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隆国
来源:《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2021年第2辑
三、罗马帝国之“轻”与帝号之“重”
尽管时人留下较多关于称帝事件的记载,但对理解帝号变迁至为关键的“罗马帝国”鲜有提及,更未说明帝国在西部地区到底包括哪些辖域。8世纪末,与古代罗马帝国相比,作为其直接继承者的拜占庭帝国辖区大为缩减,在西部地区的实际控制范围就更加狭小,主要是意大利东北部沿海地区、中南部及部分岛屿,外加一些北非岛屿。在这一地理范围之内,除阿拉伯人控制的部分岛屿外,意大利由拜占庭帝国、法兰克王国、伦巴第人和罗马教宗各控制一部分。从实际控制区看,拜占庭帝国控制以巴里城(Bari)和西西里岛为中心的意大利南部地区;罗马教宗控制罗马公爵领;查理曼控制伦巴第王国、原拉文纳总督府及其辖地,包括斯波莱托公爵领;而由伦巴第人控制的贝内文托公爵领夹在法兰克意大利和拜占庭意大利之间,或接受拜占庭的领主权或接受法兰克的领主权。但在法权上,意大利分为两部分:法兰克人控制下的意大利中北部和拜占庭人控制下的中南部及沿海据点。
当时罗马教会始终坚持,除非洲的岛屿之外,帝国西部疆土就是意大利诸行省及其岛屿。这一时期伪造的历史文书《君士坦丁赠礼》对此有明确说明。《君士坦丁赠礼》是中古欧洲影响最大的伪造文书之一,现存最早的抄本可追溯到9世纪上半叶,而伪造日期可能不早于8世纪中叶。文书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申信”(confessio),旨在说明罗马皇帝君士坦丁一世(Constantine the Great,306—337年在位)给罗马教宗西尔维斯特(Silvester,314—335年在位)赠礼的宗教动机。“申信”讲述君士坦丁一世得了麻风病之后如何被洗礼治愈,如何宣布自己的信仰信条。二是“赠礼”部分。为了报答治愈其疾病的罗马教宗,君士坦丁将各地的教堂、财产捐赠给罗马教会。其中最受争议之处,就是将西部帝国及其最高政治权威让渡给罗马教宗及其继承人。
这份文书虽系伪造,但出现时间正好与查理曼生活的年代基本一致,故可以为当时流行的帝国辖域观念提供佐证。《君士坦丁赠礼》不仅提到帝国的地理范围,也明确表达赠予教宗的西部帝国包括哪些地区。整个帝国包括“犹地亚、希腊、亚细亚、色雷斯、阿非利加、意大利及其岛屿”。这里的帝国不可能是古代的罗马帝国,因为西部缺了高卢、西班牙、日耳曼尼亚和不列颠等地区及行省,它所反映的是文书被伪造时的帝国地理常识;这里的阿非利加指仍处在拜占庭帝国控制下的诸多北非岛屿,或是其与阿拉伯帝国仍相互争夺的地方。
至于要赠予教宗的全部西部帝国,其地理所指也非常明确。《君士坦丁赠礼》说:“将我们的行宫,也将罗马城和所有意大利或者西部地区的行省、地方和城市让渡给这位有福的教宗、我们的教父西尔维斯特。”这段话所指地区往往被理解为包括古代罗马帝国在西部的全部地区。例如最近德国历史学家约翰·弗里德出版的《〈君士坦丁赠礼〉与〈君士坦丁敕令〉》,仍将其理解为当时实际由拜占庭帝国和法兰克王国共同控制的原罗马帝国西部地区,“在伪造文书的时候,事实上西部行省只剩下法兰克王国和英格兰,最多还包括威尼斯、达尔马提亚,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之所以发生这样的误读,固然有中古盛期和文艺复兴以降的学术传统的消极影响,也在于弗里德将文书中的“或者”(seu)仅仅理解为“和”(et)。而且,如果将西部地区置于帝国全部疆域范围之内来解读,这句话就更容易理解一些。从全部辖域中剔除东方地区即“犹地亚、希腊、亚细亚、色雷斯”,剩下的就只有“北非、意大利及其岛屿”了。
如果说《君士坦丁赠礼》提供了当时欧洲西部关于罗马帝国实际辖域的地理常识,《意大利敕令》则从治理实践上印证了这一点。在这份敕令中,查理曼自称“奉耶稣基督我主之名。查理,由神意加冕、统治罗马帝国的、尊贵的奥古斯都,致由我仁慈地加以任命、领导意大利诸行省的所有公爵、伯爵和王国的所有地方官(gastaldiis)……当我为了上帝的神圣教会和治理诸行省事务来到意大利时,各城中有各种各样的疑难案件呈送至我面前,有的事关教会事务,有的事关世俗公私事务”。
查理曼在罗马一直停留到801年4月25日。《意大利敕令》有可能是在罗马发布的,因为文书中的语句与《法兰克王家年代记》中的叙事可互相印证,查理曼“整饬罗马城、使徒教座、意大利的公私和教会事务”。当然,这份敕令也可能在拉文纳发布,查理曼“取道拉文纳地区,主持司法、维持稳定”。但从“意大利的公私和教会事务”这一术语看,在罗马发布的可能性更大。《意大利敕令》只使用了皇帝名衔,没有像其他敕令那样加上“法兰克王和伦巴第王”。作为皇帝,其行政治理的对应物是罗马帝国。在敕令中,指称帝国的术语既有“romanum imperium”,又有“rempublicam”。“respublica”是从古罗马传承下来的罗马共和国国名。随着政体改变,共和国为帝国所取代,但罗马帝国的统治者一直使用该术语称呼帝国。在中古早期,拜占庭帝国沿袭不改,垄断了这一术语的使用。所以,这里出现的“respublica”与“romanum imperium”是一个意思,都指代罗马帝国。与此相应,敕令明确帝国具体所指,即“意大利诸行省”。
