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月12日0时起解除邹平市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的通知
关于4月12日零时起解除邹平城区部分封闭管控区域的通知
镇(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开发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部各工作组:
根据《滨州市三区调整工作方案》的规范要求,经按程序报批备案,现将邹平市部分封控区和控制区解除管控措施、降为防范区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2年4月12日零时起,解除封闭管制区域封闭管制管理:
1.黛溪街道人民医院小区4号楼;
2.黛溪街道人民医院小区8号楼3单元。
二。2022年4月12日零时起,管控区域放开:
戴街道人民医院小区
上述区域实施封闭管控后,将继续严格执行社会管控措施,实施防范区域管理。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请各单位继续严格执行防疫条例,共同保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邹平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总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