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2022志愿填报规则
(1)自主招生录取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志愿采取网上填报和书面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自行填报招生志愿。填报完成后,本市初中学生在初中进行志愿书面确认,返乡学生和往届学生在报名地招录机关进行志愿书面确认。书面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或补充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确认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招生。未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或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后未被录取的学生,其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及统招志愿的填报和录取不受影响。
自主招生分为四类,均可并发报。各种自愿设置如下:
1。市特色实验示范高中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共2名志愿者,排名不分先后。
2。优秀体育生和艺术骨干生自主招生:
一共两个志愿者,排名不分先后。填报本志愿的学生必须是经相关资格确认的体育特长生或艺术骨干学生,具有两种资格的学生均可报两次。
3。国际课程和中外合作办学高中自主招生:
志愿填报由相关招生学校组织,不需要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4。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
志愿类有三种:全合一培养模式(以下简称“全合一”)、五年制培养模式(以下简称“全合一”)、中高职全合一培养模式(以下简称“全合一”)、中职提前招生(需面试或测试的专业)。有面试或专业测试要求的填报志愿,学生应先报名参加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通过面试或专业测试的学生可填报相应志愿。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采取“分数优先、跟随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模式(以下简称平行志愿),设置如下:
本·童童:2平行志愿。只有在该中学完成招生的上海户籍学生才能填表。
五年制和中高职:共3个平行志愿。
中职提前招生:4个平行志愿。
(二)名额分配、录取和统招、志愿填报的综合评价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招录取志愿填报由区招办组织,学生在户籍所在区参加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跨区户籍学生在跨区参加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未填报录取志愿综合评价名额分配或填报名额后未被录取的学生,其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不受影响。
志愿设置如下:
1.“名额分配到区”招生:1名志愿。已经完成报名的同学可以填表。
2.“名额分配到校”招生录取:1个志愿。只有初中三年入学的初中生才允许填表。学生资格由初中就读学校确定,在补充报名完成后(5月8日)必须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从上海回来的学生,往届学生,跨区报名的初中生,不能填名额分配到学校志愿。
3.统招:15个志愿,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未被录取并愿意参加征集志愿的学生,由区招办负责在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或专业填报征集志愿。
区级优秀体育特长生和艺术骨干学生志愿填报办法和录取规则由各区教育局自行制定。
(三)填报特殊教育高中招生志愿
特殊教育高中招生志愿设置如下:
1.市属学校志愿招生:1个志愿。
2.区级学校招生志愿:1个志愿。
学生可根据特殊教育高中招生条件和自身情况填报志愿。
(四)其他解释
1.同学们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报志愿。填写志愿表时,学校招生代码(6位数字)必须与学校简称相对应,报考时以学校招生代码为准。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必须在志愿表上签字确认。
2.已填报自主招生志愿的学生,还应填报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和统招志愿。如果一个学生被自主招生批次正式录取,那么名额分配、录取志愿综合评价、统一录取志愿自然失效。
3.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补登、取消、放弃或更改任何志愿。被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要求学生放弃录取结果。
4.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对身体等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报考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招生条件被学校退学的学生,不能再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承担。
5.有些中等职业学校,不管专业,都是由招生机构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学校或专业类别。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成绩和志愿进行专业分班和调剂。
注:信息来自上海国子监发布的微信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