如果查理曼治下的罗马帝国对应于意大利诸行省,那么在实际治理中,就面临一个难题:作为政治体,罗马帝国与伦巴第王国或者意大利王国的关系是怎样的?换言之,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与意大利王或伦巴第王如何区分?称帝前名号中的“罗马国老”是荣誉名衔,或者说是品位,与统治的政治体没有直接关联。例如,查理曼与父亲丕平三世于754年获得此名衔,但并未控制拜占庭帝国任何实际管控区域。称帝之后,取而代之的是作为政治实体的罗马帝国的统治者或皇帝。从实际管控地区而言,罗马皇帝与意大利王或者伦巴第王都只控制了意大利的部分地区,意大利王或伦巴第王的实际控制区主要为罗马公爵领以北,以波河流域为中心的意大利中北部。罗马皇帝的实际控制地区除意大利东部沿海相关据点外,主要是罗马公爵领以南包括西西里等在内的意大利南部沿海地区。或许,二者之间最大的差别仅在于皇帝掌握着由罗马教宗治理的“罗马公爵领”最高司法权,而这是伦巴第王或意大利王不能僭越的。这一治理方面的局限使得第一个帝号“罗马皇帝”作为政治实体统治者的意义并不大。
作为这一狭小政治实体的统治者,罗马皇帝这一名衔还面临随称帝而兴起的各种帝国观念的挑战。作为复古的帝国,古代的罗马帝国观念随着查理曼称帝而复兴,并在查理曼的顾问中获得部分支持。《洛尔施修道院编年史》的作者明确表达了这一观念:“他不仅控制了古代皇帝通常驻跸的罗马城,还控制了位于意大利、高卢和日耳曼尼亚的其他首都。”与仅包括意大利诸行省及其岛屿的(西部)罗马帝国相比,复兴的罗马帝国不只是一个观念,它与查理曼的皇皇武功结合在一起,凭借其实际控制的地盘而拥有独特地理内涵,使得这一旧帝国观焕发出强烈的现实感,成为一个新的“旧观念”。
另外,作为中古早期基督教会世界历史观念中的关键性环节,罗马帝国还肩负着更神圣的神学使命。在基督教的俗史框架中,罗马帝国将是人类历史上最后的帝国,会迎来基督的第二次降临和末日审判,此后人类历史将宣告终结。按高卢地区流行的世界历史年代推算术,800年被视为人类历史的重要节点。而查理曼称帝与这种宗教观念之关系,近来也备受史家的关注,此不赘述。
查理曼称帝之时,他不得不面对流行的各种(西)罗马帝国观念。称帝更使各种观念大行其道,帝国可以小到查理曼所控制的拜占庭所辖意大利地区,大则等同于他控制的全部辖地,甚至与当时所知的基督教世界等同。因此,从观念而言,帝国非常之“重”。但作为政治体,罗马皇帝所控制的(西)罗马帝国实际上只包括以罗马城和拉文纳为中心的意大利中部地区,至多涵盖意大利诸行省。衡之以地域大小,帝国其实很“轻”。而且在治理实践中,帝国辖地与伦巴第王国或意大利王国的区分并不明晰。因此,观念与政治实际形成张力,观念中的罗马帝国或者说帝号非常之重,而作为政治体的罗马帝国又非常之轻。这种轻重不均的现象,在内体现为帝号与政治体的矛盾,对外则为获得拜占庭皇帝认可的帝号合法性诉求与控制拜占庭西部辖区之实的矛盾。因此,正是帝号之重(观念上)与罗马帝国之轻(地理上)这一对名实矛盾,推动了查理曼帝号的继续演变,总体变化趋势是“重”的帝号逐渐与“轻”的帝国适当分离,并与查理曼实际控制的广大地域融合起来,推动帝号的词义泛化。与此同时,借助于基督教世界历史观,复兴的帝国观念推动帝号在查理曼名号中的位置排序逐渐前移。
四、帝号的泛化
在《意大利敕令》中,查理曼通过治理实践开始根本性改变自己的帝号。这里所用的帝号为“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奥古斯都)”(Augustus Romanum regens imperium)。该帝号与最初的帝号“rexRomanorum”业已不同,和随后常用的帝号“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奥古斯都)”(Augustus, imperator Romanum gubernansimperium)在用词上也略异。这些名号的用法,为我们提供了一窥查理曼帝号最初演变轨迹的宝贵证据。
新帝号去除表示所属性质的所有格限定词——“罗马人的”,取而代之的是做同位语的动名词词组——“统治罗马帝国的”。动名词(regens),就是皇帝或国王(rex)的释义,所谓“王者,因统治而得名者也”。查理曼是法兰克人,不是罗马人,这一调整更符合实际。新帝号不仅不再采用当时的拜占庭皇帝名号,还意味着重大调整。查理曼将一个具体帝号分成两个不同部分:帝号和政治体。调整的结果是将查理曼这位拜占庭帝号的僭取者或分享者,变为罗马帝国的实际最高统治者之一。因此,从加冕现场的“罗马皇帝”到“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的变化,既是从仪式走向治理,也意味着偏离拜占庭皇帝的名号使用习惯,转向意大利地区流行的皇帝名号传统。
发布《意大利敕令》之后,查理曼的帝号在文书中继续微调,仍是“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语法形式也为表示皇帝的具体名衔加上作为同位语的动名词词组。但新帝号使用了不同词汇,“统治”的用词从“regens”改为“gubernans”,“皇帝”一词从“augustus”调整为“Augustus, imperator”。这一名衔最早出现在5月29日一份于拉文纳颁布的赠地文书中。与《意大利敕令》单独使用帝号的方式不同,这里的帝号是与查理曼其他两个名衔一起出现的。“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查理曼,蒙上帝恩典也是法兰克王和伦巴第王”,而且帝号的排序从第二位升到首位。这一变化反映了排序标准的改变,从政治体的大小变为名分或荣誉的高低。新帝号既符合政治观念的等级秩序,又反映了统治的实际情况。从此,作为“名”的帝号开始超越作为“实”的罗马帝国。
