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关于1名省外返皖途经肥东县人员核酸阳性情况通报
关于一名经肥东县返回安徽省人员核酸检测阳性的报告
4月11日6时12分,肥东县,在肥东高速路口免费检测时,王某某,男,31岁,当场检测抗原阳性,立即转移到安全区域等待核酸检测结果。9点50分,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核酸筛查阳性。立即将感染者闭环转运至指定医院,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市疾控中心复查确认为阳性。
肥东县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第一时间对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控制。同时,疫情控制、采样、检测、环境消毒等防疫工作全面展开。
王的活动轨迹如下:
4月10日20时14分,自省外乘坐冷藏车(苏L66252),打算回省内某县老家;
4月11日1:00在肥东高速服务区(北区)中石化加油站下车,从服务区步行走廊下高速,然后步行到肥东新安医院马路对面。
4月11日2:33从新安医院对面乘坐网约车(皖ad 33217)3:00到达合肥周谷堆水果批发市场附近。
4月11日,3:00-4:00,在周谷堆水果批发市场门口的路桥手工面馆吃晚饭;然后开车(万DCD671)到撮镇镇镇格林豪泰酒店大厅入住。因为没有核酸检测报告,酒店不允许入住,短暂停留后离开;
4月11日5点多开车(万DCD671)到肥东龙塘高速准备核酸。门口被告知不用做核酸,然后我就开车走了。5:41从龙塘路口上高速,5:51到达肥东高速路口。
4月11日6时12分,肥东高速路口检测出抗原和核酸。抗原呈阳性后,立即被引导到安全区域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直到被转移到指定医院。
请立即向有时空与上述活动轨迹交叉的人群所在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费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