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公告
一、鉴定时间、地点、咨询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4月25日-5月13日(系统开放日7:00-24:00);
现场确认时间:5月10日-5月17日(法定工作日);
体检时间:4月11日-5月17日(法定工作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教育局406室。
(3)体检医院:枝江市中医院、枝江市人民医院(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
(四)电话:0717-4286316
二。认可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和居住地(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在枝江市的中国公民,以及驻我市的现役军人、武警,均可申请枝江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指导教师资格由枝江市教育局确认,报宜昌市教育局确认。
根据《中共中央台湾省委办公厅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局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办〔2019〕1号),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有效期为五年的《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春季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只能在学校所在地办。
每位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一份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换发人员可以同时申请换发。
三。应用条件
(1)学历:
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申请按照我省《教师资格说明》(鄂教〔201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按照我省《关于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通知》(鄂教〔201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2)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员、特级教师等。不作为免税依据。
(3)体检标准:按《湖北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鄂教师〔2002〕3号)的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四。认证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枝江市教育局规定的网上申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门户”进行申报。
(一)完善个人信息
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验证。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应该在这一栏中改善他们的性别和国籍。申请人可以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通过,或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报考人员,可在本栏目查看其资格证书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验证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对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普通话证书信息进行验证。
(2)普通话证书信息无法验证的,请检查当前验证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3)如果通过以上步骤无法验证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和学籍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中添加和修改个人教育信息。学籍信息会在注册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要自己添加学籍信息。
(1)在“验证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验证”按钮。系统将从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Xuexin.com)信息管理系统获取相关信息。
(2)无法核实学历信息的,请检查当前核实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号”一致。
(3)如果经过上述步骤仍无法验证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的电子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师范学校、幼儿园学校等中等职业教育,请选择“无法验证学历”类型,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电子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5)如果你的学历是港澳台学历或留学学历,无法验证学历,请选择验证类型为港澳台学历,按照步骤(3),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证书或外国学历学位证书。
5.“学位证信息”。申请人可以在此栏添加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在线登记
在网上报时时要注意以下内容:
1.申请地类型:户籍申请中选择“户籍所在地”;通过申领居住证来选择“居住地”。
2.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枝江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如果申请高中教师资格(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选择宜昌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3.现场确认点:选择“枝江市教育局”作为确认点。
4.系统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本次教师资格证所有照片都需要这张照片。
5.申请人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
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手写签名。签名后点击网页上的“提交”按钮,可以看到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果需要修改,可以点击合成图重新获取二维码。如果在预览中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不正确、不清晰或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识别。
(3)现场确认
1.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申请材料到枝江市教育局进行确认。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地点:枝江市教育局406室(珠海路36号)。
3.联系电话:0717—4286316。
4.现场确认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验核后交回的原件: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须提交枝江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体检结论为《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合格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规定体检表的,非指定医院体检结果无效)。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正式证书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应与网申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包括粘贴在其他表格上的照片)。
(四)现役军人和武装警察在服役地申请时,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证件上无法显示服务地的,还需提供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的格式要看单位或单位的规定,证明要明确注明申请人任职的地点。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系统验证不合格者提交。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实的学历,申请人必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薛鑫网上申请。com www.chsi.com.cn)(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否则,不合格的学历不予录取。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系统验证提交失败。
(7)未参加全国统考、2011年及以前全日制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心理学成绩、教育实践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高校录取名册报考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并标明原件,以及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三)身体检查
4月11日-5月17日为本次教师资格证体检结果有效期。定点医院:枝江市中医院、枝江市人民医院。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或湖北省幼儿教师资格申请人正反面打印体检表,申报时粘贴系统上传的同底版照片。体检项目必须全部做完,有“合格”体检结论、医生签字、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为有效体检结果。省人民医院是疑问的最终检查医院。(注:体检包括抽血项目。申请人请在上午10点空前进行体检。对于“体检”和“确认”的程序,报考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顺序:“先体检后确认”,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少跑路,一次性完成。但如果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体检结果无效,需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后果。请仔细评估后再做决定;也可以“体检前确诊”。需要大量的时间,体检结果不一定当天就能出来。)
(四)认证
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认定,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发行时间后请及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1份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可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导致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认可机构将不再受理其申请。网上申报时间时,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进行实名登记认证,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因错报或隐瞒导致信息系统无法核实,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枝江市教育局在现场确认完成后,将发函到市公安局进行背景核查。有犯罪记录、性侵犯罪记录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不予认定和签发。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打印在一张A4纸上。请注意,表格应与申请部分一致。
(四)认定申请材料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有欺骗或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的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资格;失去教师资格的,不得再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