“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并不算新提法。据彼得·克拉森考证,作为名号,“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中各个元素源自意大利特别是拉文纳地区对拜占庭皇帝的称呼。不仅如此,早在6世纪末,墨洛温王朝的奥斯特拉西亚王室致君士坦丁堡皇帝莫里斯(Maurice,582— 602年在位)的信函中,就称莫里斯为“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rempublicam gubernantis)。不过其用来指代帝国的词汇是流传有序的“respublica”,并用“元首”(princeps)称呼皇帝。这部书信集现存唯一的抄本为梵蒂冈宫廷拉丁本第869号(Vatican,PalatineLatin,No. 869),系9世纪两位写手抄录于洛尔施(Lorsch)修道院。
8世纪初编纂于巴黎地区的《法兰克人史纪》,也曾使用类似术语,描述对法兰克人兴起至关重要的罗马皇帝瓦伦提尼。该书的B本称瓦伦提尼为“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imperator imperium Romanorum regebat)。该书德意志文献集成本的编者布鲁诺·克鲁西认为,B本是在A本的基础上另外抄录修订而成。A本编订时间是727年之前,B本则在727年之后。最近,学者格尔伯丁认为,B本的编订时间应该在8世纪90年代。而海米茨发现,在9世纪下半叶,加洛林学者不断抄写和改写B本。如果这一新结论可靠的话,则“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甚至《意大利敕令》中使用过的表述形式,不仅出现于拉文纳地区,即使在法兰克王国,人们对该术语也不陌生。
另外,查理曼的重要谋臣、都尔城的圣马丁修道院院长阿尔昆,曾于查理曼称帝前夕致函劝勉他帮助利奥三世重获教宗宝座。信中提到君士坦丁堡的废帝君士坦丁六世(Constantine Ⅵ,780—797年在位),称这位于797年被母后伊琳娜(Irene)废黜的皇帝为“其帝国的统治者”(gubernatorimperii illius)。
离开拉文纳,查理曼回到法兰克王国。802年,查理曼派出巡察钦差到各地主持正义,并让所有臣民对其新帝号宣誓效忠。“他治下的所有人,无论教俗人士,原来曾宣誓过效忠其国王名衔的,都得按原来的誓言和方式对他的帝号宣誓效忠。那些未曾宣誓者,若已年满12岁,也得同样宣誓效忠。”此后,在正式文书中,查理曼自称的名号基本上是三个名衔并用。
在历史叙事作品中,查理曼一般被称为“皇帝查理”(imperatorCarolus)。在臣民致查理曼的信函中,查理曼的帝号也代表了他的名号,成为唯一的荣誉称号。寄信人称呼查理曼时,往往只用“皇帝”这一个名衔,并不提及“法兰克王”和“伦巴第王”。如在《查理曼统治时期信函录》(收信42通)中收录有查理曼称帝之后各地教会人士写给他的信函凡7通,这些书信被编入《加洛林书信集》第1卷。其中标号为第25的书信是桑斯大主教马格努斯写给查理的,里面称呼查理曼为“无比荣耀的皇帝”(gloriosissimeimperator)。第26通为某人致查理函,称“皇帝”(imperatoris),行文中还用呼语“无比荣耀的皇帝和基督教徒的元首”(gloriosissimeimperator et princeps populi christiani)。第27通为阿奎利亚大主教马格森提乌斯致查理函,所使用的称呼为“元首、奥古斯都、皇帝和罗马帝国的统治者”(principi, Augusto, imperatori atque romanum gubernanti imperium)。第28、29及30通皆为里昂大主教莱德哈德致查理曼函,称呼分别是“皇帝”(imperatori)、“皇帝和奥古斯都”和“皇帝”。最后一通标号为第33通,是富尔达修道院修士写给查理曼的,称查理曼为“皇帝和奥古斯都”。这部书信集中另有一通较特殊的信函,收信人为查理曼的廷臣,信中称查理曼为“元首”。可见,在日常生活中,查理曼的名号被简称为皇帝。
查理曼的谋臣对新帝号的复杂态度似乎并非仅仅习惯使然,也是在积极应对政治术语的重大调整。名号的简称使查理曼的名号在日常应用中发生质变。在称帝之后的第一个名号中,排在第一位的是法兰克王,查理曼名号的简称就是法兰克王,其他名衔被省略。这意味着查理曼的名号简称在称帝之后并未立即发生变化。而在第二个名号中,皇帝升格为第一位,查理曼的简称就变成“皇帝”,其他名衔同样被省略。这一变化就是从王号到帝号的深刻转变,但这种变化并非基于统治实力的改变,因为查理曼的实力来自法兰克王,而名号来自对罗马帝国的统治。在这两个名号被使用之间的岁月里,查理曼的实力几乎未发生任何变化。因此,名号的调整更多是源于政治思想领域的变动。艾因哈德对查理曼名号的极端态度,阿尔昆书信中的困难调适都反映查理曼名号中的名实矛盾。
