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孟頫逝世七百年︱被误会的荫补与调官

文化氛围2022-09-25  16

赵孟頫逝世七百年︱被误会的荫补与调官

今年是赵孟頫去世七百周年,有不少围绕赵孟頫生平与述评的文章,仍然跳不出“贰臣”与“夷夏之辨”的叙事结构,这种叙事结构以情绪的演绎和抒发为主,而史实依据则较模糊。本文以有据可查、有案可依的宋代法律和实例,对赵孟頫的荫补、调官等问题作一澄清,意在重回以史为据的正轨。

一、所谓“贰臣”

1776年,乾隆皇帝突然决定编纂官修史书《贰臣传》,该书统计了明朝“叛徒”120人,根据情况又将其划分为甲类和乙类。于是发明了“贰臣”一词。“贰臣”指在前一个朝代做官,投降后一个朝代又做官的人,后泛指叛逆者。“贰,两属也”,意为“变节、背叛”,一仆二主的贰、说一不二的贰。

虽然“贰臣”一词出自乾隆的发明,但“不事二主”的道德准则却是源远流长的。

往前,如明朝的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一百四十九记载:

高皇帝(指朱元璋)徵廉夫(指杨维桢)修《元史》,欲官之,廉夫作《老客妇谣》示不屈,乃放之归。时危素太朴为弘文馆学士,方贵重。上一日闻履声,问为谁,太仆率然曰:“老臣危素。”上不怿曰:“吾以为文天祥耶?”谪佃临濠死。

黄溥的《闲中今古录摘抄》也有一条关于危素的记载:

元顺帝有一象,宴群臣时拜舞为仪。本朝王师破元都,帝北遁,徙象至南京。一日上设宴,使象舞,象伏不起,杀之。次日,作二木牌,一书危不如象,一书素不如象,挂于危素左右肩。由是素以老疾告,乃谪含山县,寻卒。今墓在焉。

危素是元朝末年的礼部尚书,元朝被攻灭后,投井自杀被救,投降了明朝,未能坚守从一而终的最高原则忠元到底。朱元璋于是用文天祥和大象的死节讥讽危素,而对忠于元朝的杨维桢则赠之以诗。后来的明清笔记几乎一边倒地指责危素缺乏德行。

作为汉人而忠于“胡虏”的杨维桢受到普遍好评,反而“弃暗投明”的危素受到指责,这与今天人们根据金庸武侠小说里得来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民族大义高于君臣之礼的想象并不相合。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从哲学史的角度看,“中国汉族历来并不特别强调民族之间的分野”,至少到明朝初期汉人还没有太重的民族概念,“明朝修元史时,只把元朝看作是接替宋朝的一个朝代”。

萧启庆《元明之际士人的多元政治抉择——以各族进士为中心》统计规模的研究表明:“真正影响士人对生死与仕隐抉择的主要因素是‘君臣大义’,而不是‘夷夏之辨’”,元末汉族遗臣不仕普遍受到赞扬,而改节“仕明”则连朱元璋也不能容忍。

刘浦江,《正统与华夷: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研究》认识到“元明鼎革的性质主要是由阶级矛盾引起的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而并非像人们过去惯常理解的那样是一场民族革命”。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明朝人的蒙元史观有一个由“正统”到“变统”的过程:“明人民族情绪之高涨,大抵是15世纪中叶以后的事情,这与当时的内外形势和民族冲突自然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明朝后期,士人的民族情绪愈益亢奋,对于元明革命的意义也有更为极端的阐发。”

明人蒙元史观的变化,为后来的历史书写奠定了基本框架,使今天的人们在看待宋元易代问题时更容易产生刻舟求剑式的错觉。而对于赵孟頫的出仕问题,正需要跳出明朝后期才新生的情绪框架,发掘事实本身。

赵孟頫和大多数当时人一样,并没有什么民族自觉,真正见于正史的历史问题是其“贰臣”身份。但赵孟頫被鬼使神差地划入“贰臣”之列并被广泛传播,主要源于《元史》的错误记载:

(孟頫)年十四,用父荫补官,试中吏部铨法,调真州司户参军。

调官,被解读作出任的意思,这就有了口实,先有了仕宋,而后仕元,即为乾隆所谕的贰臣。但是,更早期的源头文献,杨载为其师赵孟頫所撰行状(以下简称《行状》)的记载则并非如此:

(孟頫)未冠,试中国子监,注真州司户参军。

《元史》编辑的过程非常仓促,以宋濂为首,19人团队,331天编完共210卷188万字,赵孟頫“用父荫补官”这一说法与《行状》的显著性差异,受到部分学者质疑。

赵孟頫为赵孟頖所写《五兄圹志》倒是有年十四的荫补情节:

年十四,以侍郎荫补承务郎。咸淳丁卯(年十七),请国子监举,免铨。庚午(年二十),差知临安府仁和县临平镇。是岁,以度宗祀明堂恩,转承奉郎。甲戌(年二十四),以幼主即位覃恩,转承事郎。临平考满,授签书高邮军判官厅公事,未上。

因此邓淑兰《关于赵孟頫生平几个问题的考论》综合王德毅等《元人传记资料索引》、姚公骞《松雪斋集校记》、赵维江《论赵孟頫仕元的心态历程》等研究,认为《元史》可能是将赵孟頖的经历误判给了赵孟頫。

由于“頖”和“頫”字形相近,每每引起误会。如:钱谷《吴都文粹续集》卷二十八《玄妙观三门碑铭》释文录作“于是吴兴赵孟頫复求记于陵阳牟巘”,今人多种考释甚至研究亦复如是,这件作品真迹收藏于日本东京国立博物馆,实为“于是吴兴赵孟頖复求记于陵阳牟巘”(图1);又有赵孟頖书法《妙华莲华经》(图2),现藏故宫博物院,《中国古代书画目录》误作《华严经》,编号“京1—620”,今人多种著作将其著录到赵孟頫名下。

