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东侨疫情2022年第22号通告
东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通知(2022年第22号)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疫情防治的规定,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东桥开发区社会管控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一般公众原则上除非必要,不得离开开发区,确需离开者应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限制人群聚集。严格控制聚会、聚餐等聚会活动的规模;严格落实错峰、测温、扫(亮)码、进入室内公共场所戴口罩等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测温、查健康码和乘车码、戴口罩;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资料供应场所应当合理控制购物人数。
三。严格控制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继续暂停酒吧、网吧、游戏厅、KTV、电影院、棋牌室、台球室、健身房、足浴店、健身俱乐部、按摩店、洗浴店、教育培训机构等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控制餐馆和公共食堂的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
四。严把校门。开发区内各高校实行封闭式管理,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托幼机构严禁进入校园。
五、严格单位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监测、预防接种、核酸检测、环境消毒、通风等措施,开展员工出行轨迹调查,加强新入职和新返岗员工的排查和健康管理,严格人员和车辆的准入管理。鼓励用工量大的企业在员工集中住宿区和厂区两点一线采取闭环管理,汽车运送员工,最大限度避免输入性疫情扩散风险。
六。住院医生履行他们的个人健康责任。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核酸检测。如果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构筑人群免疫屏障;居民可通过权威媒体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和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对不履行防疫职责、不主动报告或不按时检测核酸,造成疫情扩散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