800年,在查理曼加冕称帝的同时,他的长子小查理(Charles the Younger,800—811年在位)在罗马被教宗加冕为法兰克王,实际上成为钦定的王位接班人。806年,查理曼最终颁布《分国诏书》,将辖地一分为三,分别传给其与皇后希尔德嘉德(Hidlegard, ?—783年)所生的三位王子。法兰克核心地区,即当年查理曼的父亲丕平三世(俗称矮子丕平,751—768年在位)的遗产,被完整地分给长子小查理;阿奎丹王国和意大利王国的地盘被适当扩充,分别由阿奎丹王虔诚者路易和意大利王丕平(Pippin of Italy,781—810年在位)统治。法兰克王小查理拥有的份额最大,比两位弟弟份额之和还要多。从政治军事实力而言,在帝国的各个组成王国中,法兰克王国仍处于核心地位。但分割传承也意味着查理曼三子之间必须合作,共同保护罗马教会,维护教会的和平,并以“兄弟之爱”彼此帮助,维持帝国的和平。帝国的统一性分别通过维护教会的和平与家族的和平实现,《806年分国诏书》确立了分而和平的帝国传承原则。帝号由查理曼本人保留,而且在他有生之年,三个孩子都要完全服从他,“如同孩子服从父亲,臣民服从皇帝”。分而和平的原则与查理曼名号中的名衔构成方式,似乎存在某种暗合。
帝国三分之后,地方贵族难免集结在各位继承者身边,形成并强化各个王国的地方化认同。尤其在法兰克王国核心地区,即莱茵河至卢瓦尔河之间,这里是加洛林家族龙兴之所在,这一地区的法兰克人认同十分强烈。艾因哈德强调,查理曼称帝之后所采取的措施主要为仿效罗马文化,以培养法兰克文化。他应该是这一政治认同的忠实鼓吹者,也认为罗马帝号与法兰克王之间存在张力、名实难副。但按照《洛尔施修道院编年史》的主张,这种名实不符的矛盾并不存在,即查理曼治下的所有领土都可算作古代罗马帝国曾控制的地理范围。不过,这种来时甚短的复兴理论,要与统治集团中固有的法兰克王国认同进行竞争。查理曼的政策则是尊重法兰克认同,以和睦协作为原则,维护辖域的统治与和平。以前学者们认为《806年分国诏书》旨在分国,而近年来通过梳理不同版本,发现分国只是诏书的前言,正文部分讨论的是为了达成和睦,三兄弟应遵守的行为规则。约翰·弗里德甚至建议将《806年分国诏书》改名为《和平敕令》,唯其如此,方可恰如其分地表达通过分国而维持和平的核心思想。为此,查理曼经常有意识地委派几个儿子协同出兵作战,培养他们的团结协作精神。
812年,这种矛盾获得根本性缓解,拜占庭皇帝最终承认查理曼的帝号。但被承认的并不是“罗马皇帝”,只是“皇帝”。这一点在拜占庭史家提奥法尼斯的编年史中得到证实,他于812年改变对查理曼的称呼,从“法兰克王”(rega)变为“法兰克皇帝”(basileus)。相应地,在812年之后,查理曼在致君士坦丁堡的皇帝米哈伊尔一世的国书中也改变自己的帝号,不再称“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而仅称“皇帝”。查理曼自称“奉圣父圣子圣灵之名,蒙神意恩典的皇帝和奥古斯都查理,他也是法兰克王和伦巴第王,致快乐的、尊贵的兄弟、光荣的奥古斯都和皇帝米哈伊尔以我主耶稣基督的永恒问候”。
拜占庭皇帝随即在自己的名衔中增加了“罗马人的”字样,变成“罗马皇帝”,以示区别。对查理曼而言,不带“统治罗马帝国的”限定语的“皇帝”名衔,呼应了身边试图泛化帝号以指代全部统治辖域的顾问的期望。由于帝号的泛化,“统治罗马帝国”这个限定语也不再合适。改变之后,泛化的帝号就不再受“罗马帝国”辖地的限制,而与查理曼的实际统治地域一致。
因此,致米哈伊尔皇帝国书中使用的名号,很可能是查理曼主动妥协的结果,也顺应了日常生活中简称名号为帝号的习惯。因为在《806年分国诏书》中,查理曼就使用过与813年致米哈伊尔一世国书中类似的帝号。在该诏书的抄本二和三里,查理曼的名号为“皇帝、恺撒查理,战无不胜的法兰克王和罗马帝国的领导人,虔诚且快乐的胜利者和凯旋者、永远的奥古斯都”。名号中的三个名衔分别是:皇帝、法兰克王和罗马帝国的领导人。帝号是被单独使用的,而“罗马帝国的领导人”这一名衔被置于法兰克王之后,取代了伦巴第王的位置。这旁证了“罗马帝国”仍然是一个政治体。而作为政治体,罗马帝国与伦巴第王国确实难以区分,以至于甚至可以用罗马帝国替代伦巴第王国。而帝号的泛化,即以帝号指代查理曼所辖地区,是名号变化的一大趋势。也应该指出的是查理曼灵活务实的态度,在帝号泛化的大趋势下,他会针对具体的读者对象及政治环境使用不同名号。因此,《806年分国诏书》所使用的两种名号,一种应该是针对法兰克人,另一种即抄本二和三则是针对罗马人的,尤其是供罗马教宗审阅、签字并留存的那一份。帝号名实之间的矛盾,在查理曼灵活机动的处理原则下得以消解。从这个角度而言,施莱辛格的经典研究将帝号的这一演变过程归结为去罗马化与法兰克化,似乎稍嫌片面。
帝号的泛化,固然使帝号之名迁就于法兰克政治军事优势之实,也使查理曼晚年可以更多地在远离罗马的亚琛宫廷中传承帝号。在查理曼的帝号获得承认之时,三位继承者中已去世两位,只留下虔诚者路易。在帝号获得承认的次年,查理曼将唯一的王位继承人虔诚者路易从阿奎丹召来,在王国大会上将他立为“帝号的共享者”即“共治皇帝”,并将孙子、意大利王丕平之子伯纳德立为意大利王。让意大利在皇帝的至尊权威下单独保留一位国王,既符合法兰克王国分而治之的习惯,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查理曼帝号泛化的政治结果,即某种程度上的去罗马化。原本由罗马教宗主持仪式和罗马人欢呼而来的帝号,现在由亚琛的法兰克人皇帝处置。