将赵孟頖和赵孟頫的经历合二为一,于是赵孟頫成了“贰臣”。

图1 元 赵孟頫 玄妙观重修三门记(局部) 东京国立博物馆藏

图2 元 赵孟頖 妙法莲华经(局部)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误录之说传播面并不算广,也不乏反对的声音,如孙晓飞撰文《赵孟頫的前半生》认为宋代荫补制度“没有硬性约束”“并没有额度限制”,因此“赵孟頫与赵孟頖兄弟两人,各得荫补是可信的”。并且“承务郎”和“真州司户参军”,都是荫补出来的食其禄无需事其事的“官”,名义、程序上都没有差别。

要解决上述观点分歧,首先要面对的是事实问题,就必须对“荫补”“注官”“调官”“寄禄官”“职事官”等制度和实际案例进行考察。

二、优选策略下的荫补出局

1、宋代荫补制度和宗室荫补

游彪《宋代荫补制度研究》详细研究了宋代不同时期荫补制度、案例,并根据多种文献记载和实际案例分析了荫补数量差异、时代差异等原因,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宋代荫补名目之多,为中国历代之最,都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传之于今。限于篇幅,仅结合赵孟頫家族荫补、注官情况对以上研究进行综合。

宋代荫补,包括宗室、后妃、宦官养子、官员、殁于王事等等,各有制度、细则、案例。

首先是赵孟頫的荫补身份问题,究竟是宗室荫补还是官员荫补,据赵孟頫为父亲赵与訔所作《先侍郎阡表》:

自秀安僖王五世而至府君,皆家吴兴。秀安僖王生崇宪靖王伯圭,是为府君曾王父。崇宪靖王生新兴恭襄王师垂,是为府君王父。其世次、历官,语在《宋史》。恭襄王生通议府君,讳希永,仕宋朝奉大夫,直华文阁,累赠通议大夫,是为府君王考。妣硕人郑氏。府君生而秀令,弱冠,以通议䕃补官,初调饶州司户参军,辟监海昌盐场……官自迪功郎至通奉大夫。

宗室成员以爵位高低显示亲疏远近、地位与特权,维系宗室血脉主从,确定利益分配。文武官员虽然也被封爵,但并没有维系宗室血脉的实际利益和作用,更多只是一个象征意义,品评高下主要还是靠寄禄官和实际差遣的品级。当然宗室要追求更大利益和权力,也需要寄禄官和实际差遣的加持。

宋初设十二等爵,元丰以后减为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九等,哲宗时在王和郡王之间增加了嗣王一档,为十等爵。

从“秀安僖王”到“崇宪靖王”到“新兴恭襄王”都属于宗室荫补体系。按《宋史》卷二百四十四《宗室一·序》:“然国祚既长,世代浸远,恒产丰约,去士庶之家无甚相远者”,所以宗室以亲疏又会按亲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郡侯而下递降,五服而亲尽。

按世系,宋太祖赵匡胤生秦王赵德芳;但赵德芳非正出,所以不是亲王,也不存在嗣王问题,赵德芳先后追封为岐王、楚王、秦王,都只是郡王;赵德芳生英国公赵惟宪,这就已经是国公而不是郡王了;公之下为侯,赵惟宪生新兴侯赵从郁;赵从郁生华阴侯赵世将;赵世将生庆国公赵令譮;赵令譮生秀王赵子偁;赵子偁有二子,长子崇王赵伯圭原为燕王世系的安定郡王赵子涛第三子,由高宗指定过继给赵子偁,次子赵伯琮为亲生,初名“伯琮”后改名“瑗”,字“元永”,再改名为“昚”,即宋孝宗。

从秦王赵德芳开始,爵位从王、公、侯一路降级。按理到赵子偁,继续降级早就是平民了,但是从赵从郁开始不再递降反而在一路升级,这其实是因为赵伯琮当了皇帝,向上几代追封造成的。从追封之前的经历看,赵子偁确实已经未见爵位,宣和元年,经舍试合格,授嘉兴县丞,与“士庶之家”已无区别。

绍兴二年(1132),赵伯琮被高宗选育宫中,赵子偁才父随子贵,一路高升,累官至左朝奉大夫,于绍兴十三年(1143)秋致仕。次年春,卒于秀州(嘉兴),葬于湖州菁山。

绍兴三十二年(1162)五月,赵伯琮被立为皇太子,改名赵昚。将近20年后,赵子偁才被追封为秀王,谥号安僖,故称秀安僖王。

为承嗣赵子偁香火,继子赵伯圭被封为嗣秀王,赐第湖州,死后又追封为崇王,谥宪靖。

赵伯圭生九子:师夔、师揆、师垂、师卨、师禹、师臯、师喦、师弥、师贡。按兄终弟及制和立长制结合,师揆、师禹、师喦、师弥先后承嗣秀王,分别追封沣王、和王、永王、润王;与字辈嗣秀王还有赵与泽、赵与檡,直到宋亡,宗室表失记;这是宗室嫡系。

赵师夔、赵师垂都未及承嗣而卒,分别追封“新安郡王”“新兴郡王”,待遇与嗣王、追封的一字王自不可同日而语。

赵希永最后官阶只到“朝奉大夫”,文官从六品、第十九阶,死后追赠也只有“通议大夫”,文官正四品、第十阶,未见爵位。

赵与訔并非赵希永嫡出,据《行状》,赵与訔“本出兰溪房,时侍兄殿撰与譍倅湖州,夫人一见,爱其凝重,曰‘是真吾子,况昭穆又相当乎!’遂以上闻,内降许之。”

