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根据条件逐步有序开放商店、超市、药店、母婴用品店四类场所(具体名单如下)。进入上述场所采购物资,要严格按照人员流动限制要求,不得扎堆或聚集,保持2m以上距离排队,完成“场所代码”登记,落实“一穿三查”等防疫要求;
金山卫镇首批开放商业网点信息表
如确需外出,请步行或乘坐非机动车出行,禁止使用机动车。
金山卫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