法兰克认同的有力表达,是实际政治格局使然。但是,帝号泛化代表了罗马政治文化的影响,罗马化与法兰克认同之间固然有矛盾,但也有相互促进的关系。作为蛮族,法兰克人进入罗马帝国境内之时才有了为人所知的历史;加洛林王朝依靠罗马教宗和君士坦丁堡的皇帝才获得改朝换代的合法性。丕平三世称王如此,查理曼称帝亦如此。在查理曼统治下,法兰克人拥有强大实力,通过南征北战,“版图几乎扩充了一倍”。尤其是通过控制罗马帝国残存的西部疆土,法兰克王国强势成长为世界性政治体。用阿尔昆的话说,成为基督教世界三强中最强者。但是,对于罗马帝国的继承者拜占庭帝国而言,法兰克人就从原来的“好朋友”变成了“坏邻居”。在这种局势下,法兰克人通过(西部)罗马帝国和罗马教宗顺利获得进入世界历史舞台中心的合法渠道,而且,新帝号及罗马人民的支持,使这个新基督教强国能更好地获得上帝恩典,从而具有战无不胜的精神自信。
其实,从历史的长时段看,帝号的名实矛盾从罗马帝国晚期以降就一直存在。5世纪晚期,东部帝国业已失去罗马城。6世纪中期以降,拜占庭帝国不再以拉丁语为官方语言,易之以希腊语,但其仍然顽强甚至顽固地恪守罗马人认同。查理曼在西部复兴的帝国,同样面临着名实矛盾。帝国原本指拜占庭帝国在西部的残留地区,查理曼控制了意大利诸行省,被罗马人拥戴为“罗马皇帝”。但随着时间推移,在名实矛盾的推动下,为了符合帝号之普世性,他将帝号改为“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并将帝号提升到名号的首位;添加“统治罗马帝国”的限定语,有利于贴近统治的实际状况。这样折中使得帝号逐渐泛化,泛指他所统治的所有疆域。在日常生活中,其名号简称为皇帝,812年获得拜占庭方面承认的正是这一“皇帝”称号。此时,帝国之实不是仅指拜占庭帝国在西部的残留地区,而是泛指法兰克人控制下的全部地区。查理曼晚年处理帝号传承的努力表明,他试图由皇帝来控制泛化的帝号。但是,皇帝与罗马帝国之间的关系,远比他想象的复杂。分国传统、拜占庭皇帝的态度使帝号名实之间仍保持着较强张力,推动帝号继续演化。查理曼去世不久,就爆发了意大利王伯纳德的叛乱事件,以致伯纳德被处死。限于篇幅,此处暂且不论,这里所欲究诘者,在于梳理帝号演变过程之后,如何重新认识作为历史事件的查理曼称帝。
五、作为事件的查理曼称帝
梳理查理曼最初的帝号及其演化历史,有助于更加完整地理解查理曼帝号所经历的转变。如果将查理曼最初的帝号与后来的帝号泛化适当分离,就可以对作为事件的查理曼称帝与称帝之后的历史演化进行一定切割。这样的处理使查理曼称帝问题变得相对简单,有助于找到事件与结构变动之间的联系环节。
强调查理曼称帝之必然性的结构分析,促使我们重视事件所涉及各方势力的此消彼长。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崛起,拜占庭、罗马教宗和查理曼三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拜占庭帝国主宰地中海地区的局面宣告终结,欧洲的中心从地中海北移,刺激了加洛林王朝的强势崛起。为了应对危机,君士坦丁堡的皇帝采取破坏圣像的宗教政策,导致皇帝与教宗之间发生严重宗教冲突,迫使罗马教会日益谋求独立自主。在这一进程之中,罗马教宗将法兰克人作为盟友,并在8世纪中叶逐渐建立法兰克—罗马教宗联盟,查理曼称帝则标志着这一联盟的最终形成。从此,中古西欧决定性地步入罗马人与法兰克人的联合之中,奠定了此后数百年历史演化的基本政治框架。《新编剑桥中古史》体现了这一主流解释模式,在交代了查理曼的扩张之后引入查理曼称帝事件,主编保罗·弗拉克尔强调,“如果注意774年之后查理曼对意大利的统治,考虑到他与罗马宗座的密切关系,那么其获得新头衔以彰显自己超迈前人的功业就并非难以想象的了”。
随着政治势力版图的改变,主流解释模式也发掘了政治思想领域的相应话语。查理曼的廷臣提出了帝国思想,罗马教宗的普世教权理念也持续发酵,8世纪末大行其道的末世观刺激着教会改革。这些宗教和观念方面的变动,为称帝营造了思想氛围。799年教宗利奥被攻击之后前往帕德博恩向查理曼求援,则提供了称帝的历史机遇,使必然发生的称帝活动最终以独特的方式发生。
上述结构性分析强调查理曼扩张导致的普世性诉求,其实是在解释查理曼的帝号为什么会泛化,即在简称中用皇帝取代国王,称(罗马)皇帝而非(法兰克)王,而没有揭示查理曼为何要称帝,即从“罗马国老”变为“罗马皇帝”。这一解释的不足之处,在通行的中古史教科书中非常明显,当这些教材简化叙事之时,它们甚至在提供错误的解释。如“领土增加,国王之名,本已不称”;“国王的名衔已不能使法兰克王感到满足了。查理只是等待有利时机宣称自己为皇帝”;“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建立一个5世纪末之后西方所未见的帝国,800年的加冕不过是既成事实的说明”。其中,由美国学者霍利斯特编著的《欧洲中世纪史》表述最为直白——“(查理曼)从国王晋升为皇帝”。