查《宋史》卷二百二十二《世系表第十三》,赵与訔本是燕王赵德昭第八世赵希环之子,过继给了秦王赵德芳第八世赵希戭(即赵希永)为嗣,两处均有记载。

近年,兰溪市发现一方镌刻于南宋端平二年(1235)的青石质墓志,撰文者是赵与訔之兄赵与譍,墓主就是二人生母潘氏,与上述记载为互证关系。

综合以上记载,结合《宋史》卷二百十五到二百二十二《宗室表》的记载,得赵孟頫世系简表,如图3。

图3 赵孟頫家族世系简表(《宗室表》部分文字与赵孟頫相关文献有异写,赵与訔之子则比《先侍郎阡表》多出两名,本图按《宗室表》制作)

赵与訔“以(赵希永)通议䕃补官……迪功郎”,族属疏远,空有宗室头衔,却无宗室荫补的特权。迪功郎为文官“选人”从九品、第三十七阶,首次差遣只到“饶州司户参军”。

宋代文官,按其寄禄官和差遣可以分成朝官、京官、选人三个层级,苏洵《嘉祐集》卷十二在写给韩琦的《上韩丞相书》中曾评:“凡人为官,稍可以纾意快志者,至‘京’‘朝’官始有其仿佛耳。自此以下者(即‘选人’),皆劳筋苦骨,摧折精神,为人所役使,去仆隶无几也。”

由于赵与訔的勤勉抑或钻营,无论是实际差遣“户部侍郎”和追封的寄禄官“银青光禄大夫”,还是“赐进士”的出身,都高于其从父赵希永,所以其子赵孟頖“以侍郎荫补承务郎”,文官“京官”从九品、第三十阶,比赵与訔当初荫补的档次高出一级、官阶高出七级。

这些文字都很浅显,赵与訔、赵孟頖都是“以某官荫”而不是“以宗室荫”,接下来把问题局限在官员荫补问题上。

2、宋代官员荫补制度

宋真宗下令颁布了宋代第一部较为完整的官员荫补法,以法律形式保障了官员享有的荫补特权,官员荫补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官员荫补,又有大礼荫补、圣节荫补(皇帝生日荫补)、皇帝即位荫补、致仕荫补、遗表荫补等法定荫补,以及法外的各种特殊荫补等,荫补过滥,正是宋代冗官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宋仁宗时期,冗官问题已经到了整个社会和财政难以承受的地步。范仲淹对荫补制度大刀阔斧的改革措施得到宋仁宗支持,颁布了庆历荫补新制,但是遭到朝野官员不满和抵制,很快就宣告流产。范仲淹也不得不以贬谪出局,“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此后,宋神宗熙宁时期、宋孝宗时期先后对荫补制度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顿和改革,其基本指导思想都是围绕如何裁减官员荫补而展开的,尤其是淳熙新政得到了较好实施。

大的趋势是:限制官员荫补亲属范围;官员子弟授官级别逐渐降低;减少官员荫补亲属的人数;延长荫补周期;为荫补设定期限;不同级别官员、有无“出身”,荫补亲属范围和数量有差别,不同类型亲属荫补时所得到的官职也存在很大差别。通常情况下,郊祀大礼每三年举行一次,根据官员级别,由原来每郊荫补变为两郊、三郊,甚至四郊才能荫补。

宋孝宗淳熙九年的荫补新制分两步出台,见于《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所载《庆元条法事类》和《庆元荫补新格》二书。

首先是官员大礼荫补亲属人数的最高限额,也是各种荫补总额的最高限额:

臣僚遇大礼,荫补缌麻以上亲:宰相、开府仪同三司以上一十人;执政官、太尉,八人;太中大夫以上及侍御史、节度使至观察使,六人;中大夫至中散大夫、通侍大夫至右武大夫,四人;朝议大夫至带职朝奉郎、武功大夫至武翼大夫,三人。(缌麻,指亲缘关系“五服”以内最疏远的第五服,见于《礼记·丧服小记》。中国父系家族社会,以父为宗,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其后出台了削减致仕、遗表恩荫名额的诏令,总名额用完则驳回:

致仕恩荫:“臣僚致仕,荫补缌麻以上亲: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三人;曾任三少、使相、执政官,见任节度使,二人;太中大夫及曾任尚书、侍郎及右武大夫以上并曾任谏议大夫以上及侍御史,一人。”

遗表恩荫:“臣僚遗表,荫补缌麻以上亲:曾任宰相及见任曾任三少、使相,五人;曾任执政官并见任节度使,四人;太中大夫以生(案:上字之误),一人;诸卫上将军子(案:及字之误)承宣使,四人;观察使,三人。”

对于遗表荫补中,与致仕荫补有交叉、过继、家庭内部分配等情况,又具体规定:

数量:“诸遗表荫补缌麻以上亲,非曾任执政官及见任节度使以上不因过犯、寻医、侍养、持服者,各依见任人数,即已致仕者,曾任执政官以上及东宫三师、武臣节度使至观察使各减一名(见任管军依格荫补),文臣东宫三少至太中大夫,止听乞一名。”

时限:“诸应得遗表恩泽身亡而有养同宗子孙为后继绝,各曾持服者,限从吉月陈乞。”

分配:“诸遗表得荫补者以长幼,同母所生者从母请。得一人以上愿分与别母所生者听。”

关于荫补年龄,宋仁宗时曾规定:

“长子不限年,余子孙年过十五、弟侄年过二十乃得荫”

3、赵与訔的资历与荫补名额

赵孟頫能否被荫补,要看赵与訔的荫补名额,可以由其最终官阶与以上条款一一核对,据《先侍郎阡表》,赵与訔:

(景定)五年,进显谟阁待制,召拜两淛转运使、除权户部侍郎。是岁十月,理宗徂落,度宗践阼,拜户部侍郎,兼知临安府浙西安抚使。咸淳元年,赐进士出身。三月,以疾卒于府治,实廿三日也。呜呼痛哉!遗表闻,度宗震悼,赐银三百两、绢三百匹以敛,赠银青光禄大夫,官自迪功郎至正议大夫,爵进归安县开国子。

赵与訔最终差遣官到“户部侍郎”“兼知临安府浙西安抚使”。各种恩荫规定中,寄禄官和差遣官都有,资历与劳绩并重,上表奏荫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元丰改制后,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钱谷、赋役之事。下设五司:左曹、右曹、度支司、金部司、仓部司。左曹、右曹或总称户部司。设户部尚书一人,从二品,若为担任者资历较浅,则称权户部尚书,正三品;侍郎二人,从三品,若担任者资历较浅,则称权户部侍郎,从四品;其余各司设官若干。南宋时,户部侍郎有时只有一人,甚至尚书与侍郎总共只有一人。

《先侍郎阡表》对赵与訔仕途中间的寄禄官阶记载不详,但景定五年,由“权户部侍郎”到“户部侍郎”,可见其寄禄官阶必然已提前升迁。

“户部侍郎”唯见于致仕恩荫,一人,可惜的是赵与訔没有能活到七十致仕,这个名额也就浪费了。

“安抚使”一职未见于各种恩荫,北宋时期凡诸路天灾及边境用兵﹐往往派安抚使“体量安抚”﹐事毕即罢;南宋初期﹐各路均设安抚使司,一般以各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政﹐有“便宜行事”之权﹐实际上成为一路的第一长官;宁宗后﹐各路兵民之政分别由都统制司等分管﹐安抚使反成为闲职,成为一种象征。

那么,“安抚使”中的“使”能不能往“使相”上靠呢?当然不能,“使相”并非“使、相”并称,而是专有名词,见《宋史·职官志六》:

以节度使兼中书令、或侍中、或中书门下平章事,皆谓之使相,以待勋贤故老及宰相久次罢政者;随其旧职或检校官加节度使出判大藩,通谓之使相。元丰以新制,始改为开府仪同三司。

南宋孝宗淳熙荫补新制以后,致仕恩荫五人、遗表恩荫三人的使相,实际就是开府仪同三司,为文官寄禄官最高阶从一品,并非差遣。

赵与訔的最终寄禄官阶,在元刊本《松雪斋文集》卷八《先侍郎阡表》中误作“通奉大夫”,参考同册《五兄圹志》《行状》和流传的《先侍郎阡表》墨迹珂罗版校勘,应为“正议大夫”,文官正三品、第八阶;即使以追赠的寄禄官阶“银青光禄大夫”计,也仅文官从二品、第四阶。这两个官阶都低于第一阶的从一品,高于太中大夫的从四品、第十一阶。

所以,参照规定,赵与訔荫补的总名额最多六人,赵孟頫排行第七,如果赵与訔能得高寿、前面兄弟有让荫,赵孟頫被荫补并非完全不可能。但不利的条件是,赵与訔只活到五十三岁,没有能七十致仕,以正议大夫服务朝廷的年限才刚刚开始,没有足够次数的郊祀大礼荫补机会,也就用不完那么多名额。

致仕荫补和遗表荫补都是一次性的,所以遗表荫补又是官员享受荫补待遇的最后机会。赵与訔只到“太中大夫以上”等级,荫补名额一人。

“诸应得遗表恩泽身亡而有养同宗子孙为后继绝,各曾持服者,限从吉月陈乞”,这一条是为了防止之前出现过的死后很久申请荫补而又无以考据的情况,所以,有资格的候补,都必须在“吉月”陈乞上表,即以安葬为限,按《先侍郎阡表》“府君卒之年,葬湖州乌程县澄静乡聂邨”,赵与訔的遗表荫补以当年为止,赵孟頫是没有荫补资格的。

4、赵与訔世系中遗表荫补的两个典型案例

1)、赵孟頖

《五兄圹志》的记载是“遗表荫补”的典型范本,赵孟頖生于“辛亥七月”即1251年,查《先侍郎阡表》赵与訔卒于咸淳元年(1265)三月,按月份相差,赵孟頖到七月满十五岁,虽然圹志记载为“年十四”,但以遇年长岁计算法,对照规定“长子不限年,余子孙年过十五”也能说得过去。

结合《先侍郎阡表》中“遗表闻,度宗震悼”的记载,赵与訔的遗表正好荫补三至七月之间十四岁的赵孟頖,这就是“吉月陈乞”的明证。

2)、赵与訔

赵与訔本人受荫补情况属于突破“吉月陈乞”的特例:

祖考太常府君(赵希永)早卒,无子。祖妣夫人郑氏,选同宗子为之后。魏公(赵与訔)本出兰溪房,时侍兄殿撰与噟倅湖州,夫人一见,爱其凝重,曰‘是真吾子,况昭穆又相当乎!’遂以上闻,内降许之。(见《行状》)

因为赵希永有早卒无子、无人承嗣的情况,大礼荫补、致仕荫补、遗表荫补一次都未请,所以“内降许之”,这是特例,对于赵孟頫而言是没有可比性的。

5、赵孟頫兄弟之间的荫补局势

赵与訔的遗表荫补名额只有一人,而内部分配方面,仍按《先侍郎阡表》,赵孟頫兄弟共八人:

孟頔、孟颁、孟硕、孟颂、孟頖、孟颢、孟頫、孟籲。孟頔,将仕佐郎,杭州路儒学教授。孟颢,奉议大夫,沧盐使。孟頫,奉议大夫,汾州知州。孟吁,承务郎,同知南剑州。余皆尝仕宋。

