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
,征集期为4月11日至5月8日。
[2022年2月]
2022年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安排:从2022年开始,逐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和参保,持续关注试点城市业务运行情况,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政策和方案,按照住建部的总体安排,适时推进工作。
举措一: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应足额缴费。
加快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足额缴费,有效利用社保、市场监管等数据信息,更新维护有针对性的数据库,提高延伸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倡议2 : 参与建立灵活就业人员。
逐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和参加,继续关注试点城市业务运行情况,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政策和方案,按照住建部总体部署适时推进工作。
举措三:“活着就不要投机”。
在保障基本住房消费的前提下,合理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加强住房公积金与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的协调,在支持“住有所居”目标上发挥更大作用。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形势,优先保障首套房贷款需求,适度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举措四: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前提下,研究建立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缴存人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支持力度。
举措五:放宽军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政策。
允许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自主确定缴存基数,现役军人在限额内作为主要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来说,以前,军人集团只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后,军人群体可以作为主借款人或独立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受益面进一步扩大。
同时,放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公积金缴存限制,缴存基数由原来的按月提取退休费调整为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缴存基数。根据相关规定,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举措六:优化公租房提取。
以“多层次保障”为基础,进一步落实共有产权房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公租房提取政策,支持承租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按月冲抵住房租金,切实帮助中低收入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与房管部门建立数据共享平台,中心与出租人、承租人、代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承租人可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将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直接划入出租人指定的账户支付租金。
举措七:网上业务集中审批。
今年重点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对网上业务实行集中审批,统一业务办理标准,实现由人工审核向系统自动审核、即时审批转变,减少人工干预,降低操作风险,降低审核要求,缩短办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