然而,查理曼并不是从国王晋升为皇帝,称帝确实是名号升级,但却是从“罗马国老”晋升为“罗马皇帝”。如《法兰克王家年代记》所说的那样:“他去掉罗马国老的名号,被称为皇帝和奥古斯都。”基于名号的研究发现,解释查理曼称帝事件,固然以其征服和扩张作为大背景,但更需说明,作为罗马帝国西部残存地区的统治者,查理曼为什么会称罗马皇帝?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在某种程度上切断称帝与传统的普世性诉求之间的联系,重新审视称帝事件的过程及相关结构性变迁,尤其是查理曼对罗马帝国残存地区的治理改革。
持“偶然性”论的学者,重视地方性因素,强调罗马叛乱以及由此而引发的称帝事件的突发性。不过,关于叛乱事件的史料极少,法兰克和拜占庭没有留下较详细的说法,只有《利奥三世传》对此着墨较多。但是,查理曼来到罗马是为了教会的和平,其理政原则是让罗马教会“恢复和睦”(ad pacem et concordiam revocavit)。所以,传记也将叛乱事件淡化为叛乱首领的一时冲动,以便大事化小,不波及一众叛乱者,这使得叛乱似乎成了突发的甚至无来由的偶然性事件。为此,有必要围绕799年的叛乱,重新寻觅结构性变动与称帝事件之间的联系。
查理曼774年远征意大利,消灭伦巴第王国,自称伦巴第王,并启用“罗马国老”名衔,这确实标志着他开始与罗马政治制度密切接触。754年,查理曼尚幼之时,罗马教宗斯蒂芬三世(752—757年在位)就在巴黎圣德尼大教堂授予其“罗马国老”名衔,但他一直未启用该名衔,现存使用这一名衔的最早证据来自774年7月16日的一份文献。自775年11月开始,查理曼就较频繁地使用这一名衔了。称伦巴第王和“罗马国老”意味着查理曼接受了两份意大利政治遗产,一份是伦巴第王国与拜占庭帝国的敌对状态,另一份则是臣服于拜占庭皇帝的“罗马国老”身份。在这双重政治遗产中,查理曼还尝试与拜占庭皇室结为儿女亲家。此时,从查理曼与拜占庭皇帝的关系中很难明确看出他有称帝的愿望。
但随着时间推移,法兰克人由拜占庭的“好朋友”变成了“坏邻居”。786年,查理曼的女儿吉色拉与拜占庭皇帝君士坦丁六世的婚姻协议宣告作废,查理曼开始对君士坦丁堡方面展开紧锣密鼓的军事和文化斗争,并加紧向意大利的拜占庭实际控制区渗透和扩张。788年,法兰克军队与贝内文托联军在卡拉布里亚(Calabria)击败由伦巴第流亡国王阿达尔吉斯(Adalchis, ?—788年)统帅的拜占庭军队,从此,君士坦丁堡方面失去了从陆路与罗马城直接联络的任何可能,罗马城不再处于拜占庭帝国的直接掌控之下。8世纪80年代末的这些变化,某种程度上标志着查理曼与拜占庭皇帝的关系发生根本变化,查理曼从皇帝的追随者变成挑战者。
在拜占庭、罗马教宗和法兰克人三方博弈中,教宗居间联络,所以其态度和外交策略至关重要,这时的罗马教宗哈德良(Hadrian I, 772—795年在位)试图和睦东西方。787年在拜占庭召开的第二次尼西亚宗教会议,决定恢复圣像。拜占庭方面按历史惯例,邀请了罗马教宗,但未邀请法兰克的代表,这令查理曼大为恼火。尽管教宗哈德良业已委托其参会代表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同意,但查理曼还是命令谋臣奥尔良主教提奥多尔夫(Theodolf,780—821年在任)起草《加洛林书》(Liber Carolini),对会议决议逐条批驳,并请求哈德良签字同意。后由于哈德良的委婉反对,这部业已草拟的书稿才未发表。查理曼非常委婉地表达要改变教宗选举制度,由法兰克人出任教宗,但遭到哈德良断然拒绝:“(麦西亚王)奥法怂恿、劝说并向您建议,以便您将我从神圣的职位驱逐,另立一位法兰克人为教宗。希望他没有说过!”
改变法兰克与拜占庭双方关系的机遇,随着罗马教宗的更替再次出现。795年末哈德良教宗去世,利奥继任教宗。我们并不知道利奥当选是否出于查理曼的干涉,但新教宗于接任后的次年派遣外交使节来见查理曼,请求其派遣巡察钦差到罗马,接受该地居民的宣誓效忠,此举前所未有,引起强烈反响。797年,西西里总督派遣的使者携带拜占庭皇帝的国书前来亚琛交涉,查理曼对此并未认真理会,而是离开亚琛去萨克森前线,战事结束回到亚琛后才“隆重地”接待西西里使者,很快又将其打发走。与此同时,查理曼加紧对意大利中部和南部的渗透,通过派遣巡察钦差、控制大型教会组织及其管理者(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强化对该地区的管控。例如位于斯波莱托地区的法尔法(Farfa)修道院,于此年开始向王室巡察钦差上诉并获得特许状,而不再找该地的公爵维吉尼斯(Wiginis,789—822年在任)。同年,君士坦丁堡的皇太后伊琳娜将儿子君士坦丁六世废黜,自己称帝。798年,伊琳娜派遣使者前往亚琛,请求“教会的和平与和谐”(pro ecclesiastica pace et concordia),这次外交使命可以确知的成果是,伊琳娜承认查理曼对意大利东北部伊斯特里亚(Istria)和南部贝内文托公爵领的领主权。“教会的和平与和谐”也是查理曼称帝后处置叛乱首领时使用的字眼,从这个角度而言,798年,拜占庭方面提出和平解决罗马教会问题的方案,但双方磋商的结果不得而知。两大军事政治强邦之间的政策分歧,不仅导致罗马城内的派系斗争形成跨区域对立格局,而且推动了内斗升级。
