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三露
作为姻亲、密友和同事,陈寅恪与傅斯年的特殊关系众所周知。人们普遍认为,无疑是傅斯年给了陈寅恪物质上和生活上最大的帮助。
但著名学者王范森说:“抗战中后期,傅与人民的关系相当紧张。”(参见王范森《霜降·红枕·沧桑》——傅斯年、陈寅恪)。甚至有人声称,陈辅和陈辅在激烈交锋的最后,“相依为命却难”,导致了他们后来“交恶”的判断(见张旭东《相依为命却难:陈寅恪与傅斯年的友谊》)。
陈辅友谊调查前后有一些微妙的变化。改变的原因是个人的,但也是商业的。
傅斯年(1896-1950年)
傅斯年不仅是一位学者,还是一位组织和领导学术活动的人才。1928年受命建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时,他就确立了与法日汉学抗衡的野心。要实现这个目标,招聘人才无疑是首要任务。正是在这种背景下,陈寅恪被傅聘为历史语言研究所首任所长。
但陈寅恪当时在清华大学有教职,只能兼职而不能全职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虽然这是双方协商后的变通方法,但傅斯年作为历史语言研究所的负责人,对历史语言抱有很高的期望,却又忍不住对这种方法感到遗憾。
陈寅恪在诗雨研究所做全职研究员的机会终于来了。抗战爆发后,陈寅恪一家被困香港,颠沛流离。直到1942年,傅斯年等人才尽力帮助他们逃离香港,前往广西。此时,因历史语言而身在李庄的傅斯年,自然希望陈寅恪前来赴任。
但是,陈寅恪选择暂时住在桂林,然后在广西大学得到了一个教职。
最好安静点。饱受战乱之苦,身体又不好的陈寅恪如果不入川,肯定会让傅斯年失望,但也不是不可理解。然而,意外发生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研院总干事叶给陈寅恪送去了聘书,聘为专职研究员。
于是我们在他的遗书里看到了写给叶的一封愤怒的信。他在信中说“凡有规限(条条框框)者,绝不会通融,凡事必有例外,即有协助者”,所以陈寅恪“不能住在桂林,领我所专职研究员的工资,而必须来李庄,然后才可以。”(见下面社会科学文献版“傅斯年遗产萨格勒布”中引用的傅斯年书信)
傅斯年的愤怒还没有平息。写完这封信,他致信中央研究院院长办公室,称叶的做法与中央研究院的做法不符,他提出辞去中央研究院院长职务。
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做完这两件事后,傅斯年特意给陈寅恪发了一封电报,上面写着:办公厅发的聘书,前提是哥哥能来…
上述史料并不罕见,有论者认为陈辅与陈辅后期“交恶”,也正是基于这些史料。
为什么傅斯年对中央研究院的录取通知书如此愤怒?王范森的文章判断是由于傅“对陈前留、后留桂大不满”,强调“对陈寅恪如此尊重,但抗战期间,陈寅恪依政府规定不能回原籍而在桂林任教时,坚决拒发全薪,中研院本部不容马虎,甚至到了大打出手的地步。”言下之意,傅斯年对陈寅恪的不满是因为他对体制和原则的固守。
陈寅恪(1890-1969)
但让人疑惑的是,陈寅恪的身体状况众所周知,傅的也不是没有道理。那么,傅之所以义愤填膺,之所以发生聘书事件,是否完全是针对陈的行为呢?
现在,重新审视这件事,傅斯年坚持原则是值得称道的,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其背后的人事争议。在整个事件中,人际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当时的中央研究院院长是朱家骅,从傅斯年给胡适信中可以看出,在首任院长蔡元培之后,傅斯年陈寅恪等学术中间派更倾向于胡适接任院长一职。
朱家骅当校长后,中央研究院和办公厅和下面没有矛盾?如果有矛盾,是否与聘书有关?
叶给的信中有一段话很值得玩味。但遗憾的是,它的重要性几乎被之前讨论聘书的人忽略了。
傅斯年说:“自从兴佛和君君以来,总干事从来没有忽视过他的长处,直接处理一个公司的事务。”
在叶之前的两任总干事是杨全(姓佛)和丁文江(名君子)。称赞他们不干涉历史研究所的内部事务,而叶在未经历史研究所所长同意的情况下,给了陈寅恪一封专职任命书。风格霸气的傅斯年怎能容忍?因此,想直接表达对叶的不满,以其行事风格,那就得示威。
陈寅恪的订婚信引起了一场风波,但傅斯年的大部分怒火显然不在陈寅恪身上。
一封任命书引起了一场风波。处于风暴中心的陈寅恪是什么态度?
