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两弹之父2022-09-15  23

丽水市调整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管控政策(2022.4.14)

根据当前莲都(含丽水开发区,下同)疫情形势,经省、市专家研判和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14日5时起,继续维持莲都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并调整部分控制措施如下:

1.4月10日启动ⅱ级响应时设立的交通检查站仍将保留。出入境人员验证本人健康码、旅行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通过。

2.恢复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正常教育教学,但“三区”内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学生、教职工除外。

3.恢复辖区内城乡公交运营,载客人数控制在核定载客量的50%以内,严格执行“测温+亮码(健康码、乘车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

4.在4月10日发布的《丽水市关于启动莲都区新冠肺炎疫情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中,其他明确的控制措施将继续实施。

请主动加强自我防护,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保持社会距离,不造谣、不信谣,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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