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倡导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关于依法履行参加区域核酸检测义务的通告 (2022)第15号
目前,全市疫情正处于防控关键期,实施区域核酸检测是快速准确筛查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尽快阻断病毒传播链的有效手段。区域核酸检测的全覆盖、无死角、高质量完成,离不开指定区域群众的积极配合和全员参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加区域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抗拒、逃避或者拒绝参加区域性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严格遵守法律,主动参与区域核酸检测。对抗拒、逃避或拒绝参加区域核酸检测的,承担隔离、治疗等费用。在后续检测中出现检测阳性病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