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房子从收房开始就要算物业费,每个月都有物业费。但是有些业主买了房子之后,房子常年没人住,那么常年没人住家里,物业费应该交吗?
家里常年没人住,物业费要交。小区物业服务的范围是整个小区,包括所有的房屋。如果某个业主不住,物业服务不会减少,所以没人住的时候物业费也需要交。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提供者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提供者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1.一级收费标准:1.00元/平方米/月(含税费)
基本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5%以上(含水面);
(3)1500平方米以上的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和场地;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活动大厅;1 /3专用停车位;
(四)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者其他三种以上安全防范设施;固定体育场馆内不得少于两项设施。
2.二级收费标准:0.75元/平方米/月(含税费)
基本条件:
(1)小区封闭;
(2)有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30%以上(含水面);
(3)1000平方米以上的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和场地;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场地;
(四)具备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或者一种以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体育场馆设施不得少于一个。
3.三级收费标准:0.45元/平方米/月(含税费)。
基本条件:
(1)小区封闭;
(二)有固定的管理服务用房;绿化率25%以上;
(3)500平方米以上的绿化休闲活动中心和场地;
(4)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活动场所;有简单的运动器材和设施。
4.四级收费标准:0.35元/平方米/月(含税费)。
基本条件:
(1)小区基本封闭;
(二)有固定的管理服务用房;
(3)有简单的绿地、树木和植物。
《民法典》第944条【业主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提供者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未缴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督促其在合理期限内缴纳;合理期限届满仍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督促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