二兄孟頒、三兄孟碩、四兄孟頌、五兄孟頖均仕宋,除孟頖明确为荫补以外,孟颁、孟硕、孟颂存在已科举和已荫补两种可能,具体情况如何,这里无需讨论;

需要讨论的是长兄赵孟頔。入元后,赵孟頔大德元年为杭州路儒学教授,故当未曾仕宋;据《三希堂法帖》卷二十一赵孟頫致湖南肃政廉访副使陆垕《分教长沙帖》(图4),款署二月一日,按笔迹,主竖画故作极细笔,是大德四年天津博物馆藏《洛神赋》(图5)、大德五年台北故宫博物院藏《赤壁赋》(图6)之间的习惯;由“长兄孟頔蒙恩分教长沙,日依照临,六十之年远役数千里之外,敢望以不肖托爱之久,特加异顾,凡百覆荫,使得自立”,可知,赵孟頔约长赵孟頫十多岁,赵与訔去世时赵孟頔不到三十岁。

图4 赵孟頫 致陆垕·分教长沙帖 三希堂法帖卷二十一

释文:“孟頫顿首再拜上记廉访相公义斋吾兄阁下。孟頫块处山中,无繇以时上记,唯有瞻望使星之光,以致仰止之诚而已,即日春和,伏计动履胜常。长兄孟頔蒙恩分教长沙,日依照临,六十之年远役数千里之外,敢望以不肖托爱之久,特加异顾,凡百覆荫,使得自立,实孟頫拜莫大之惠。谨勒手状陈叙下情,未由承教,伏冀为远业,慎护兴息,不宣。二月一日,孟頫顿首再拜”

图5 赵孟頫 洛神赋(局部) 天津博物馆藏(主竖画故作极细笔的,且数量较多)

图6 赵孟頫 赤壁赋(局部)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主竖画故作极细笔的,数量已经减少)

到北京故宫博物院藏《过蒙帖》(图7):“总管相公宗兄阀下,孟頫前者家兄过蒙照管”。赵孟頫专门致书拜托他人“异顾”欠缺“自立”的长兄,事后又感谢他人“照管”,赵孟頔宋时是否有大礼荫补需考证,但未能出官。

图7 赵孟頫 致总管相公宗兄·过蒙帖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释文:“孟頫记事顿首再拜,总管相公宗兄阀下,孟頫前者家兄过蒙照管。此皆吾兄以孟頫之故,感激难胜。即日炎热,伏惟尊候胜常。学宾康振係,旧在常学,有俸,其人至贫,藉此以活,而近乃有住支之行。望吾兄怜其寒素,特与放支,岂胜幸甚。未由侍教,伏乞倍保尊重。不宣。孟頫顿首再拜。”

如果赵孟頔有科举、铨试不中的经历,荫补也是浪费,也可能有家庭内部的其他安排,比如承业不承荫。那么,赵与訔去世时,除以上孟頔、孟颁、孟硕、孟颂以外,待荫补兄弟有四人:五兄孟頖、六兄孟顥在前,孟頫为第三顺位,八弟孟籲第四顺位。

对比《五兄圹志》和《行状》的描述,赵孟頖“厚重寡言”,而赵孟頫“性通敏,书一目辄成诵”,即使二人长幼颠倒,赵孟頫排第一顺位,在只有一个荫补名额的前提下,生母丘氏也会按利益最大化原则,利用“同母所生者从母请”规则作出赵孟頖荫补为官、赵孟頫“让荫”而走科举及第道路的最优选策略。

类似案例如黄宗羲辑,《宋元学案》卷五十二,赵孟頫曾与探讨经义的敖继公“以父任当补京官,让于弟,寻擢进士”,就是让荫;又如黄溍《金华黄先生文集》卷十六中《隆山牟先生文集序》,写的是赵孟頫的朋友牟应龙,其父牟巘为朝奉大夫大理少卿,牟应龙作为长子是荫补第一顺位,但“先生辞京官之世赏,而以咸淳辛未(1271)取世科”。朝奉大夫介于“朝议大夫至带职朝奉郎”之间,按规定可荫补三人,“世赏”为荫补之别称,“世科”指一门数代人科举及第,牟应龙这里正是让荫而科举。

不同于一般官员决断的事务,遗表荫补需经由皇帝亲自受理,如:赵与訔的荫补有“遂以上闻,内降许之”,赵孟頖的荫补有“遗表闻,度宗震悼”,可操作空间不大,又“赐银三百两、绢三百匹以敛,赠银青光禄大夫”(见《先侍郎阡表》),遗表荫补与赠官、赐银、赐绢,是一次性组合行为。

如果度宗不惜破坏祖制,非要为赵与訔的遗表增加两个荫补名额,完全可以破格“赠开府仪同三司”而不是“赠银青光禄大夫”,而赵孟頫年龄只有十一岁,无论怎么勉强也不符合十五岁的规定,没有资格荫补。

《元史》无中生有地记载赵孟頫“年十四,用父荫补官”,也就是赵与訔去世三年后,这又违背了遗表荫补的一次性原则和“吉月陈乞”原则。额外开恩,又何须拖泥带水,避易就难,违背多条祖制呢。

赵与訔由正三品正议大夫循序以赠从二品银青光禄大夫,由此又可见,虽然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是这种权力也是受到一定制约的,又或者皇帝根本就没有打算破格,主客观因素赵孟頫都没有额外荫补的可能。

再看赵孟頖所“补”之官“承务郎”,赵孟頫所“注”之官“真州司户参军”,虽然都被称为“官”,但实质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为寄禄官阶,是“荫补官”,后者为“差遣官”,且仅为“注官”。宋代官、职分离,寄禄官有官名,无实际差遣,名称特征是“某某郎”或“某某大夫”等,无需赴任而有俸禄供养,称为“本俸”;而差遣官,有具体差使,需要赴任履职才有职务补贴,称为“添给”。

