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朝,路见不平未相助,要受罚

都察院2022-09-26  28

在秦朝,路见不平未相助,要受罚

北京晚报五色土|作者黄易

最近,学者鲁西奇写的《Xi:阿沁官员和他的世界》一书颇令人困惑。有网友指出书中错误较多,作者回应称大部分都是有争议的。

文科的知识大多是建构的。所谓“定解”,往往是基于前人评论的“常识”。“常识”不是“正确的知识”,无法用实验证明。只是看起来“更合理”。理科研究要避免独特的真理观,文科研究要避免独特的真理观。如果找不到有力的证据,最好再坚持一段时间。

先秦时期的文字释义争议很大。比如“钱头”,史书记载,秦统一六国后,民间称之为“钱头”,何苦呢?有学者认为,秦在五行中属于水德,水还是黑色的,但已经有了同样是黑色的“”和“李”。为什么用可能是卫话的“前头”?“钱头”的解释也不一样。有学者认为农民的脸是由于长期劳动而晒黑的。《礼记正义》认为“庶人以黑巾遮头,故称前头”。

当然,不像常见的解读,可以做个笔记,学术纪律还是比较严谨的,所以要尽量减少错误。

秦代的资料很少。虽然「百代能做秦政法」,但「秦政法」到底是什么?秦朝的人民是怎么生活的?其实也不好说。幸运的是,随着《睡虎地》秦简、《立业竹简》、《岳麓书院秦简》、《龙岗秦简》、《张家山汉简》、《北大秦简》、《清华竹简》的出版,秦代的历史越来越清晰。《Xi》是利用新出土的史料,结合经典文献,还原历史细节的努力。

睡虎地秦简

争议也好,错误也罢,这种尝试自有其价值。本文试图以更通俗的方式,结合其他材料,将相关研究成果传达给读者。

秦对人民有很强的控制力。

在《Xi》中,它讲述了名叫“Xi”的阿沁官员的生活。他比秦始皇大3岁,可能参加过“秦灭六国”战争。他比秦始皇早死7年,只活了47年。

秦的“师官以法教”是周朝的制度,不是秦的独创。韩非子在《五误》中说得很清楚:“故明之国无简文,法为教法;无先王之言,以官为师。”秦丽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那么,其他国家为什么不能像秦一样“学官”呢?

因为秦国对人民有很强的控制力,据《史记》记载,十二年(前350年),“所有的小城镇都聚集在一起,组成一个大郡,这意味着在秦孝公,每个村庄的人民都被分成41个县(在一些文献中也被称为31个县),被迫居住在城市或村庄。

此前,历史学家认为秦国可能无法完成如此庞大的社会工程,但这可能只是说说而已。从《里耶秦简》可以看出,在人烟稀少的地区,秦政府实际上是从其他地区迁来的人,形成了胡力。比如楚国所属的南阳里,秦国占领后分为“李楠”和“李阳”,以保证人口达标。

百姓搬进村里后,五户人家编成一组(邻居加自己),互相“坐”在一起,互相监督。如果一个家庭犯罪,其他四个家庭没有及时报案,他们都会被定罪。

《睡虎地》秦简中有明确记载:“贼入甲室,贼伤甲,其邻……不闻甲,而……以罪待之。”另外,“有贼杀人,别人不帮忙,百步不如(野),自己傻。”即罪犯在路上伤人,别人不帮,百步之内罚两双甲。

长期在政府工作的官员没有时间处理私事,犯了罪的邻居可以免坐。

功勋授予假射。

农民集中居住后,白天在地里干活,晚上回村休息。李露被土墙包围着,晚上路的门都是锁着的,经理们不能私自打开它们。城市内部也被土墙分割成一个个小城镇。

商鞅立法:“民中有二人以上者,则同酬。”如果一个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儿子,他们必须分开居住,否则税收将增加一倍。秦国大部分人都是原子家族,他们的势力是可以一个一个击破的。

秦人从出生开始就上户口,由(即李典)登记,写明出生时间、爵位、肤色、长短、残疾等。如果信息不真实,李典和他的长辈将受到惩罚(轻罪剃掉鬓角和胡须,这比重罚轻)或罚款。不登记,百姓罚两双甲,李典和他的长辈不报,罚一双甲。每一个和吴在一起的家族都被罚了盾,所有人都被流放了。

