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跨区读小学需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条件
(1)积分申请
自申请当年5月1日起12个月内,申请人得分达到15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定职业指数”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指导指标”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本辖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未申请积分的。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跨行政区域居住、工作,其随迁子女在居住证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区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年度5月1日起已满12个月,在本区(市)县连续居住满1年(如申请人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房产证等。);
4.自申请当年5月1日起已满12个月,连续缴纳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年,申请入学当月处于连续缴费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者跨行政区域的本市户口居住证(地)所在地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招收。
二。应用时间
每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三。应用方法
申请人登录“成都市子女学校服务管理平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信息,按要求提交入学申请。
(一)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同一户籍子女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3)聘用劳动者需提交与本地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