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级别划分四级(一二三四级教授的区别)
教师属于技术岗位,是推动和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力量。教师职称原本是中学职称和小学职称,相互独立。
2019年,人社部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进行改革,将原来脱离中小学的独立职称统一起来。统一后的职称分为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员五个等级。对照表如下:
级别
统一级别名称
对应级别
统一前级别名称
高级
高级教师
1,2,3,4
高中
高级教师
5,6,7
中间
一级教师
8,9,10
中学水平
小学高年级
助理级别
二级教师
11,12
中学
小学水平
排名
三级教师
13
初三
小学二年级
小学三年级
注:“特级教师”是荣誉称号。
高校教师岗位等级对照表:
级别名称
职位等级
教授
二级
102技术岗位二级
第三级
103技术岗三级
104技术岗位四级
副教授
级别
105技术岗5级
106技术岗位六级
第三级
107技术岗7级
演讲者
级别
108技术岗位8级
109技术岗9级
第三级
110技术岗10级
教学助理
级别
111个11级技术岗位
112个12级技术岗位
根据文件规定,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因工作变动,必须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同等级技术岗位资格,即同级调动。申请更高技术资格的,必须在现岗位工作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