799年4月,罗马城上演袭击教宗利奥三世的事件,在《利奥三世传》中,叛乱分子的主要特征被总结为盲目与内讧。例如,当利奥被救走之后,叛乱分子不知如何行动,就想“自相残杀”。事实上,叛乱者不仅在罗马城内行动顺利,几乎没有遇到抵抗,而且当教宗卫队长阿尔比努斯组织“劫狱”成功后,他的家随即被叛乱者捣毁。在查理曼主持庭审时,按照传记的说法,叛乱者唯一所做的事就是相互指责。《利奥三世传》似乎有意识地将帕斯卡尔等描述为自发的叛乱者,叛乱者埋伏和关押利奥三世的两处教堂都是希腊人教堂。当799年教宗前往帕德博恩时,拜占庭的使者即由西西里总督派来的外交特使再一次来到亚琛。目前不能确知叛乱者是否奉了拜占庭皇帝的诏命,但叛乱应被置于796年利奥三世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理解,这些政策是为了配合查理曼试图改变罗马城的政治身份认同而颁布的。
从叛乱者被处以“大逆罪”看,叛乱的解决是沿着称帝的方向安排的。称帝前查理曼的名衔是“罗马国老”,级别与西西里总督等同,位在拜占庭皇帝之下。叛乱发生时,利奥三世也是被按照大逆罪惩处的,要被挖掉双眼、割掉舌头。但查理曼称帝后,犯大逆罪的就不是教宗利奥三世,而是教宗的对手帕斯卡尔等。如《那不勒斯主教列传》所言,利奥三世“为查理曼加冕并创造一个最高权威以反对他的敌人”。
为了晋升为罗马皇帝,查理曼还需在军事方面有所作为。为此,他在美因茨召集王国大会,之后亲率大军到罗马。他先后两次派遣儿子、意大利王丕平出兵贝内文托,试图征服伦巴第公爵领。但贝内文托地处南部山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从政治地理位置而言,它位于拜占庭意大利和法兰克意大利之间,又有罗马公爵领居间作为缓冲,所以这两次大规模的征讨收效甚微。801年,查理曼离开罗马返回亚琛,但是,对贝内文托的战事一直持续。802年,法兰克指挥官斯波莱托公爵被俘,拜占庭皇帝伊琳娜再次遣使到亚琛,请求缔结和约,但未承认查理曼的帝号。伊琳娜的和平外交策略,在其君士坦丁堡对手那里落下口实,他们认为伊琳娜准备接受查理曼和教宗利奥的建议,嫁给查理曼,以便东西部统一。这些政敌以此为借口,将伊琳娜废黜。803年,双方缔约,结束战争。在经历称帝时期的动荡之后,意大利恢复平静。
综合来看,查理曼称罗马皇帝以扩张尤其是消灭伦巴第王国为大背景。可以说,从774年开始,称帝的漫长旅程就在不自觉间缓缓开启。774年到786年为第一阶段。其间,查理曼兼并伦巴第王国,变成拜占庭帝国的“邻居”。双方试图延续“好朋友”关系,查理曼追随拜占庭皇帝。这一阶段,查理曼并未表现出任何称帝意愿,可称为称帝的史前期。8世纪80年代末到795年为第二阶段。这一时期查理曼试图加强对意大利中南部的管控,并与拜占庭在外交、宗教政策上针锋相对。但由于罗马教宗哈德良居中斡旋,东西方局势基本平稳。这一阶段可称为“大国之名”时期,查理曼想与拜占庭皇帝平起平坐,是称帝的酝酿期。796年至800年为第三阶段,称帝大戏正式上演。借由罗马教宗更替的历史机遇,查理曼迫使罗马城及罗马人民宣誓效忠,接受巡察钦差的最高司法权等,使这一地区的教会政治局势发生剧烈变动,拜占庭方面试图用外交手段和平地“恢复教会的和平”,但未奏效。罗马城内的派系斗争随后升级,直接引发城内的叛乱,于是称帝事件发生。拜占庭方面试图再次通过外交手段进行干预,但也没有效果。查理曼态度强硬,并以他所预期的方式实现了“教会的和平”,即查理曼称帝并执行最高司法审判和裁决。欧洲东西部两大政治势力对原罗马帝国西部地区(罗马城和意大利中南部地区)的争夺,尤其是利奥三世积极迎合查理曼的意图,不仅改变了罗马宗座的外交政策,也改变了欧洲东西部固有政治格局,将查理曼送上了皇帝宝座。于是,查理曼由罗马国老晋升为罗马皇帝。
但以叛乱及其应对方式引发的称帝事件,具有一定突发性。毕竟称帝事件为300余年欧洲西部未有之事,极大地刺激了各种帝国观念的兴起。查理曼君臣尝试过执政官、拜占庭式皇帝名号等多种名衔,反映了时人在政治思想观念领域的兴奋和冲动。但外有拜占庭对帝号不予认可,内有洛尔施修道院等反对将帝号仅指罗马帝国西部残存地区的统治者,强烈主张复兴古代帝权观念,帝号名实之间的张力益见强烈,推动帝号不断泛化,即作为名衔的帝号与作为政治体的帝国逐渐分离,帝号涵盖查理曼所辖的全部地区。于是,帝号由“罗马皇帝”变为“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在日常用语中则被简称为“皇帝”,查理曼由国王(法兰克王、伦巴第王)变成皇帝。尽管帝号的泛化带来法兰克认同的强烈反弹,但帝号泛化是令查理曼的帝号获得君士坦丁堡皇帝承认的唯一可行方式。812年,“皇帝”名号最终获得拜占庭承认,不是作为“罗马皇帝”而是作为“皇帝”,查理曼最终站在了基督教世界的历史舞台上。帝号的泛化与被承认是查理曼扩张的必然结果。查理曼去世后,如何处理罗马帝国与皇帝名号之间的关系,并使之符合基督教政治哲学的原则,则是其继承人虔诚者路易的事了。
结 语
查理曼的帝号,大致经历三个阶段的演变,即从“罗马皇帝”到“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再到“皇帝”,但基本形式一直保持不变,即帝号与王号的辩证结合兼顾“普世性”与“地方性”。对这些名号中的具体名衔的调查表明,最初查理曼是想成为罗马皇帝,而这个名衔与其名号中的其他名衔为并列关系,其地位甚至不如另一个名衔即法兰克王。可能由于未得到拜占庭的承认,在离开罗马城之时,查理曼开始改变名号,用“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替换“罗马皇帝”,并将其升至诸名衔的第一位。此举既如实反映了查理曼对拜占庭帝国西部地区的实际控制,也开启了帝号泛化的历程,帝号似乎比王号更显尊严。帝号的最初使用过程表明,称帝固然以查理曼的扩张和征服作为大背景,但其发生则与查理曼整顿罗马城和意大利的秩序密切相关。查理曼的称帝是一次名号升级,即从“罗马国老”晋升为“罗马皇帝”。
