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帮助市场主体克服困难、恢复发展,在全面落实国家和上海市退税、减费减负、减租免租、财政补贴、金融扶持、企业稳定和岗位帮扶政策的基础上,结合金山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打赢疫情防控战
1.对防疫给予财政补贴。
工业、餐饮、零售企业的防疫消毒支出,根据企业实际经营规模,分期给予补贴。支持企业购买防疫保险产品,对企业缴纳的保险费最高补贴50%,单户企业补贴不超过3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委、区财政局)
2.提供便捷的防疫检验检测服务。
对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开辟核酸检测服务绿色通道,加快检测速度;为其他中小企业,就近提供便捷的核酸检测服务。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提供疫情防控相关物品快速检验检测服务,免收费用。(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镇街、园区)
3.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支持重点企业和配套企业恢复生产,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例”的分类差异化防疫措施。帮助企业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搭建线上供需对接平台,聚焦企业上下游产业链,整合政府采购资源,汇聚区域内有效、实时的市场供需信息,供企业在线实时搜索,线下匹配交易。确保运输物流畅通,建立重点运输企业和人员白名单制度,协调解决货物跨区域运输问题。确保重大项目连续封闭施工,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分段封闭,实行“一地一方案”,切实做好建材供应和防疫物资保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委、区建管委、区交通委、各镇、街道、园区)
4.开辟防疫应急行政许可绿色通道。
疫情防控相关行政许可事项专项办理,在“金山企业服务云”平台上设置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块,方便企业在疫情期间开展质量检验、计量、标准、认证等工作。防疫控制强制性产品认证所需的各类进口物资,应当当场签发,免于强制性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支持RD和新冠肺炎创新防控产品产业化。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冠肺炎检测产品生产和检测企业购置新的生产检测设备,按照设备购置支出的30%给予支持。对疫苗、药品、诊断产品在新冠肺炎的RD和产业化给予支持,企业获得药品注册批准文件,按产品实际RD费用的10%给予资助,最高200万元;进入ⅱ、ⅲ期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批准文件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企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后,按产品实际研发费用的1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委、区科委)
6.支持疫情防控期间绿叶蔬菜抢种扩种。
2022年3月20日至4月20日,绿叶菜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按照生产信息系统中绿叶菜实际种植面积给予补贴,每亩补贴150元。(责任单位:区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二。准确实施行业救济
7.支持工业经济稳定发展。
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对认定的优质项目在土地指标、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企业2022年新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按10%的比例资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对今年提前完成技改计划的项目,及时兑现扶持资金。支持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对工业产值年净增前20名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区经委、区招商办、区规划和资源局)
8.支持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
加大对数字经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服务业引导基金对软件开发、远程医疗、视频会议、协同办公、消费平台等领域申报项目的支持比例,最高可达30%。鼓励服务企业规模化发展,对本年度受理的现代服务企业按业务规模给予奖励,最高15万元;鼓励平台型企业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每培育一家服务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9.促进文化体育旅游的恢复。
鼓励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区内开展符合规定的商务、会展等活动。扩大“信义游”覆盖面,鼓励各相关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诚信主体提供优惠购票、免押金等服务,激发文体旅游产业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文化旅游局、区体育局)
10.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力度。大幅缩短配套政策实施时间,及时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拨付资金。加大对今年稳增长贡献突出的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涉及企业扶持政策的职能部门、区财政局、区招商办、各镇、各园区、相关区属公司)
三。加强金融安全
11.加大对企业的担保补贴力度。
对2022年3月至5月获得上海市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本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1000万元(含)以下的,给予100%担保费补贴;贷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并给予50%担保费补贴的,企业获得贷款后可申请担保费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2.贴现公司贷款。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经确认后,对其2022年3月至5月新增贷款,按照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挂牌贷款市场利率[〔LPR〕水平),给予企业最高50%的贷款贴息,贴息期限为3个月,单户企业最高40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委)
13.加强企业融资支持。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便利化行动,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融资,增加制造业信贷投放,引导金融机构上半年完成年度计划的60%以上。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本年度对中小企业发放不低于上年的贷款。金融机构将加大对首次贷款和不还本续贷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展期和续贷。对执行防疫任务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金融机构要实行不贷不压、不断贷的政策,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内金融机构)
14.完善银企对接平台功能。
构建一体化融资综合信贷服务平台网络,在“一网平滑融合”模块上整合“批量担保”、“惠农贷”等金融服务。充分发挥信用大数据作用,加快推进注册登记、行政处罚、社保缴费等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帮助银行提升服务中小企业能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办)
四。实施援助和稳定岗位
15.增加培训补贴。
支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线上线下员工职业培训。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为其实际从业人员提供与主业相关的在线职业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每人可享受补贴不超过3次。对线下自主开展员工职业培训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每次补贴不超过3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6.加强企业就业保障服务。
优化重点企业24小时就业保障机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和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企业实行就业服务专员“一对一”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员工招聘、就业调整、技能培训等问题。(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7.加强企业就业政策引导。
加大用工监测力度,实时了解企业减员情况,及时化解劳动争议。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动企业和员工就疫情相关劳动关系进行广泛协商。放宽企业申报“其他工作时间”的材料提交期限。因疫情确实需要为企业变更工作时间段的,允许重新申请。(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五、减轻企业负担
18.实行租金减免。
在租赁区域内国有(集体)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出租方认定后,免交3个月的生产经营租金。其中,疫情高发区所在街道、乡镇的房屋,减免3个月租金,减免不超过6个月租金。转租的,转租人不享受此项减免政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确保免租措施惠及最终承租人。对于租赁其他性质的经营场所,鼓励资产方为租户减免租金。鼓励本地区众创空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对在孵企业和入驻团队减免3个月租金,对结合年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减免的创新创业载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疫情期间,对中小租赁企业提供租金减免的产业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机场管理局、区财政局、区科委、各镇、街道、园区)
9.支持企业合理应对外贸风险。
对因疫情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中小企业,积极帮助企业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证明,免收服务费。提高中小微外贸企业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核保服务费率,确保全部投保。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为遭受疫情的外贸企业提高理赔效率。出口企业因疫情与外商发生合同纠纷的,给予律师费、翻译费最高100%的补助,每家最高补助2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委、区司法局)
不及物动词优化和改善服务。
20.提高网上服务水平。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为企业登记注册和各类行政许可事项提供全程电子化处理。“一网通办”金山频道开设“帮企业脱贫”专栏,提供融资便利、资金扶持、企业用工、供需对接等服务。,帮助企业稳定工作,抗击疫情。提高企业专属web服务的精准性和主动性水平,持续推进惠企政策的精准推送和精准兑现。(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
1.建立涉事企业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
开通中小企业法律咨询热线专项服务,组建律师和公证服务小组,为中小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公证事项指南,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公证服务。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加强合同纠纷、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加强诉调对接,推进涉疫纠纷的非诉讼解决。(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
22.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
加大执法力度,审慎处罚,积极落实本市轻微违法经营活动免责清单要求。加强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和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以延期申请。如果相关延迟未被纳入信用记录,他们可以申请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各行政执法单位)
区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积极推行精准推送、网上办理、免费申请等便民措施,并根据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优化。本办法自2022年4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