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辽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4月14日7:30-15:30对全体人员进行第九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轮所有成员核酸检测对象为居住在辽源(不含东丰县)的城乡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来人员等。).封闭区、控制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集中检查工作应当分别进行。
2.请密切关注本地区核酸检测时间,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手机(幸运码),小批量、高频率、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核酸采样。
三、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由流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请本人或其他家庭成员提前与当地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四、疫情防控人员、水、电、暖等应急救援保障人员、下沉机关干部、公安干警、交通卡口执勤人员、社区(村)志愿者,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对本单位、集中采样点或当地就近的社区(村)采样点进行采样。房东要督促租客按时参加核酸采样。
5.请在取样过程中出示您的吉祥代码或身份证。如果没有智能手机,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并备注好手机号码。如果没有智能手机和身份证,可以通过别人获取“相对码”,到采样点扫码登记。对于没有身份证的孩子,需要家长陪同并随身携带户口本,工作人员会帮助完成相关准备工作。
6.采样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等候,相互保持两米以上距离,不要聚在一起交头接耳。采样站排队的第二人应与采样站保持三米以上的距离,避免交叉感染。采样后,请戴上口罩,立即回家。不要在考点观望,也不要转移到其他地方。
七。核酸检测期间,市政府指定的超市可以正常营业。拥有双编号“门禁卡”的居民仍然可以在附近购买日常用品。所有超市供应商的营业时间延长至晚上23:00。药店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将停止营业。
八、核酸检测期间,除参与疫情防控,特别是核酸检测、民生保障、连续生产企业、指定保障和供应单位等工作人员值班期间,凭工作人员通行证即可外出外,其他人员和车辆不得擅自外出。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行外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九。本次采样将同步向居民发放《全员核酸检测第九次采样证》(以下简称《采样证》),作为静态管理解除后的通行凭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此轮核酸检测的,不予发放采样证明,严禁出入村庄和社区。任何没有“抽样证明”的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
十、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请接种后48小时内不要进行核酸检测(如果48小时内接种过疫苗,应向所在社区或村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进行登记)。取样前30分钟不要吸烟、喝酒或嚼口香糖。
XI。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朋友,请暂时不要前往采样点,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及时前往附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12.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检测或者干扰检测秩序、虚报、瞒报、伪造核酸检测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凡不报告、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扩散等后果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凡未参加核酸检测,在家或集中控制隔离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使用智能手机的用户可以在24小时后在吉时办公的小程序中查询测试结果。没有智能手机的用户,采样后24小时内没有接到电话的,检测结果为阴性,不会出具纸质报告。
十四、核酸检测期间,有紧急医疗需求的居民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十五。如遇极端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核酸检测将延迟,直至另行通知。
十六岁。凡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均可向居住地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举报电话附后)。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经查实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17.目前,该市蔬菜、大米、面粉、油等供应充足。请不要惊慌。为确保您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请严格按照您的门禁卡上注明的单双号和上午、下午出行,错峰到最近的超市购物。你所在的社区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避免人群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请居民相互告知,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积极配合检测、控制等防疫措施。,不慌不忙,不信谣,不传谣,切实凝聚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齐心协力,齐心协力,夺取我市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
感谢城乡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监督举报电话:
辽源市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6148228
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6215057
东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5101245
龙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5081034
Xi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5011812
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37-522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