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鹅湖镇有奖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范围+奖励标准)
一、线索征集范围
鹅镇辖区内。
二。线索征集内容及奖励标准
1.提供曾在重点风险地区生活过的人员信息,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和近两周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应隔离而未隔离人员的线索。如发现线索确有价值,奖励第一线索提供者1000元。
2.提供未按规定实施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护,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护期间擅自外出的人员线索。如发现线索真实有价值,给予第一线索提供者300元奖励。
3.通过扫码发现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码的工作人员,经调查属于应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护的工作人员,但未按规定实施的,奖励扫码人员300元。
4.扫码发现乘车码有相关区域居住史,经查属于应实施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但未按规定实施的,给予扫码人员300元。
5.举报未按疫情防控规定核对门铃码、行程码的商户或重点公共场所,如发现属实,奖励第一线索提供者 100元。
三。收集线索的方法
致电:鹅湖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白天:0510-88740353;
晚上:0510-88741180。
四。其他要求
1.为便于核实线索和发放奖励,在提供线索的同时,必须如实提供姓名、电话等信息。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2.提供的线索应该是重点风险区域除来锡和返锡人员以外的人员信息主动上报、村社区网格员等工作人员核查、交通卡口“两站一场”推送、公安大数据推送。
3.凡通过窃取、欺诈或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手段获取信息,以及提供虚假线索、故意虚报、借机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鹅湖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线索的筛选和审批。线索符合奖励标准的,第一时间通知线索提供者领取奖励;线索无效的,不予奖励;多人提供同一有效线索的,奖励第一线索提供者;匿名提供线索者不予奖励。
本通知由鹅湖镇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解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2年4月30日暂时终止。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是否需要延长将进一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