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的发展以及一些基本制度

塑料污染2022-09-25  15

商朝的发展以及一些基本制度

以史为鉴,以今天为鉴,前程似锦。大家好。我是陈骁。我想介绍我所知道的历史,并欣赏它的魅力。

唐推翻夏朝建立商朝后,在位十二年后去世。之后就不得不提到伊尹,他为商朝的早期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商朝建立后,伊尹为打败夏杰出谋划策,为商朝初期的政治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因此得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管理商朝人民的幸福生活。经历了唐城、泰鼎、外丙、任重(任重)、泰嘉、沃鼎等六朝,是六朝元老。当然,这也与部分君主在位时间较短有关(泰鼎在继位前就去世了,外丙是3年,任重是4年)。

伊尹摄政期间,权力很大。比如太甲继位后,黑暗暴戾,不遵汤法。伊尹把他流放到同宫忏悔检讨。他告诫太甲要像开弓瞄准靶子再射箭一样统治世界。他审时度势,发布命令,太甲一等释放,历时七年。七年后,太甲弃恶从善,伊尹把他接了回来,还了权。

商朝人非常尊崇伊尹,甲骨文中有“伊尹五显”、“伊尹二十显三”;《田文》记载“尊食宗绪”;《吕氏春秋神达》记载“天下享商”。这些记载表明,伊尹很可能与商纣王有着同样特殊而固定的祭日,世代被商人祭祀。

商朝时期从唐夏至盘庚至殷,一般称为商朝早期。这一时期,商朝都城更迭频繁,钟鼎由博移至陶,何家由陶移至项,祖逖移至邢(今邢台市),南更由邢移至燕,盘庚由燕移至殷,直至商朝都城趋于稳定。

《尚书·盘庚》认为,频繁的资本流动与商王室内部的政治斗争有一定的关系。比如,潘庚虽然声称要“趁民迁都”(他决定迁都是为了造福于民),但他对不听命令的人进行威胁,“我被杀了,我没有教养,所以我无法在我的新城成长”(我要把他们都杀了,我不会让邪恶的种子留在新城),这也反映了商王室内部斗争的激烈。

盘庚迁都是商代前期和商代后期的分水岭。盘庚迁都对商朝的巩固和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武定盛世的到来铺平了道路。盘庚因此被称为“中兴之主”。

在商朝早期,兄弟姐妹是常见的。如杨佳、盘庚、肖鑫、孝义兄弟先后为商王。但武丁继位后,这种情况少了很多。有兄弟姐妹,但父死子亡成为商王继位的常态,是皇权加强的表现。

武丁曾经生活在民间。《史书·无逃》记载“老工人在外做工,故为小人”,说明武丁深知小人之苦。所以他即位后,努力工作,不敢开小差,励精图治,立志振兴大业。他四下远征,征服了鬼方、土方、羌方、人方、虎方等国。战争规模不小,经常动用数千兵力,最大的一次有13000人。在这些战役中,郑征服了许多小国,扩大了疆域,俘虏了大批俘虏。

武丁在位59年,是商朝的鼎盛时期,即“武丁盛世”。

商朝政治可分为对内服务和对外服务。内服是指王上直接统治的王集地区,外用是指邦博管辖的地区。甲骨文、金文记载的商代内部官职有五六十种,大致可以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廖白尹姝”,比如地位很高的老城区、旧臣、商王的侍从,还有一些负责兑现王命的史家。第二类是“只听命于亚洲”,主要指与商王关系密切的武官。第三类是“宗教工作者”,他们是负责皇家祭祀和一些具体事务的官员。第四类是“民治国家”,指管理地方民族和普通民族的官员。

商朝有比较完备的法律规定,对后世影响很大。因此,荀子郑明有“刑名商”之说。商朝不仅有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而且有很多。《商经》记载了“刑三百”的说法。甲骨文中记载了五大刑罚(墨)、℃(割鼻)、℃(割足)、贡(阉割生殖器)、大刑(处死)等等。

商朝的征兵制发展缓慢。商朝前期和后期,商朝是以方国部落为单位招兵,也就是说商朝的士兵主要来自各国部落,常备军处于次要地位。商朝后期,商朝的军事编制趋于完善,常备军的实力早已超过各国部落收编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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