老待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重庆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1.16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城镇年满60周岁的人员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
重庆市养老保险参保经办处
本人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报,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本人也可以直接持相关证件到乡镇(街道)经办机构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