肯定有不开心的地方。事后写信给陈寅恪,说为了维持多年来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制度,不准研究人员拿研究所的工资,而在外面教书,这是陈不应该破坏的。他在信中说,“人是有理智的人”,这当然可以理解。
同样,陈灿怎么会不知道银雀呢?然而,傅斯年在整个事件中咄咄逼人的风格很难令人愉快。
然而,陈辅已经相识多年,这可不一般。他说两人关系“相当紧张”,甚至是“交恶的朋友”,但他有点夸张了,低估了两位曾经的圣贤也不过分。
至于全职和兼职职位的不同导致的薪酬待遇的差异,在事件中看似没什么影响,但其实也不是不重要,尤其是对陈寅恪而言。
但更重要的是,陈寅恪在物质利益面前有自己的原则,不会动摇,就像傅斯年对时宇学院人事制度的坚持一样。
谈钱是读书人常有的事,但陈寅恪并不避讳。查阅陈寅恪的书信集,可以看到几封相关的书信。
1944年,时任北平图书馆馆长的袁同礼(寿)请陈寅恪为《图书馆》杂志写一篇文章。陈给自己定的报酬标准是均价1万元。傅园稿酬300字1000元(这是1000字150元,异常加倍)。然后陈告诉他“他真的不敢服从他的命令”。
同时,川大邀请陈寅恪演讲,陈的一万块钱一度让川大陷入困境。陈直言不讳地对朋友说:“川大买便宜,就点不了。因为我哥只能做学术问题的演讲,要准备稿子,和作文没什么区别。”
为什么陈寅恪坚持自己的言论和稿酬标准,甚至是在好友袁同礼的邀请下?是不是好像太注重物质利益了?
陈的自我陈述:“不能用不良信用低价销售。”这句话很重!但在接受过现代学术训练的人看来,这太普通了。陈看似不厚道的言行,传递出这样一个明确的信息:学术有尊严,学者有尊严。
一方面是“不能便宜卖”,另一方面是“不拥有就不能拿”。
1936年,陈寅恪在给的一封信中,想辞去所第一任组主任的头衔,说:“决不能再取迪所第一任组主任的名字,这将对神明造成歉疚。即请在研究所本次会议召开之时辞职,成为一名通讯研究员,无任何报酬。一有机会,就重新上岗。”
因为接受了一份兼职的工作邀请,拿到了兼职的工资,我感到“内疚”,这是令人震惊的。
傅斯年和陈寅恪研究。
1945年1月,陈寅恪为了争取聘任教授应有的待遇,致信:“尹柯虽在私立燕大学任教,但希望与分布在国立大学的其他聘任教授同等对待。除了固定工资,还有双薪、生活补贴、大米等等,由教育部拨付,焰炟大学转发。......我愿意有一个教授的名字,更愿意名副其实。”
把以上几封信放在一起读,就能看到完整的陈寅恪。这样一个到最后都做不了朋友的陈寅恪,就因为一封订婚信,怨恨费尽心机帮他的傅斯年?
1943年,陈寅恪写了一首《闺中春日情赋》,说:
当海洋幸存下来,我们又看到了春天,我们知道春天对世界来说是新的。
读书逐渐成为秦官的老师,钳市最终需要避开楚人。
百年的辛苦总是伤害穷人。
周的老婆特别累,大患明明有这个身体。
北京大学历史系长江教授王晴佳解释说,这首诗的对联“似乎在暗示他对傅斯年的不满”,“他认为傅斯年成了‘秦官’,他需要躲起来。”
这个解决方案真是不可思议!秦人以吏为师,陈的诗隐含着对当时国民党文化教育政策的讽喻。但作为傅斯年,他怎么能算是“秦之臣”呢?更有甚者,陈寅恪曾经把这首诗送给他在诗雨的同事,骂他们的长处。这样的事能发生在陈寅恪身上吗?
普通人的情绪很难避免。聘书事件也会影响到陈寅恪与傅斯年的关系,但被夸大为“坏伴”、“难处”,甚至指陈寅恪对傅斯年的回避,不仅是突兀的贤者,更近乎污蔑。
1950年,傅斯年在台湾海峡对岸去世。这一年,陈寅恪有诗曰:“霜降红枕沧桑”,为傅可惜。至此,陈辅和妻子之间的友谊划上了一个有意义的句号。(作者是广州文史学者,笔名黄三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