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简洁地区分「名单」和「名额」?
如何简洁地区分“名单”和“定额”
1。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费用由直接工程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根据直接费(或人工费)计算所有费用、利润和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成本。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费用由五部分组成:工程量清单费用(= ∑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费用、其他项目费用、规费、税金。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消耗与措施消耗分开,对措施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和施工方案确定,以体现基于施工方案的成本竞争;对于实质性消耗费用,应列出具体的工程量,投标人应报出每个所列项目的综合单价。
2.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同。
基于定额计价的分项工程单价是工程量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基于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外,还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费用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一些“取费”带来的不必要的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和利润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实际支出、利润预期和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和项目单项价格的反映。综合单价的报价是一个单项定价和市场竞争的过程。
3.单位工程的划分是不同的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分部。一般土木工程定额里有几千个项目。划分的原则是根据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材料规格进行详细划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比定额项目更全面。新规范只有177个土木工程项目,考虑了工程部位、材料和工艺特点,但没有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不同型号的机械等。同时,同一个项目不再按照阶段或流程分成几个项目,而是整合在一起,比如混凝土。搅拌(生产)、运输、安装、接缝灌浆等。同一项目的可以整合为一项,门窗也可以整合为制作、运输、安装、油画、五金等。,可以减少原定额对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在报价上有更多的自主权。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应该是综合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工程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据此进行投标,也可以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建立内部报价和管理的定额和价格体系。
4.估值基础不同。
这是票据定价和固定定价最根本的区别。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是定额,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和管理状况、各种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大部分企业可能没有企业配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普及和报价实践的增多,企业会逐步建立自己的定额和相应的工程单价。当企业能够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供求情况报出综合单价时,自主报价和市场竞争(通过招标)的定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是工程量清单所要推动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质是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市场化的造价机制。只有将定价基础个性化,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1.采用不同的定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管理能力、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情况自主报价,所报工程造价实际上是社会平均价格。
2.采用不同的单价方法。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了风险因素。这是除去费用和税金的全部成本单价。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采用工程量单价法,即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由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对应的价格确定;间接费用、利润和税金应按有关规定分别计算。
3.反映的成本价不一样。
工程量清单计价反映了单项成本。
工程预算定额反映了社会平均成本,
4.结算要求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结算时按照合同预先规定的综合单价进行,综合单价基本有保证。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以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单价为结算依据时,往往涉及诸多调整,容易引起争议。
5.处理风险的不同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使招标人和投标人合理分担风险。投标人对自己所报的费用和综合单价负责,同时考虑各种风险对价格的影响。合同中综合单价一经确定,结算时不得调整(工程量变更除外),对工程量变更或计算错误不负责任;招标人应准确计算工程量,这部分风险由招标人承担,有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项目预算是固定的,风险只在投资方,所有风险都考虑在不可预见费用中;结算,根据合同,可以调整。可以说投标人没有风险,不利于控制工程造价。
6.项目的划分不一样。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分实体,实体与措施分开,不列施工方法和手段,不存在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这增加了承包企业的竞争力,促使其尽可能采用合理的技术措施,提高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项目划分是以施工过程项、实体和措施相结合,施工方法和手段单独列出。定额中已经规定了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所以不能起到市场竞争的作用。7.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不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是按照实体净值来计算的,这是目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工程量以实物为基础加上人为规定的预留量或操作余量等因素。
8.测量单位不同。
工程量清单计价,清单项目以基本单位计量。
工程预算定额计价,计量单位不能使用基本单位。
三。与以往的计价方法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
2.竞争力;
3.通用性和实用性。
强制性特点是: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批准颁布,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型大中型建设项目应按《计价规范》执行。二是明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规定了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竞争力表现在《计价规范》从政策规定到一般内容的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工程造价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原则。“计价规范”中的措施项目仅在工程量清单的“措施项目”栏中列出。拟采用的具体措施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报价。另一方面,《计价规范》中没有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具体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独立空的空间。普遍性是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符合国际惯例,符合工程量计算方法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和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实用性见附录“定价规范”。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显示的是工程实体项目,项目名称明确,工程量计算规则简洁。
四。1.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甲方承担工程量风险,乙方承担单价风险;在传统配额模式下,数量和价格风险由乙方承担..
2、工程量清单,实行量价分离;传统上,配额是数量和价格的结合。
3.工程量清单是市场经济模式的产物,有利于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和优胜劣汰;配额是计划经济模式的产物,带有很强的政策性。
4.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招投标和竣工结算等工作的开展。配额定价相对不灵活。
几个改造项目,从招投标到竣工结算都采用了清单,实际效果挺好的。工程造价得到合理控制,相对平稳,实现了双方的双赢。
何时使用清单计价、何时使用定额计价以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为准,建设单位何时使用清单计价在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