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特病办理攻略(居民医保特病如何办理)
重庆市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介绍
月度集中诊断流程
1。声明
在我市参保的参保人,只要居住在本市各区县,均可申报,就近在区县体检。
或其委托人向区县医保局或其指定机构报告。
所需资料:重庆市特殊疾病医疗保险申报表;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委托他人的,需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2。体检
每月参加县医保局组织的集中体检。
材料:本人病史资料包括既往住院(就医)记录、相关检查、诊断证明等。
3。证书的颁发
体检结束后,对符合特殊疾病资格者,发给特殊疾病证明。
快速直接的处理过程(特殊情况)
参保人患有结核病、精神病、恶性肿瘤放疗镇痛、肾、肝、肺、心脏瓣膜及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以及危重、卧床不起或老年患者等特殊情况的,可不参加集中体检,可直接快速办理。
1。声明
或其委托人向区县医保局或其指定机构报告。
所需资料:重庆市特殊疾病医疗保险申报表。
2。处理
到区县医保局指定的(或市级明确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诊断。
申请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受委托人或监护人(持申请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应携带申请人以下信息:
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表、与申报病种相关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检查资料原件(或加盖医院印章的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到医保局指定的具有相关鉴定资质的医院(或有明确相关证明文件)进行检查鉴定。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经审查鉴定后,医院将为申请人出具《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
3。证书的颁发
凭医院出具的《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到区县医保局办理特殊疾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