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中心卫生院、乡镇(民族乡)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第15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以下简称疫苗)的接种管理,完善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和预防接种监管机制。
一、指定预防接种服务单位,完善监管体系
在满足群众预防接种需求、统筹我区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前提下,经研究决定由高笋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周家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百安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我区九价人乳头瘤病毒预防接种服务单位。上述单位的预防接种服务时间、预约形式、咨询电话等信息均在健康万州、万州疾控中心发布并及时更新。区卫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依据,加大对接种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
二。标准化管理和严格的疫苗接种安全
(一)严格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
规范九价HPV疫苗的采购、接收和接种管理。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的规定,严格遵循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做好疫苗的接收或采购工作。各接种单位只能在区疾控中心购买非计划免疫疫苗,不能通过非法渠道从个人、其他单位或无资质的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批发企业购买非计划免疫疫苗。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以个人名义购买疫苗。
(二)加强疫苗管理,规范疫苗使用
区疾控中心要加强九价HPV疫苗精细化管理,加强疫苗供应协调,加强对接种单位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接种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接种人员应严格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医务人员在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时,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三查七核”,利用“重庆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记录疫苗品种、接种时间、开展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接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接种信息可追溯、可查询。
(三)严禁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
所有非免疫规划疫苗必须严格按照“零差率”收费。严禁私自加价,严禁收取超过规定的预防接种服务费。严禁非预防接种单位发布预防接种预约信息,严禁医务人员以个人名义预约。接种单位要制定科学便捷的预约表格,方便服务群众。
三。全面排查,加强风险防范
疾控中心要充分利用“重庆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对九价HPV疫苗实施动态管理,对各接种单位九价HPV疫苗第一、二、三针累计接种数进行统计分析。每剂疫苗累计接种数比例不合理,接种单位应重点检查。接种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正面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科普教育,及时释疑解惑,引导群众客观科学地了解不同滴度的宫颈癌疫苗,形成合理预期。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重庆市万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