此后,在日常应用中,排在名衔第一位的“皇帝”逐渐成为查理曼名号的简称,取代了原来排名第一的“法兰克王”,查理曼的名号从(法兰克)王演变为(罗马)皇帝。这个时候,发生了名号的另一次升级,查理曼由王晋升为皇帝。这一变迁既是帝号泛化的结果,也是对拜占庭不承认查理曼帝号的应对。查理曼本想利用固有的罗马化帝号资源,但是外交努力的不尽如人意阻断了这一设想,使其转而利用帝号之间固有的名实矛盾,有意识地泛化帝号,突破帝号的罗马性,使帝号与自己的文治武功适应。这是政治思想观念领域发生的大调整,也使查理曼的帝号再次发生重大改变。查理曼由王变成皇帝,一如加洛林史书中常见的那种称谓“皇帝查理”,而不再是“查理王”。
通过对帝号的辨析可以发现,称帝其实是围绕罗马城发生的,用当时的术语说,就是维持“教会的和平”。8世纪,罗马城业已从古代帝国中心转变为拜占庭帝国的边陲重镇,处于法兰克王国和拜占庭帝国角力的前沿阵地。但在这种转化中,罗马成功上位,成为基督教世界的中心,新的中心不仅有助于拉丁欧洲政治力量的崛起尤其是加洛林王国的强大,也反过来以这一政治力量作为安全保障。从这个角度而言,查理曼称帝其实是罗马教会与加洛林王朝政治结盟、共同改变罗马城和法兰克王国政治认同的结果。称帝之后的查理曼,竭力维护罗马教会的利益以确保教会的和平,这也成为维系帝国统一的因素之一。
区分和辨析查理曼的早期帝号,不仅有助于理解作为历史事件的查理曼称帝,还可与查理曼对帝国的继承处置相印证。在《806年分国诏书》中,查理曼以家族政治的方式解决帝国传承问题,一方面沿袭了法兰克分国继承惯例,另一方面也略有改进,即不再采纳均分原则,而是将他和弟弟卡洛曼继承自父亲矮子丕平的疆土作为“祖业”,留给长子小查理,将自己征服的疆土留给其他两位王子:阿奎丹分给虔诚者路易,意大利分给意大利的丕平。小查理的疆土面积大于两位弟弟的总和。艾因哈德是该分国诏书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将诏书带往罗马请教宗签字的使者,他在《查理大帝传》中描述过查理曼称帝后采取的举措。这些举措几乎全是借助罗马文化以培育法兰克文化,这或许可以视为查理曼君臣在806年达成的帝国共识,即这个帝国需要以法兰克王国作为核心而得到维系。
《806年分国诏书》表明,帝国被视为家族财产,是家族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帝国的统一性也端赖于家族伦理的维系。称帝之后,除对国王宣誓效忠外,增设对皇帝的宣誓效忠。查理曼并未创设重要的新中央化制度以确保帝国的统一,而是以三个儿子的“兄弟之爱”作为纽带,以期维持和平。通过分割继承而实现帝国遗产和法兰克王国的和平传承,查理曼贯彻的是分而和平的原则,无论是教会的和平抑或家族的和平,二者构筑起帝国的和平或者说统一。分而和平的原则,成为加洛林帝国乃至欧洲中古宪政史的政治思想传统。
分国传统再次给帝号带来名实不符的紧张关系。虔诚者路易由于“天命攸归”,独自继承查理曼留下的帝国,他不仅偏向于用“皇帝”作为名号,而且往往只使用这一个名衔,帝号与帝国进一步达成名实一致。但到第三代皇帝罗退尔一世和第四代路易二世统治时,法兰克王国的大部分疆土已不在皇帝控制之下,意大利和罗马则属于皇帝。这样一来,皇帝只是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而控制罗马和加冕仪式的统治者,成为决定帝号归属的关键。皇帝空有其名,帝号再次变得名实不符。
在中世纪,史家流行用“帝权转移”论解释查理曼称帝及其帝号变迁史。330年左右,随着君士坦丁一世迁都拜占庭,罗马帝权发生第一次转移,即从罗马人到希腊人;查理曼称帝,使罗马帝权再一次转移,落入法兰克人掌控之中;加洛林帝国由于分国,逐渐变得名不符实,帝权再次转移,但这一次是在法兰克人内部不同家族间递嬗。“帝权转移”论其实是基督教历史观下的霸权更迭理论,但它形象反映了中古早期欧洲发展的巨大不平衡性。
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原本处于罗马帝国边境的所谓“蛮族”,征服帝国大片疆土,建立自己的政权;同时,这些蛮族也在吸纳罗马文明的过程中创造新的文明。其中,法兰克王国逐渐取得霸主地位。法兰克王国与拜占庭帝国国力的此消彼长,使原有政治体系严重失衡。在此背景下,罗马城因政治归属问题发生内乱,而后查理曼称帝,引发帝权转移。查理曼建立的加洛林帝国严重依赖罗马(宗教)文化,以便为建构新的文化认同提供资源。加洛林帝国的政治和军事中心在阿尔卑斯山以北,尤其是在亚琛,但帝国的文化和宗教中心在罗马和意大利。在法兰克人的分国传统下,这种文化、政治与军事的不平衡性,使查理曼统治后期及虔诚者路易统治前期,因帝号调整而形成的名实一致局面再次失衡。这一切表明,从旧文明的边缘到新文明的中心,进程相当漫长且充满曲折。
(作者李隆国,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