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夏货运车辆通行证最新消息
2022宁夏货运车辆通行证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2年4月1日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医疗物资、鲜活农产品、重点生产生活物资、农业生产资料、能源物资、邮政快递等各类重点物资运输。,自治区要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和人员防控措施,建立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科学准确分类实施进入南京的货运车辆管控,统筹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
自治区疫情应对指挥部将制定自治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制度,发放自治区货运车辆通行证。对确需往返其他省区疫区的重点物资运输车辆,根据实际需要,可由企业所在地县级疫情领导机构统一向自治区或五市及宁东的疫情领导机构申请办理货运车辆“通行证”。
宁夏科学准确分类实施宁夏货运车辆管控
指挥部明确,童宁路各检疫站要严格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对所有外省来宁夏的货运车辆,逐一核对旅客和乘车人48小时内的体温、健康码、乘车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根据以下情况分类管控:
首先,对于正常人员“两码一证”的低风险地区车辆,在获知必须在进入南京后24小时、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的政策要求后,可以正常放行。
二、对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和自治区升级管控区的货运车辆,持有通行证且人员“两码一证”正常的,在签署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并完成信息登记后可放行;
没有“通行证”但人员“两码一证”正常的,接收单位可负责实施闭环管控措施,对接卸载,督促其24小时内离开南京。对不履行承诺或在规定期限内离开宁宁的,可给予“黄码”,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护措施。
三、对确认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且无通行证的货运车辆,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对驾驶人和乘车人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护措施。(点击此处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