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
(2022年第8号)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疫情高发频发,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持续上升,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准确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从上海、吉林、辽宁、河北四省来(回)者,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隔离日期从离开风险区域之日起计算,控制在14天。
二。除上述地区外,对居住在县、区、旗(直辖市街道、乡镇)有逗留史的人员(或卫生代码为红色代码)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对居住在县、区、旗(直辖市街道、乡镇、村)有逗留史(或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实行“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三。14天内,中国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的其他低风险县、区、旗(直辖市街道、镇、村)来(回)包人(行程代码为绿色代码并标有*)非必要不出行。确需来(退)包的,应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单位或居住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在包后第1、3天进行核酸检测,进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在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需要暂时在家监控健康,禁止去人员密集的地方。
四。从境外返回,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来包(回)的,须提前向当地村嘎查(社区)报告,全部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的控制措施,居家隔离第2、7天进行核酸检测。
5.在陆、空或[/K0/]口岸接触入境人员、货物和环境的高危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危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送(退)包,确需送(退)包者,必须离岗14天以上,持48。
六、上述病例以外的低风险地区来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查验健康码、旅行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包裹到达后,主人会向当地社区或酒店报告,并在包裹到达后72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原则上7天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如果不能提供包裹到达后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在入境第一地控制,做一次核酸(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就可以有序流动了。
七、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描健康码、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凡在市外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报告制度,冷链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三专”、“三证”、“四不”要求,所有核酸都要进行检测、消毒和杀灭。快递物品严格执行“先消毒,后配送”制度,严禁未经消毒的物品进入流通环节。
八、各类社会组织严格控制集会活动,暂停举办大型活动,提倡红色事务延期,丧事从简。
九、群众应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并履行疫情防控义务。接种疫苗是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方法,应鼓励居民依法接种疫苗,特别是加强疫苗接种;要规范戴口罩出行,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少聚会、不扎堆、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个人健康卫生习惯。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故意漏报或隐瞒居住史和接触史者,将视情节追究责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包头市及各县区联系电话
包头市:0472-5619350,5619338
昆明地区:0472-5305335
青山区:0472-3616340
东河区:0472-4388077
九原区:0472-6939045
石拐区:0472-8710017
白云矿区:0472-8515041
图奇:0472-8017245
达茂旗:0472-8425937
顾县:0472-8118850
稀土高新区:0472-7100262
新型冠状病毒,包头市感染肺炎。
防控总部
2022年4月8日