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关于实施疫情防控交通管制的通告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辽源市新冠肺炎防控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继续实施最严格全域静态管理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辽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4月10日12时起对辽源市区道路实施最严格交通管制,暂停交警支队发放的车辆通行证。在此期间,城市道路将实行最严格的交通管制措施,所有信号路口实行红灯管制,禁止车辆通行。所有其他车辆(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摩托车、电动车等。)禁止上路行驶,但应急公务用车、防疫执法车、生活物资保障车、救护车、环卫车除外。一经发现,立即就地劝返,对不听劝阻继续行驶,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过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的驾驶员将被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强行通行的,处1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发布时间以新冠肺炎防控肺炎疫情领导小组进一步通知为准。
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
辽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