当时盔甲和盾牌值多少钱?日本学者若江健二认为,根据《睡虎地》秦简,一面盾值五千元,但该简牍也叫二甲基才250元。盔甲盾牌的价格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登记户口时要申报个人财产,只能由李典“占有”(确认)。政府可以没收未被“占领”的财产。代号“帐”不对,还要受罚;如果李典接受好处,故意“占”错,就按城仆处理。

在打破了社会的横向联系之后,秦提供了一个金字塔形的纵向联系渠道:爵位制度。

秦排名20位以此类推:男秀才、上造、、步耕、博士、官医、功成、五伟人、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大良造)、四车庶长、大。

名义上,杀一个仇人,或者交足粮食,就可以升一级,但实际上,医生也算仕途,没有血缘关系的普通人,最多更少。

秦吏有三个“紧箍咒”

“Xi”的父亲也是官员,他的头衔更低。秦国官员可能是世袭的,因为秦国模仿西周的“学在府”制度,官方设立“学习室”培训基层官员。“Xi”墓中有《法条问答》、《秦法十八种》,可能是当年的课堂笔记。没有父母的关系,“Xi”恐怕进不了“自习室”。

根据《弟子规》,如果你想成为阿沁的官员,你需要以现任官员为师。官员可以随意对待弟子,但不能体罚,也不能过度劳累,否则要用一副盔甲来惩罚。师门完成后,若未能保护好弟子或保护不当,师傅将受到两双盔甲的惩罚。

学完了要通过正式考试,也就是“学完了第17天,就要开始尝试了。”讽刺九千字就要当官。“考试的内容可能是听写(讽刺的意思是默写),范围在9000字(或者官方常用字)以内,可以择优录取。

入学考试后,要经过一年的试用期,有能力的人就会成为“真正的”官员,并获得全额工资。有些职位有年龄门槛。按照内史杂律,助理级别需要30岁以上。

除了考试,你也可以找人推荐你当官,但是很难。据《史记》记载,韩信“布衣时穷,无商,不能择仕”,失去了被举荐的权利。秦的法律是严格的,“别人做的不好,自己的罪会受到惩罚。”如果他们不称职,裁判就得吃了挂了。

秦官员也有三个“紧箍咒”。一旦犯了罪,终身不能做官。第二,女婿一定不能当官。秦律规定女婿不得立户,很多人都是为了逃税才做女婿的。所谓“秦女婿富而强,秦女婿穷而强”,所以秦律优先招女婿以守边;第三,禁止在官员之地娶妻,除了地方官和首都咸阳的官员,防止他们培植地方势力。

汉代官员一般白天在府衙办公,晚上住在府衙,只有节假日才能回家,秦官员也应如此。

做秦宁的官员不是普通人。

基层秦藏家工作辛苦,收入还低。据学者说,秦国的老百姓可以占有1公顷农田,男性学者1.5公顷,占有2公顷农田,占有3公顷农田,不超过4公顷。助理一级的无秩(无固定俸禄)官收入是庶民的1至1.5倍,而最低一级的无秩官收入是庶民的4倍,约为每月50石(秦时孝,约30斤),相当于1500元,只够罚款。

赚的少,罚的多。比如会计犯了错罚一个,老公(主管)和主管会计罚两个。一石粒错,一盾罚。为了避免出错,秦每年都有一个“顶计划”。此外,还有一个“工人项目”,即官方标准的项目预算,据此控制成本。

低级官员工资罚得不够,“穷得无以复加”,只能“以住抵债”,即以苦役还债,与官奴无异。

那么,收藏家们在做什么呢?因为平民的处境比他们更糟。官员可以免徭役,百姓不行。

徭役是平民为皇帝提供的无偿劳动,包括强迫劳动、打杂、服兵役等。秦农民18岁服役,无爵位者62岁退休。他们要服45次徭役,占1350天,两年兵役加起来是2070天。据秦简牍记载,徭役所建之工程,若毁,首官定罪,百姓重建,时间不算。徭役进行得如火如荼,不管农忙闲时,不管工程难易,也常常延期。秦末管理失控,人口2000万。每年在军队或徭役中服役的人不下300万。“丁男被甲乙丁女所失,生活艰难”,汉代董仲舒说。“(秦的)劳役是古代的三十倍。”

