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国家“一流学科”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
宁夏大学创建于1958年。学校位于历史悠久、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占地2938亩,教学实验农场1890亩,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2690人。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全日制本科生19296人,研究生6355人,少数民族预科生997人,国际学生179人。校园建筑众多,花木繁茂,环境优雅,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园地。
目前,学校拥有世界一流的化学工程与工艺建设学科,化学工程与工艺学科群和民族学学科群两个具有优势和特色的学科群,草原学国家重点学科和中国少数民族史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自治区重点学科18个,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8个,十三五重点学科8个,自治区一级建设学科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
教师中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5名,讲座教授1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国家万人计划百万工程带头人2名,科技创新带头人3名,哲学社会科学带头人2名,青年拔尖人才2名。9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三级,12人入选三级,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2个,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小人才高地31个。
面向未来,学校将围绕第七次党代会明确的发展目标,站上新的起点,实现新的跨越,全面落实以德育人根本任务,抓住“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共建”新机遇,坚持特色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把宁夏大学建设成为区域特色鲜明、服务地方能力突出的西部地区一流大学。
真诚欢迎各类优秀人才积极应聘,共同见证宁夏大学的发展。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主;
(3)学科方向匹配,人岗合适。
二。招聘目标
(一)招聘范围。
招收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硕士。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4.身体健康。
5.专职辅导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备案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副高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宁夏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对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中国共产党开除党籍的;
3.开除公职;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被认定在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记入诚信档案尚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训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进行定向培训的;
7.普通高校非2022届应届毕业生;
8.特岗教师;
9.军人;
10.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备案)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以下的;
11.本地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岗位。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22年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年度招聘公告发布在宁夏公开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网(http://GC cfw . hrss . NX . gov . cn/nxgccrc/)、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宁夏大学门户网(http://www.nxu.edu.cn)、宁夏大学微信官方账号、青塔微信官方账号。
(2)注册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宁夏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zp.nxu.edu.cn/)。报名成功后,需提交申请材料并上传相关证书复印件。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注册时间
(1)报考专职辅导员、硕士(副高级以上职称)和备案工作人员岗位,报名时间拟为4月18日9: 00至4月22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2)博士岗位全年招聘。
(三)网上资格初审
1.各用人单位负责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
2.人事部门负责专职辅导员和硕士(副高以上)教师的资格初审。
3.申请人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任职资格,相关信息纳入其个人诚信记录。申请人留下的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以便告知相关事宜。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专职辅导员、硕士(副高级职称)教师岗位的,应在提交完整的报名信息及相关附件后1个工作日登录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在系统关闭前及时查询)。
(四)笔试
1.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重点考察履行工作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其他职位原则上免于笔试。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可以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结束后,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专职辅导员按性别确定)从高分到低分决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垫底时,一起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2天后在宁夏大学校园网公告栏公布。
(五)资格审查
1.考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2.面试前回顾。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发表的论文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培训学员须提供委托培训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我校就业指导部门签署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由学校教务或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书。硕士毕业生、博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5.资格复审时,你要填写《宁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报考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报考者和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
6.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职位空缺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大学校园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
1.博士、硕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专职辅导员采用结构化面试。
2.面试重点评价应聘人员适合该职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面试应提前一周,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通过在宁夏大学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和打电话发信息的方式。采取职业能力测试、讲座、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并保留告知记录。
4.面试成绩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总分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50%+面试成绩×50%。不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或面试加试。
(八)身体检查
1.体检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申请人应认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复试的申请人应当承担复试的相关费用。
6.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空缺的,不予递补。
(9)调查
1.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考察重点是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是否真实完整、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应对申请人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不良、有不良政治或信用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已被辞退或公告日前已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后,取消招聘资格。
3.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被取消考察资格导致职位空空缺的,不再递补该职位。
(10)宣传和就业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宁夏大学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反映就业问题并核查证据的,不予录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调查后再决定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报到(接到聘用通知后20日内)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的空缺职位不会有人填补。
2.我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办理编制、档案移交、工资、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按照规定。
3.受聘人员应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
(2)报名者应自觉服从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守则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凡与招聘有关的重大事宜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四)整个招聘工作结束后(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批复为准),因放弃已录用人员或发现招聘资格不合格而被取消的空职位空缺不再记录。
(5)招聘资格审查、面试、评分和成绩管理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整个面试过程必须录像。
(六)对在公开招聘考试中提供虚假信息、冒名顶替的报考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记入其个人诚信记录。
(7)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下的电话号码应保持畅通。因电话号码被屏蔽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告知相关事宜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八)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联系信息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951—2061065
电话:0951—2061117
学校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附件:2022年宁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附件下载[ 宁夏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
宁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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