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宁夏人才小高地建设申报范围及类别
2022年宁夏人才高地申报评选
一、适用范围
全区企事业单位(含中央在宁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创业中心,具有技术优势、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非公企业均可报名。选择重点支持自治区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或承担自治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的企事业单位。
原则上,已获批建设2个及以上人才小高地的单位不再纳入申报范围。原则上不再支持已批准建设的院士工作站、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和专家服务基地。参加自治区科技创新团队、专家服务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和自治区人才培养项目等年度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声明类别
(一)行业人才小高地
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单位)为建设责任主体,依托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引领性的企事业单位,以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创新创业中心和产学研联合体为建设载体单位。
(二)企事业单位小高地。
高校(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骨干企业、中小型科技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为建设责任主体,依托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等,作为施工的载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