名义上是富人优先服劳役,罪犯和奴隶是守卫边境的主体。但在《睡虎地》秦简中,却有士兵黑甫、荆写给家人的信。他们是平民,被派到前线,还要自己买棉衣,只能反复催促家人送钱。

血和汗的高度积累

百姓苦于秦政,却不敢抱怨,因为还有比他们更惨的奴才。

秦奴隶分为官奴和私奴。秦汉时期私奴登记为家庭成员。汉代官奴数量仅为私奴的1/10,而秦朝官奴则成为一个大的社会阶层。据出土文献《学徒之书》记载,某县登记官卒37.5%,钱头50.6%,学徒11.9%。

和汉朝一样,秦朝的奴隶也分为四个等级。

程丹:程丹是一个男性罪犯,他的主要工作是建造一座城市;她是一名女囚,主要工作是做米饭。无期徒刑,穿着红色囚服,妻儿坐在一起,剥夺一切财产。从重到轻可分为削去左脚趾(削去面部)、削去鼻子(削去面部)、削去左脚趾(削去左脚趾)、削去面部。

鬼薪白:鬼薪是男犯,上山砍柴;女人是囚犯,她们为了崇拜鬼神而选米煮饭。无期徒刑,穿红色囚服,和家人坐在一起,剥夺一切财产。

臣妾:臣妾是男囚和女囚,都是杂役。他们家不坐在一起,不穿囚服,可以拥有个人财产。

斯库特:两年监禁,随连队“服役”,派往边疆防备外敌入侵。

奴隶是秦社会最底层的阶级。男人被禁止戴皇冠,剃掉鬓角,女人也被禁止戴。秦朝对普通农民征收的租税并不高,和田的租率约为1/10,稻草(用于织布的麻)的租率为1/15。《汉书》说:“至于始皇帝,他与天下合而为一,对内立功,对外做文章,收了泰国一半的赋税,又做了左左的守备。”“泰国半税”就是从农民手中拿走2/3的农产品。结果,秦农民早就破产了。秦国如何统一六国?

更有可能的是,秦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公地”。政府组织奴隶生产,拿走了三分之二的农产品,奴隶们只能勉强温饱。这种血汗的高度积累,大大增强了秦的实力。

来去匆匆。

按照商鞅变法,秦国要把土地批给钱头,但秦国地广人稀,批地制度未必能真正实行。据学者李恒泉、考证,出土秦简多为“草田”,即未开垦的荒地。

商鞅表面上是重农抑商,但秦朝的商品经济并没有被压制。王建灭楚时,怕秦始皇猜忌,所以“请了一大池良田园林”。秦始皇说你还怕穷?王坚说,“要为子孙后代做生意。”秦始皇笑道:如果土地不能买卖,王建凭什么要那么多土地?

何子全先生曾说:“(秦)十家五户保,一家有罪,九家陆续送出去,不纠,十家坐在一起。十连家坐,不一定是拿钱走,而是包括拿钱走,成为奴隶。”商鞅变法更大的作用,可能是找到了一种更高效的掠夺民间资源的方式——为“官地”大量“制造”奴隶和输入劳动力。

在秦代睡虎竹简中,不乏“已转田者,二月得二石半,九月只得半石”等记载,揭示了当时秦国有土地官,其劳力全靠“转官”,衣、食由官府提供,收获的粮食直入官仓,专门供养军队,即后来的“赋”。税收分离是秦军持续斗争的秘密。

随着六国的灭亡,这个体系遇到了麻烦。天下人都是秦人,“新秦人”和“老秦人”之间的身份模糊。“新秦人”不愿意承担更多的义务,“老秦人”不愿意接受“新秦人”。六国旧地人民不满的负担加重,“老秦人”也与统治者疏远...最终,秦军不得不依靠奴隶来战斗也就不足为奇了。不读微观历史和具体历史,很难意识到这些问题,所以希望这样的作品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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