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集中招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部分省级事业单位今年上半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2022届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和离岗社会人员。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品行良好;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术条件,符合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其中,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考具有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高等工科班毕业生可报考具有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对社会招聘的住院医师,如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和培训合格的,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与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通过住院医师培训的具有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人员、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录用后已形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2022年毕业的在职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受到省级以上省委、政府或省直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考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其他学历或相关资格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期。海外高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由教育部认证。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可按规定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四。招聘和注册程序
(1)招聘职位查询
工作介绍、资质等信息。均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统一发布。详见《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如需咨询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备注等信息,报考人员可直接拨打职位右侧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招聘单位将负责解释。
为方便报考,我们就招聘政策、网络技术等事项编制了《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请仔细阅读。
(二)登记
本次招聘由报考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申请并上传我的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4月16日9: 00至4月20日24: 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上)。
2.检查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意见原则上应在申请人提交注册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4月16日9: 00至4月21日12: 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结果。考试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试不合格者,可在4月20日24: 00前报其他岗位。需要咨询初审结果的考生,可根据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咨询。
3.付款确认。考生考试合格后,须于2022年4月16日9: 00至4月21日24: 00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100元。交完考试费后报名流程结束。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申请人可享受考试费减免。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和缴费过程中主动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将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进行验证。通过验证的考生可免考试费,未通过者可再交。
(3)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16日8: 00至5月21日8: 00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和报名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释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低于2: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已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取消的其他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申请。
2.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报考者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材料,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和报考资格。
4.本次招聘笔试在全省各市州设置。考生可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自主谨慎选择考区参加笔试。报名后,考试前应主动了解所在城市及所选考区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告》,严格执行。
5.为方便报考人员,报名期间,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将定期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报名者及时报名缴费,防止后期报名者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和缴费带来困难。凡恶意注册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6.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报考者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相互联系。因沟通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五、笔试
(一)笔试类别和科目
本次招聘笔试由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业类(B类)、自然科学专业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四个类别组成。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各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150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周六)上午08:30-10:00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上午10:00-12:00进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2.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将在全省各省市设立考区。
考生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根据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明和考场座位表核实身份,实施监考。考试当天,如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但仍坚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原因,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保留身份和生物信息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复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请密切关注本网站的相关公告。
六。面试人员确认和资格审查(审核)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告。最后面试者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用人单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审核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主考生提供的招聘信息中涉及的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该考生的考试和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项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作弊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空缺的,予以递补。补充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已公布面试人员,替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聘单位向进入岗位面试的其他考生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七。面试
面试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计算考生总成绩。具体面试事项和总成绩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官网公布。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并列,则以面试加测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官网公布。
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切实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准入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历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要求。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试。
复试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试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九。调查
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用人单位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通过审查的人被确定为被雇用的人。
十、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主管部门应当向用人单位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首次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XI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律严明,公正无私。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学校或单位举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出现在社会上与这次考试无关。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2)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告期间(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系,因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期间,未按本公告完成规定的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不合格等原因,岗位空空缺,不再递补。
(5)应聘人员应按照辽宁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招聘。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和组织方式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6)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辽宁省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2.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3.辽宁省2022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报名系统操作指南(点击下载)
辽宁省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