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封建社会的独特产物。这个群体不同于普通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但历代以来,宦官通婚的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已经到了过继或领养子女的地步。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他即位后,进行了一系列的制度改革,使明朝的政治中央集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为以后宦官得势的混乱埋下了伏笔,宦官地位和权力的提高也为他们的婚姻行为创造了条件。
除了外部原因,宦官自身的心理需求也是其婚姻行为的主要原因之一。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宦官普遍有一种“自卑情结”。他们身体上的创伤和心理上的痛苦与孤独,让他们更加向往爱情和家庭,所以婚姻行为的出现也是理所当然的。
上图_明太祖朱元璋半身像
明代宦官的婚姻形式
明代宦官的婚姻主要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皇帝的婚姻。
其实明朝初期,皇帝对宦官要求极其严格,当时的宦官都不敢娶妻。然而宦官刘同的出现,打破了这个禁令。刘统从小与皇帝征战无数,战功显赫,皇帝破例赐婚。据史书记载,明朝中期以前,皇帝娶宦官的事情并不少见,直到明朝中期才结束。
上图_明宪宗幸福图中的太监
第二种形式是“吃”。
很多人应该对“食化”很熟悉。在热播剧《后妃进宫》中,身边的宫女金和皇帝身边的太监是“吃货”关系。顾名思义,“吃货”就是两个人面对面一起吃饭。明代“食”关系的形成,最初是由食物引起的。当时宦官没有专门的厨房供应三餐,只能送饭凑合着吃。但宫女们有了自己的厨房生火做饭,精美的食物吸引了不少太监,“吃货”现象逐渐出现。
对于宫女们来说,和太监们搞好关系也有很大的吸引力。宫女有很多限制,但是太监就不一样了。然后可以在和宦官结成友好关系后,依靠他们购买生活用品或者给家人发消息。
于是,这种宦官与宫女的“食”关系,其实就是各取所需,互相帮助。
上图_明朝太监戴的官帽
除了物质需求,精神和心理需求也是“食”关系能够存在并持久的重要原因之一。宦官虽然由于客观原因,生理上与常人不同,但心理上还是向往家庭的温暖,对异性也有好感。而宫女们一生都在宫里,内心也很孤独无助。在这种情况下,“以食换食”的关系就成了双方寻找感情寄托的更合理的方式。
到了明朝中后期,“食食”在宫中并不少见,皇帝也不反对。嫁“食”的仪式类似于民间婚礼,有自己一套规定的程序。
上图_明代太监
第三种形式是与平民通婚。
明朝时期,宦官的势力不容小觑,部分宦官拥有使团等职位,为他们接触平民女性创造了条件。虽然有些宦官与平民的婚姻本质上是逼婚,但皇帝的默许和纵容也让模仿者不断出现。
除了这三种主要形式,还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有的太监做妓女,有的太监对同性也有好感,等等。虽然明朝中后期的皇帝对宦官的各种婚姻行为基本上是宽容的,但是宦官与朝臣之间的婚姻是不允许的,这是明朝宦官婚姻行为的底线。
上图_玄宗《戏为乐》中的太监们正在踢足球。
明代宦官形成的家庭类型
除了婚姻,明代宦官为了传宗接代,通常还会收养或领养子女,并由此逐渐发展为宦官家族或派系。据史书记载,明代宦官杨庆的养子甚至卷入了宫廷政变,皇帝的默许和纵容使得宦官养子越来越普遍。起初,宦官收养子女的目的是为了弥补自身的不足,延续家族的香火。但随着宦官权力的不断提升,宦官收养子女的目的逐渐与政治利益相关,从而产生了宦官之间的“抢名”现象。
“拉名”是老太监和新太监形成的父子关系。宦官称为“管事”,小宦官称为“挂名”,视为父子,从而逐渐形成宦官家族。到了明朝后期,“它在家族中运行”的宦官群体屡见不鲜,皇帝对此也不反对。在此基础上,政治利益集团和各种派别逐渐形成,对明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上图_魏忠贤(1568-1627)
除了宦官集团内部的这种所谓父子关系,当时明朝的一些臣子贪图权贵,也主动结交宦官,认宦官为义父,从而形成了宦官与臣子之间的“义父子”关系。
比如大太监魏忠贤,当时很厉害,有很多朝臣想和他交朋友。所以他名下的义子多达一百个,这种关系本质上是政治利益的结盟。所以,手握重权的宦官有这样那样的所谓义子、养子,并不稀奇。一旦强大的宦官倒台,这样的联盟团体瞬间分崩离析。
上图_明代《元宪宗孝行乐途》中的太监
明代宦官婚姻行为探析
毕竟宦官和普通人不一样,所以宦官的婚姻和普通人的婚姻有本质的区别。双方只是一种契约关系。明朝从未在法律层面承认这种关系的合法性,这种契约关系也不符合礼法规范。在整个社会,也只是在小范围内被默许。
尽管如此,它的存在还是有其合理性的,双方缔结的联盟在某种程度上是互利共赢的,这对于深宫的太监和宫女来说还是颇有吸引力的。
明代御马监太监腰板以上(前)
然而,宦官的婚姻行为虽然对这个群体有一定的好处,但对整个社会却有很多坏处。大量的“食古”现象造成宫廷混乱,嫉妒等纠纷导致皇家威严荡然无存。
然而,大权在握的宦官们却不断扩大自己的政治利益集团,通过“拉名”、义父义子等方式结交党员。,这对国家大事的稳定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使明朝的统治越来越腐朽,败坏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明朝的灭亡。
作者:大狮子更正/编辑:莉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