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县博物馆收藏有十余颗金闪闪金瓜子。它们已经存在了2000多年。他们的发现和进入西藏有一个感人的故事。
早在1962年10月,江苏溧阳村民董发清在一个鱼塘里清理淤泥。老婆觉得无聊,搬了个凳子,拿了袋瓜子,去池塘边看风景。丈夫一铲一铲地挖泥巴,妻子却悠闲地吃着瓜子。董发青觉得有点不高兴,抓了一把泥,朝妻子扔去。没想到的是,当他的妻子拍打淤泥时,她发现里面有一个金色的东西。金黄色,小,像瓜子。看颜色和质地,像是金子。
董进城,叫人鉴定,认定瓜子是金子做的,改成120元。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这对夫妇把钱存入银行。不久后,董继续挖泥,发现了另一个金瓜子。消息传开,除了董发青,当地还有一个村民,手上也有一颗写着字的金瓜子。这件事吸引了县考古队前来参观。经过挖掘,他们从这个鱼塘的淤泥里挖出了十几颗金瓜子。
瓜子作为古代破金的称谓,可以作为货币在民间流通。因为碎金没有具体的模具,也没有重量要求,所以金瓜子大小不一。
那么,问题来了:鱼塘里的金瓜子是哪里来的?专家们对此进行了咨询和探讨。有趣的是,答案是在一个当地的历史故事中找到的。
春秋时期,伍子胥在楚国,因其父吴社之、弟吴尚之谏楚王,被楚王所杀,三百余人受牵连。伍子胥逃走了,走投无路,饥寒交迫。在溧阳河边,我遇到了一个正在玩纱线的女孩。桓女见他已经饿了好几天,就把自己的食物给了他。吃完后,伍子胥把自己逃跑的事告诉了姑娘。离开的时候告诉她不要泄露行踪。伍子胥没走多远,突然听到身后哐当一声,水声汩汩,岸边只有女子的一双鞋袜,冷冷的站在那里。女孩用死亡封住了她的嘴,从而实现了她的忠诚。
伍子胥深感震惊,在路边的石头上写下血书,表示将来一定要用女儿来报答这份恩情。写完后,怕被别人发现,就用土把石头埋了。这件事在历史上有记载。司马迁赞太史公曰:“方子胥在江上困窘,乞食。你想暂时忘记邪恶吗?所以,忍是功名,但一个非暴力的丈夫又能怎么样呢?”东汉《吴越春秋》对这件事的记载更为详细:伍子胥被任命为吴国丞相后,想起报答浣纱姑娘的恩情。伐楚成功后,他特意来到遇见浣纱姑娘的地方,履行诺言,往河里撒了三升金瓜子。
《史记·伍子胥列传》中也有记载,伍子胥“往昭关,欲持之。吴遂独与盛同行,不能脱。追兵在后面。到了河边,有一个渔夫在河上乘船。知吴旭急,乃渡吴旭。许渡江后,解剑曰:“此剑一百金,与父同在。”父亲说:‘楚国的法律,当吴给你五万石小米,由爵代为保管,岂不是说明你是百斤剑魔!不服从。"
这两件事都说明了伍子胥善良的故事。溧阳鱼塘里的金瓜子是伍子胥偿还浣纱姑娘的物证。后来,伍子胥在这个女人投江的地方和她生活的地方为她建了一座神龛,以纪念她。
除了《史记》、《吴越春秋》中的记载,还有一千年后唐代大诗人李白的诗,都可以作为旁证。
李白两次来到溧阳。他在《游溧阳北湖亭,望瓦屋山忆往事——给孟浩然的一句话》诗中写道:“恳请诸位勉励。武关怎么了?文幼珍养女,珍琼丽水湾”。此外,李白还在溧阳涞水为甄氏养女题词,盛赞甄氏养女“千古出类拔萃,歌喉如云”。浣纱姑娘舍身取义,伍子胥为此付出一千美元,信守承诺,信守诺言,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金瓜子的发现,为《史记》的记载和李白的诗词增添了有力的物证。
上海京剧院上演了冯刚先生编剧的《春秋第二职业》,聚焦沈与伍子胥的人格碰撞与纠葛。以史实为骨架,展现了爱与义、爱与恨的博弈,探讨了复杂的人间悲剧,具有更深的内涵和反思。现在,我在想,能不能把伍子胥的善良加入到剧中,让伍子胥的性格更加饱满,更加立体。(吴兴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