仍如牟应龙,“以咸淳辛未(1271)取世科,调光之定城县尉,仕未逹而国事已非。先生既不有禄,以贫强起为儒学官”,牟应龙所调的“光之定城县尉”即光州之定城,在今天信阳市潢川县,宋元之战反复争夺,至元八年(1271)最终被元军占领,正是所谓的“国事已非”,即使调官,“仕未逹”也“不有禄”。

寄禄官可以先于调职荫补,但职事差遣不存在荫补问题,不能说荫补一个“真州司户参军”出来。

《五兄圹志》记载的,赵孟頖由荫补寄禄官、到铨选(免)、候缺三年到真正获得差遣,其岳父吏部尚书陆德舆的精确算计,都是教科书式的范本:

年十四,以侍郎荫补承务郎。咸淳丁卯(七月,年十七),请国子监举,免铨。庚午(七月,年二十),差知临安府仁和县临平镇。

那么,赵孟頫“以父荫补官”的寄禄官阶又是个什么“郎”呢?子虚乌有!

三、风雨飘摇的仕进之路

1、赵孟頫调官记录的来源

赵孟頫无论从荫补名额、长幼顺序、生母择选、荫补年龄等各种条件都处不利的情况下,未能得到父荫补官,于是生母丘氏诫之:

“汝幼孤,不能自强于学问,终无以觊成人,吾世则亦已矣”(见《行状》)

这种训诫,除了名正言顺以外,多少也有一些不能两全之下的抚慰。赵孟頫的仕进之路只能依靠自强于学问。

官员子弟又可以入读国子监,通过吏部的铨试直接注官,优等者出官亦可赐出身,或者直接参加殿试考取出身。

在铨试这一细节上,《元史·赵孟頫传》和《行状》是统一的,“试中吏部铨法”和“未冠,试中国子监”其实是等价的。而“注官”改“调官”实际上《元史》又是源自于欧阳玄《圭斋文集》卷九,为赵孟頫所撰神道碑(以下简称《神道碑》):

“弱冠,中胄监试,调真州司户参军”

行状,也称“状”或“行述”,叙述死者世系、生平、生卒年月、籍贯、事迹的文章,常由死者门生故吏或亲友撰述,留作撰写墓志或为史官提供立传的依据。神道碑,是立于墓道前,记载死者生平事迹并世系、铭赞,与塔铭略近。

以洪乔祖所撰的《高峰和尚行状》(图8)和《西天目祖山志》卷八家之巽所撰《高峰大师塔铭》为例。

图8 赵孟頫 高峰和尚行状(局部)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高峰和尚行状》:“乔祖从师游最久,交诸耆旧最多,故知师之出处言行最详。师之徒弟明初,以掇集之事见嘱,不敢以才谫辞,敬焚香涤虑,拜手以述,将求铭于大手笔云。”

《高峰大师塔铭》:“余弱冠从无准翁游,师准孙也,创院立庄,两嘱以记,心降久矣。诸徒持事状求铭,乌得辞。”

又如,上海博物馆藏大德十年赵孟頫书祖訚撰《灵隐大川济禅师塔铭》(图9):

……塔骨后五十四年,法侄祖訚主兹山,来之子希遇以昔育王物初叔父所状之行求铭于予,予娄以三短固辞,曰:‘昔平园铭佛照塔,平斋铭佛心塔,皆玉堂名笔,师为佛心嫡嗣,须得周洪大手发挥为宜。’请之益勤,强按所状叙次之……

图9 赵孟頫 灵隐大川济禅师塔铭 上海博物馆藏

洪乔祖写行状,“拜手以述,将求铭于大手笔云”;家之巽正是因为“诸徒持事状求铭”当了洪乔祖所求的“大手笔”;祖訚写铭的根据是“育王物初叔父所状”,而“强按所状叙次之”,当然例有谦辞,请铭者的理由也与洪乔祖接近:“昔平园铭佛照塔,平斋铭佛心塔,皆玉堂名笔”“须得周洪大手发挥为宜”。

所以,写碑铭者需是“大手笔”“玉堂名笔”“周洪大手”,以进一步提升墓主哀荣。一般行状、碑、铭都会收入作者文集,因此后两者必须发挥文采,另谋篇章,重修措辞,以避免与既有之行状雷同。

据《神道碑》:

至正五年(1345)春三月,今上皇帝以集贤大学士腆哈等特赐墓道之碑,敕翰林学士欧阳玄为文,集贤侍讲学士苏天爵书丹,翰林学士承旨张起岩篆额。臣玄奉命,谨考《行状》,次第而铭之。

欧阳玄“谨考《行状》”,所本确实是杨载所作行状。

二文作者杨载和欧阳玄,为延祐二年同科进士,年龄相若,但二人与赵孟頫交游则有很大差别:

《神道碑》:“玄初以礼部奏名,召奉大对,公为读卷官,擢置前列。及公薨,状公之行,乃同年进士、宁国路推官杨载。”

《行状》:“载受业于公之门几廿年,尝次第公语,为《松雪斋谈录》二卷,复采其平生行事以为行状,谂当世立言君子,且移国史院请立传,移太常请谥,谨状”

欧阳玄初次见到赵孟頫是“召奉大对,公为读卷官”时,也就是延祐二年重开科举殿试赵孟頫为主考时,欧阳玄以进士第三名随即“授岳州路平江州同知。调太平路芜湖县尹”(《元史》卷一百八十二),到延祐六年四月赵孟頫也离京,二人再无机会见面。而杨载是“受业于公之门几廿年”,晚期大量与赵孟頫合作撰碑书丹,且为赵孟頫记载谈话录,为文当更接近本真。

通读神道碑与行状二文,谋篇布局,行文措辞,各尽所能而大意略同,除按例增补了子女婚娶以外,并未见神道碑有所发明。

如《行状》中的“未冠,试中国子监,注真州司户参军”到《神道碑》修辞为“弱冠,中胄监试,调真州司户参军”。行状“未冠”改为神道碑的“弱冠”,未见考证;“国子监”改为“胄监”二者实为同义词;那么“注真州司户参军”改为“调真州司户参军”,二者是否同义?谁更准确呢?

