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两年今去世鉴定院方有过错(陕西一女子医院剖腹产后成植物人)

聚客2022-05-28  60

出院两年今去世鉴定院方有过错(陕西一女子医院剖腹产后成植物人)

陕西一名年轻女子在当地知名医院剖腹产后处于植物人状态。她在几家医院花了一百多万,两年前被迫回家。司法鉴定显示,给她剖腹产的医院存在过错,法院判她赔偿31.7万余元。她的家人称,至今已欠她6万多元。10月11日下午,该女子在家中去世,留下4岁的儿子。

姜叶。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这位妇女叫姜叶,今年26岁,住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新集镇农村。

母亲张女士说,女儿生了孩子,就成了植物人。两年前,她没钱继续就医,被迫从医院回家。2021年10月11日下午2点左右,女儿不幸离世,留下一个4岁的儿子。

她说,女儿去世后,他们马上给在山西太原打工的女婿王顺强打了电话。他立即赶回家参加葬礼。

她告诉记者,她的女婿王顺强是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比姜叶大两岁。2015年,姜叶在广州工作时被介绍给他。那时,他在太原的一个建筑工地工作,第二年春节前夕,他们在姜叶家举行了婚礼。

张女士称,2017年初女儿怀孕,她陪同女儿到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汉江路46号的3201医院做了孕检。“从那以后,姜叶一直在这家医院做胎儿检查,她的妊娠体征一切正常。”

她说,2017年10月11日,女儿来这家医院分娩,产科检查符合分娩条件。但是这家医院的医生强烈要求她剖腹产。“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同意了。”

当天中午12点左右,姜叶进入手术室进行剖腹产手术,并于下午1点33分产下一名重6.3公斤的男婴。

夫妻二人喜得贵子,全家欢喜。

但是幸福太短暂了。

姜剖腹产后的第三天,突然牙关紧闭,四肢抽搐,随后便不省人事。

“这种情况刚开始只是几分钟,后来每隔20分钟就有一次,而且每次持续的时间越来越长,最长可达40分钟。”的叔叔张先生说,看到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同年11月20日,她被转到交大一院(以下简称交大一院)治疗。15天后,她被转到西京医院治疗。医生诊断姜叶患有“癫痫持续状态、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待出院、疑似脑桥脑病、肺部感染、肢体静脉血栓形成、剖宫产术后贫血”

在西京医院住院77天之后,姜叶开始了康复治疗。

姜叶死前住院了。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这位母亲张女士说,她的女儿以前没有患过癫痫,她的家族也没有这种疾病的遗传史。

她说,姜叶在剖腹产后突然出现这种症状,在她被转移到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后,由于医院治疗不当,她的病情变得更加严重。“这两家医院的行为让姜叶成了植物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叶穗委托丈夫王顺强及其律师将3201医院和交大一附院起诉至Xi市雁塔区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共计约61.77万元。

庭审中,被告3201医院辩称,姜叶在该院分娩时有明确的剖腹产指征。他们建议她根据医学指征进行剖腹产,她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她在这家医院,交大一附院,西京医院接受治疗。这种疾病的原因还不清楚。她当时的癫痫和植物人状态与他们的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

作为被告的“交大一院”辩称,他们对姜叶的整个治疗过程不存在过错,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雁塔区法院查明,2017年10月11日,姜叶到3201医院住院生产。当天,医院对她进行了剖宫产手术。2017年10月13日突然全身痉挛、抽搐、吐血、口吐白沫,双眼紧闭,转入神经内科治疗。

同年10月19日,姜叶出院,转入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他被诊断为癫痫持续状态,后来被转移到西京医院进一步住院治疗。2018年1月21日出院,也是确诊癫痫持续状态。

出院当天,姜叶来到汉中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同年4月19日出院,住院88天。

母亲张女士悲痛地说,随后女儿又去了勉县医院、宁强县中医院等地继续治疗。“这些年来,为了给她治病,家里东拼西凑了100多万,希望她奇迹般地好起来,但直到2019年7月,所有借来的钱都花光了,她才被迫出院回家。”

回国后,家里人一直没有放弃照顾她,每天都照顾得很好。“有时候我跟她说话,她会哭。”为了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姜叶的丈夫王顺强不得不外出打工赚钱养家,每次回家都不离不弃,悉心照顾。

姜叶生前受到丈夫的悉心照顾。汉中在线图片

据悉,在案件审理期间,姜叶申请了鉴定。主要内容是作为被告的3201医院和交大一附院在她的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原因的大小,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用,延误的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护理期内的护理人数。

2018年11月2日,陕西司法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称,3201医院对姜叶的诊疗存在过错,与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有一定关系。医生的过失有轻微的因果关系。“交大一附院”对姜叶的诊疗没有过错。姜叶癫痫持续后处于植物人状态,属一级伤残。她植物人生存和抗癫痫药物治疗的费用大约是每月2000元。她

鉴定结束后,姜叶提出异议,称鉴定意见认定3201医院的过错行为对轻微原因的作用应略低,要求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改进。她植物生存和抗癫痫药物治疗的费用明显低于实际需要,要求按照她的实际费用核定。

301医院提出异议,称该鉴定意见中对医院过错和责任的分析不成立。姜叶以前没有癫痫病史,因此她被认为是症状性癫痫(继发性癫痫)。但鉴于目前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经过这家医院、“交大一院”和西京医院的诊治,她的癫痫病因不明确,无法切除,导致反复发作,难以控制,导致目前预后严重。

陕西省司法厅司法鉴定中心回应了姜叶和3201医院的异议。

Xi市雁塔区法院审理后表示,因鉴定意见称被告“交大一院”无责任,姜叶要求其承担责任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2019年12月17日,法院一审宣判,被告3201医院支付姜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1.7万余元。

据悉,一审宣判后,该院不服,上诉至Xi市中级法院。

2020年9月8日,Xi安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院正确。"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的叔叔张先生告诉记者,终审宣判后,3201医院支付了25.3万元,但仍欠6万多元。“我们多次催促,他们就是不给钱。”

张先生说的是真的吗?

10月11日晚,记者致电3201医院时任院长杨斌辉。他说这6万块钱是当初姜叶在他们医院的住院费和医药费。二审宣判后,双方协商予以扣除。

然而,这一说法被姜叶叔叔否认,他说,医院当时提出协商,但他们没有同意或签字。

对此,Xi安中院终审判决称,“一审法院不处理姜叶所欠医疗费用并无不妥,3201医院可以另行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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