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区2022年春季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8:00至5月11日17:00。
二。认可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有效)或就读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在江汉区的,可申请我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台湾省委办公厅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局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办〔2019〕1号),港澳台居民就读的, 在我区工作生活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标识对象
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四。相关条件和标准
(一)鉴定机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指导教师资格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教育标准。按照《教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发布的《关于我省教师资格的说明》(鄂教字〔2012〕4号)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即: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初中教师的任职条件是本科以上学历。
(3)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小学全科、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员、特级教师等。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
(四)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鄂教〔2002〕3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定点体检医院名单中选择任意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必须全部完成;省人民医院是疑问的最终检查医院。
五、教师资格认证的步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段内从“教师资格网报门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先进行实名登记,再进行网上报名。请准确选择报考地点类型: 社会工作者选择户籍地和居住证认定机构: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社工选择户籍所在地和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时间:
5月16日—5月20日(工作日)上午9: 00至12: 00,下午13: 30至17: 00。
现场确认地点:江汉区长青路7号江汉区行政审批局4楼社会事务科综合窗口。现场确认电话:85767006。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规定材料到网志中选定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
(四)发证时间:申请高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查看公告;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江汉区行政审批局网站查看公告。
高中、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由江汉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窗口发放。
(五)检查确认。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及网上公示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格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武教师发〔2017〕5号文件)规定,自申请截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签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工作者,自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将《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送达申请人。选择“一次性办理”的申请人,由江汉区审批局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邮寄,凭证送达;不选择“一次性办理”的申请人,在各区现场确认点领取“一证一表”。具体领证时间、地点详见江汉区行政审批局网站认定结果公告中的说明。
六。注意事项
(1)正确上传个人照片,签署个人承诺书。
1.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照片(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小于190K)。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2.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手写签字。签名后点击网页上的“提交”按钮,可以看到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果需要修改,可以点击合成图重新获取二维码。
(二)申请人网上申请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确认:
1.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未使用规定体检表、体检未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体检无效;
2.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在服役地申请时,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证明不能显示服务地的,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取决于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应明确注明申请人的服务地点;
3.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一张,白底(与网报照片一致,背面标注姓名和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
4.查网报信息后退回: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为武汉市江汉区原户口;居住确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此外,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3)如果网上时间报告,学历,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考试证等。未通过系统验证,需补充提交进行现场确认: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证明,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
特别说明:对于无法通过认证系统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网上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为不合格学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Xuexin.com核实自己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可以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经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的证书查验。必要时,现场确认点可致函原发证省级语言文字机构进行核查,无法核查的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普通话证书如系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原创,请与省语委办公室联系核实,出具真实性、有效性证明。联系人:省语委办公室027-87328183;省检测中心027-67868066,电子邮箱:372537338@qq.com。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为准,无法查询的不予受理。
(4)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1份教师资格证。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导致认可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可机构不再受理申请;网上申报时间时,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进行实名登记认证,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平台因错报或隐瞒导致无法核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思想品德鉴定表》换成《个人承诺书》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完成现场确认后,发函至辖区公安机关进行背景核查;在申请认定过程中,申请人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不诚信行为的,或者经公安机关认定认定后申请人有犯罪记录的,将被列入黑名单,接受失信联合惩戒和依法“撤销”或“失去”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失去教师资格的,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打印在一张A4纸上,相关表格及教师资格申请资料包封面可在附件中下载。
本次评审交流QQ群:471490098(仅用于评审过程中现场评审相关事宜的咨询交流,本群将在教师评审结束后解散)
附: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