2、宋代的注官法律考试制度

要解决“注官”与“调官”问题,需要了解宋代特有的注官法律考试制度,这方面已有季怀银《宋代文职官吏的注官法律试》、刘念《宋代的法律考试》等研究在前,以下结合《宋史》等文献摘要概括。

宋朝最高统治者比以往任何朝代都更清楚地认识到国家安定的关键是法律,重视和提倡法律,形成了一套不断改进完善又或有宽严张弛的注官法律试制度。即所有具备做官资格的人,包括科举登科及第人、任满待缺的京官和选人、任子宗子等荫补人和其他出身的人,还必须经过法律考试合格,才能注官。

前文赵与訔与赵孟頖的荫补案例,因为各自父亲的寄禄官、差遣级别不同,二人承荫等级不同,分别补为“选人”和“京官”,差别就很大。

宋初的铨试从形式到内容,尚不成熟,按《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四》,“京官”与“选人”的铨试办法不同,前者每年都可以赴试,后者要“遇郊”才能赴试,且年龄必须满二十五岁。

宋神宗变法图强,急需人才,熙宁四年推出铨试改革,铨试的性质完全变成了法律考试,取消了免铨待遇,根据铨试成绩分等级给以注官、升资等优待;有荫补的官员子弟,铨试年龄提前到二十岁;由于之前“遇郊”存在运气因素,“选人”注官条件由“遇郊”改为“满三年”,且不得入“县令、司理、司法”。

所以赵与訔以荫补的“迪功郎”初调“饶州司户参军”就继承了这一规定,赵孟頫虽然“试中”,但所“注真州司户参军”也都只是“选人”一档。

哲宗时司谏苏辙上书:

祖宗旧法,凡任子,年及二十五方许出官,进士、诸科,初命及已任而应守选者,非逢恩不得放选。先朝患官吏不习律令,欲诱之读法,乃减任子出官年数,去守选之格,概令试法,通者随得注官。自是天下争诵律令,于事不为无补。然人人习法,则试无不中,故荫补者例减五年,而选人无复选限。吏部员今年已用后四年夏秋阙,官冗至此亦极矣。宜追复祖宗守选旧法,而选满之日,兼行试法之科,此亦今日之便也。

大意是说,神宗朝推行律令,鼓励读法,将出官年龄由二十五岁降至二十,初出官者试中即与注官。形成人人习法,试无不中的局面。这又造成了有别于“荫补冗官”的另一种形式:“注官冗官”,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另一方面。当年的官缺不够用,于是借用来年甚至后四年的官缺。

由此可见,注官只是将人才从“备选库”转入“备用库”的一个程序,注官与调官、出官之间还有一个候缺的过程,如果没有职缺,就只有等待。

哲宗绍圣初,改定《铨试格》,限制了试中人数。徽宗时,又特别给予荫补人优厚待遇,铨试法规废弛。南宋时期,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又针对旧弊进一步改善充实。

孝宗时曾诏:“令吏部严选试之法。自是,初官毋以恩例免试,虽宰执亦不许自陈回授。”又定“十八取五”制,裁减注官人数,但宗子、任子则有三取二、二取一的特权待遇。

3、赵孟頫的注官

由注官过多造成冗官,又要看到其中存在的技术性问题:一方面,官员管理事务较多,绝大部分由下级官员操纵,改革终究不能彻底;另一方面,交通和信息不畅,客观上是不可能等额选拔的,注官冗官有其存在和合理的必然性因素。

所以,臣僚上言中,未经铨试“以国戚而与宫观差遣者”“以勋臣之后而特差遣帅司干官遣者”“有特令吏部差遣充宪司差遣者”仍然源源不绝,作为吏部尚书之婿的赵孟頖,能够在十七岁就“请国子监举,免铨”,提前三年排队候缺,也就不难理解了。

连番改革,注官过冗之患,并未消减,仍如《宋史》卷一五八《选举四》,宋理宗绍定元年(1228),臣僚上言:

铨曹之患,员多阙少,注拟甚难。自乾道、嘉定以来,尝命选部职官窠阙,各于元出阙年限之上,与展半年用阙。历年浸久,入仕者多,即今吏部参注之籍,文臣选人、武臣小使臣校尉以下,不下二万七千余员,大率三四人共注一阙,宜其胶滞壅积而不可行。乞命吏部录参、司理、司法、令、丞、监当酒官,于元展限之上更展半年。

“吏部参注之籍”,即注官候缺的人,这个数字达到二万七千;“三四人共注一阙”,按每届任期三年计算,候缺调官就需要九到十二年。十七岁的吏部尚书之婿赵孟頖尚有三年排队候缺,尚未弱冠即试中的赵孟頫,仅仅是注官在册,又岂能提前调官出官。

官吏注授官职以后,按照资历依次补缺,这个过程又叫做“需次”。元祐初,上官均上言:“诸路吏选,有待试,有需次,率及七年,方成一任”;如与杨万里、范成大、陆游并称为南宋四大诗人的尤袤“注江阴学官,需次七年”,果然需次了7年;南宋楼钥《攻媿集》卷四《送袁恭安赴江州节推》也曾有过:“九江需次今几年,去去渌水依红莲”的感叹。

