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孙子法院却不支持(录音遗嘱竟无效)
遗产纠纷是很多家庭都会有的问题。近日,南京一位老大爷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孙子,法院不予支持。理由是录音遗嘱不能记录录音人的身份和证人的身份,所以无效。
家住南京市秦淮区的林先生于2021年去世。林先生有一儿一女,大儿子林有一个儿子林。因此,林老生前留下遗嘱,想把自己的两套房子,一套留给孙子林,一套留给儿子女儿。
但老人去世后,女儿林女士不认可老人的遗嘱,认为这两套房子应该归她和哥哥所有。林的孙子并不是继承老人产业的第一人。他没有资格直接继承老人的产业。但他的哥哥林不这么认为。他觉得父亲生前留下了遗嘱。虽然是一种记录方式,但也能起到法律作用,所以应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法院的判决出人意料。法院认为记录在案的遗嘱无效。原因很简单。遗嘱中既没有明确的日期,也没有记录录音的人的身份,也没有证人的身份。因此不符合记录遗嘱的相关规定。故遗嘱无效,法院同意林女士要求重新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