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高等院校中医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见习一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具有高等学校中医专业专科学历、中等专业学校中医专业学位,毕业后在医疗保健机构见习一年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3、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院校中医药远程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和非医疗卫生学校未被重视的中医药专业、2002年10月31日前注册的非在职学生,毕业后取得学历并在医疗卫生机构试用期一年,可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院校中医专业专科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工作满两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中医专业学历,在医疗保健机构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5.取得省统考、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位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的临床医师,系统学习过中医专业知识,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认可的西医培训班,系统学习过中医基础和中医主要临床课程的,可以参加中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
6.七年制临床硕士和八年制中医学专业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一年以上生产实践和一年以上相当于本科学历的严格临床实践训练,以及在学习期间有一年以上临床实践训练的中医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可在毕业当年申请参加中医医师考试;
7.中医专业毕业生不能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医师资格考试。
具有真正专业知识的学徒和候选人
1.《执业医师法》颁布前的人员
(一)1998年6月26日前,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医师资格以学徒方式学习中医的,经资格审查后可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审查的除外;
(二)1998年6月26日前,经地市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定具有专长,并经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取得有效医师资格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申请参加考试,1999年、2000年未申请参加资格审查的除外。
2.《执业医师法》颁布后的人员
(1)报考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徒必须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有学徒合同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的学徒证书;连续三年随师学习,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毕业后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机构进行两年的试用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毕业后需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见习一年。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二十年以上;
(2)有报考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专业人员;从事乡村医生工作十年以上,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确认具有医学技能专长的;
(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且确有专长的教师,可以报考中医医师资格考试。
外国人和台港澳居民
1.外国人;
(一)在中国取得中医学士学位,并在为外国人提供中医教育的中医院校附属医院实习满一年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2)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与国内硕士、博士研究生相同。
2.台港澳居民:
(一)台湾省居民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与外国人相同;
(2)取得内地中医学士学位后,在内地三级中医医院连续执业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港澳地区合法行医资格并取得港澳地区行医执照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3)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中医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与内地硕士、博士研究生相同;
(四)取得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中医学士学位,并取得在香港合法行医权的香港居民,在内地三级中医医院连续执业满一年并考核合格,或者取得在香港行医执照满一年以上;取得澳门科技大学中医学士学位,并取得在澳门合法行医权的澳门居民,在mainland China连续执业三级中医师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或取得在澳门行医执照满一年以上,可申请参加中医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