由此,无论是荫补年龄、寄禄官阶,还是无法与赵孟頖相比的免铨、调官年龄等等,《元史》缺项、错项太多,而《神道碑》则是由于着意文采,更改陈述,因文害义,事失其本。

4、由注官到调官的变数

赵孟頫通过参加注官法律试,试中注官的第一个候缺职位是“真州司户参军”。宋各州置司户参军,掌户籍、赋税、仓库交纳等事,这个职责描述与其父的早期专业择向和最终职守完全一致。

南宋后期国子监通过三舍法取得出身已经很难,往往还额外受到限制,据戴表元《剡源戴先生文集》卷十九《题太学登科题名后》记载:“虽当仕之人俊才髙等,亦须盘薄掩抑,待年久之而后解褐。”

所以“未冠”之时的赵孟頫,先通过国子监生身份走捷径考中注官只是小试身手,提前排队作个备选,而且“司户参军”这个职位也仅仅到“去仆隶无几”的“选人”,按规定须三任六考、举者五人才有资格改“京官”,不计候阙至少就是六到九年,“选人”得到“奏荐和功赏”后改官还有名额限制,往往需排队“待次”若干年才得“引对”。

按前文所引用之荫补制度及案例,以赵与訔的侍郎之荫,赵孟頫与赵孟頖、敖继公、牟应龙的档次一样,无论如何不会沦落到“选人”这一档次,承荫调官也不可能仅仅是个“司户参军”,亦可再次说明赵孟頫不可能承荫。

“司户参军”这个成绩很不理想,只不过因为年龄较小,而被视为奇迹。赵孟頫到二十岁或更晚才能调官,调官之前还有的是时间,毕竟考取出身、“进士及第”、通过其他渠道谋取“京官”,才能获得更高的职位和待遇。

宋代宗室、官员子弟仕进,除了给予荫补特权以外,更鼓励官员子弟通过科举道路入仕,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有出身者在任职和升迁上有更高起点和更大空间。如贾似道,端平二年(1235)以门荫入仕,担任嘉兴司仓,嘉熙二年(1238)年再通过科举,登进士第,由司仓擢拔为太常丞、军器监。又如同样是宗室的赵与一支,南宋时共出了23名进士,其中有父子孙三代进士,父子三进士、四兄弟进士、三兄弟进士、两兄弟同科中进士等,均传为美谈。

考取功名,这也是敖继公、牟应龙等人“辞世赏”而“取世科”的原因,赵孟頫没有理由过早放弃科举出身而停下来无尽地等待一个“为人所役使”的低级就业。

真州即今江苏仪征,地处长江以北,与扬州、镇江相望,南宋归淮东制置。咸淳九年(1273)二月,襄阳失守,南宋已无险可守。四月一日,忽必烈与群臣定声罪南伐之计:“乘破竹之势,席卷三吴,此其时矣”,于是增兵10万,大举攻宋。命伯颜、阿术为主力,率军20万,自襄阳顺汉水入长江,直取临安(今杭州)。命驻蜀元军进攻两川要地,以阻宋军东援;命合丹、刘整行淮西枢密院,博罗欢为淮东都元帅,分别进攻两淮,牵制宋军,配合主力攻宋;

咸淳十年(1274)八月,忽必烈命伯颜率主力军浮汉入江,直取临安,改淮西行省为行枢密院,助伯颜攻宋。塔出率军渡淮屯庐(今合肥)、扬(即扬州)之间;九月,阿塔海、董文炳分别率军南趋长江。

咸淳十一年(1275)二月,董文炳与伯颜会师于安庆府(今安徽安庆市);阿塔海、塔出会伯颜于池州(今安徽贵池)。从伯颜于丁家洲之战中击败宋军。

候缺有年的赵孟頫年届弱冠,失去江淮天险的真州已危在旦夕,即便没有了排队也不可能赴任。

而同样的原因,赵孟頖“甲戌(1274),以幼主即位(宋恭宗赵㬎,咸淳十年七月癸未即位,是年赵孟頖二十四)覃恩,转承事郎。临平考满,授签书高邮军判官厅公事,未上”,高邮更在仪征以北,也不可能赴任。较早的如牟应龙,“以咸淳辛未(1271)取世科,调光之定城县尉,仕未达而国事已非”。

更不济的是,咸淳十年(1274)春闱,风雨飘摇中的大宋王朝结束了最后一次科举,再也没有了下一届。

四、小结

总的来说,赵孟頫以官宦之家庶出,位次垫底,由于宋代法律制度、皇帝意愿、家庭策略等条件限制,不可能荫补为官。即使有荫补,其起点寄禄官和差遣也不可能仅到“选人”档次;

通过国子监的注官考试,候缺有年而宋亡,终究未能出仕,“既不有禄”,也没能参加最后的科举考试,四大皆空;

在宋元时期并无多少夷夏之辨的情况下,以处士之身而仕元,本来算不上什么大事,但由于种种原因,被人误将赵孟頖的履历合二为一,意外成为“贰臣”,明中后期以来又因为民族主义萌芽和观念转变,骂名日盛;

到今天,他的很多诗文,如《罪出》《自警》《老态》等,被寻章摘句地罗织为因仕元而产生的“痛苦”与“悔恨”;戴表元的《招子昂饮歌》则被篡改题名为《招子昂歌》,一首平常的招饮题材的诗被曲解为劝阻赵孟頫出仕,实在是因为其个人生平研究不足,过度解读之故。这一点,拙著《赵孟頫闲居考》已就其出仕早期相关外放、贬罢的冤屈,中期告病辞官、晚期各种疾病等史实作出整理,赵孟頫确实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但在其本人认知中,没有任何所谓“贰臣”和 “夷夏之辨”的证据。

而造成赵孟頫贬罢履历被大幅度篡改的最大嫌疑人则是《松雪斋文集》编次刊印的主导者赵雍,另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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