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支持批发零售住宿等服务业稳定发展的十项措施
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南京市支持批发零售餐饮等服务业稳定发展的十条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商务局南京财政局
2022年4月7日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同心抗疫,携企共进”二十条措施,帮助企业脱困,全力支持我市批发零售餐饮等服务业提振信心,恢复发展,留住城市“烟火气”,特制定十条措施。
对于本轮疫情防控要求已暂停营业的零售、住宿、餐饮经营主体,封控区、控制区等。,在他们具备复业条件后,对每个实体复业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补贴,并根据经营面积或床位数逐级递增,最高不超过20000元。经营主体免于申请,由其所在街道统一申报实施。鼓励江北新区和相关区参照市级做法,设立或统筹安排配套资金。
2.组织重点互联网平台开展中小微商户主题帮扶活动,支持互联网平台对南京地区零售、餐饮中小微商户实行“零费率网上开店、零费率线上运营培训、零费率指定时间提成”,有效降低商户运营推广费用;支持互联网平台向消费者发放“南京商户优惠券”,帮助提升商户销售业绩;鼓励互联网平台集中优势资源,在南京举办“千品万店”专题直播,为南京零售、餐饮商家提供引流、分流。
3.发放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奖励,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商平台、超市等进行奖励。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及时为中高风险区、封闭控制区、管制区等提供生活必需品。在我市根据协议,按商品规模或价值分配。符合条件的企业,凭与区政府、区相关部门或街道、社区签订的保供配送协议等相关材料申报。
4.在线运行“南京农产品销售辅助平台”,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发布服务,组织大型农产品批发企业(市场)、商场超市、电子商务平台和房地产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产销对接,帮助滞销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丰富市民“菜篮子”。
5.支持餐饮企业办出特色、增加规模,发展新业态、新场景,积极推进中央厨房建设,鼓励提供店内取送外卖服务,对列入省重点餐饮企业名单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6.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年建设20个便民生活圈,对业务发展成效明显的支持中小微商的便民生活圈给予奖励。鼓励江北新区和各区参照市级做法设立或统筹安排配套资金。
7.落实国有房产减租措施,对租赁国有房产的小微商户减租3个月,对中高风险地区纳入减租6个月。非国有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鼓励对协商租赁的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租金。对商场、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等给予优先支持。即主动减租,在各项业务发展政策、试点示范项目等方面。
8.支持发展首店经济,将国内外知名零售、餐饮、住宿品牌引入商业载体,对开设符合条件的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给予政策支持。对纳入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零售、餐饮、住宿品牌的首家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给予政策支持。对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在南京的首秀活动给予政策支持。
9.适时举办2022南京国际消费节(春季)、美食节等线上线下活动,培育一批沉浸体验、网络名人打卡等消费场景和示范项目。继续打造“夜金陵”品牌,在满足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全年举办不少于200场夜主题消费促进活动。
10.加快商业特色街区(步行街)转型升级,培育“省级示范步行街”,认定10个市级商业特色街区,对符合条件的街区经营者给予政策支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符合防疫要求、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适时鼓励有条件的街区、沿街开放空房间和零售、餐饮店铺错位经营。
上述办法实施期限自颁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规定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